同期放化疗治疗晚期口腔癌的临床疗效分析
2011-03-30温清泉廖卫国漆其光谭广谋金学军刘锦全
温清泉 廖卫国 漆其光 谭广谋 金学军 刘锦全
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头颈科,广东 广州 510095
口腔癌是头颈部较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在世界范围内是居第6位的常见恶性肿瘤,可发生于舌、颊、颌骨、牙周组织任何部位,大部份属于鳞状上皮细胞癌,男性的发生率较女性高1~5倍[1]。晚期口腔癌疗效较差,但近年来应用同期放化疗的方法治疗晚期口腔癌获得了一定的疗效,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但相关报道较少。笔者所在医院应用同期放化疗治疗晚期口腔癌,并与单纯放疗治疗的疗效及生存率相比较,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患者均为笔者所在医院2003年6月~2008年6月收治的晚期口腔癌,或术后复发无法再次手术患者,其中男56例,女22例,年龄27~83岁,平均(57.8±2.1)岁。所有患者均经过病理检查确诊为鳞状细胞癌。发病部位:舌体24例,颊部21例,腭部9例,牙龈16例,唇部8例。按照国际抗癌联盟(UICC)2002年口腔癌分期标准:Ⅲ期42例,Ⅳ期22例,复发患者14例。所有患者均无放化疗禁忌证。将78例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同期放化疗组39例,单纯放疗组39例,两组间在性别、年龄、临床分期等方面差异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 > 0.05)。
1.2 治疗方法
化疗方案:①PF方案:顺铂(PDD)80~120 mg/m2,分3~4 d静脉滴注;5-氟尿嘧啶(5-Fu),500 mg/m2,于第1~5天静脉滴注。②TP方案:紫杉醇(TAX)135~175 mg/m2,于第1天,静脉滴注3 h,注意在紫杉醇给药12 h和6 h前服用地塞米松20 mg,给药前30~60 min给予苯海拉明50 mg口服及西咪替丁300 mg静脉注射预防过敏;PDD,80~120 mg/m2,分2~3 d静脉滴注。化疗分别于第1周、第4周及第8周进行。
放疗方案:放疗于化疗第1周期结束后第2天开始进行。常规分割,选用4~8 MV-X线外照射。放射治疗范围除了原发灶外还包括阳性淋巴结区及可能侵犯的区域,颈部切线野照射以及电子线补量照射。DT 60~70 Gy,预防区50~54 Gy。
单纯放疗组仅进行放疗治疗。78例患者治疗期间同时予以抗感染、支持、止吐、升白细胞等治疗。
1.3 疗效评估与随访
治疗后疗效评估参照WHO标准:完全有效(CR)、部分有效(PR)、稳定状态(SD)、进展状态(PD),以完全有效(CR)加部分有效(PR)计算有效率(RR)。急性毒副反应按照急性放射损伤分级标准(RTOG)及WHO抗癌药物毒性反应分级标准进行评估[2]。所有患者随访3年,失访3例,其中同期放化疗组1例,单纯放疗组2例,均按死亡记算。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5.0统计学软件分析Excel数据库,采用x2检验分析,采用率表示计数数据,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治疗结束后3个月疗效比较
同期放化疗组CR率为12.8%,PR率为69.2%,SD率为12.8%,PD率为5.1%,RR率为82.1%;单纯放疗组CR率为10.3%,PR率为51.3%,SD率为20.5%,PD率为17.9%,RR率为61.5%,两组RR率比较具有统计学意义(x2=2.464,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疗效比较[n(%)]
2.2 两组患者治疗后生存率比较
同期放化疗组1年生存率为45.7%(16/35),2年生存率为25.0%(7/28);单纯放疗组1年生存率为24.2%(8/33),2年生存率为8.0%(2/25)。两组患者1年及2年生存率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3 两组毒副反应比较
两组患者急性毒副反应主要包括急性黏膜反应、消化道反应、骨髓抑制、脱发等,但同期放化疗组毒副反应明显高于单纯放疗组。
3 讨论
口腔癌的治疗方式有手术切除、放射线治疗、化学治疗、中药治疗。早期的口腔癌单独使用手术或放射治疗均有较好的治疗成效。中晚期的口腔癌,较适合使用外科手术合并术后化疗与放射线综合治疗。尤其对于不能手术的晚期口腔癌患者,国内外学者报道,放疗合并化疗综合治疗明显优于单纯放疗或者单纯化疗。赖振南等[3]统计同时放化疗治疗头颈部鳞癌与单纯放疗相比较,患者3年生存率提高约14%。李一等[4]研究报道,对于晚期头颈部鳞癌每周采用放射治疗加卡铂、紫杉醇化疗治疗,患者的5年生存率可达35%。
顺铂与紫杉醇在头颈部肿瘤的化疗应用中有着较好的疗效,并且能够起到放射增敏作用。笔者采用放疗结合PF或TP化疗方案治疗晚期口腔癌取得较好的近期疗效,同期放化疗组有效率为82.1%,单纯放疗组有效率为61.5%,同期放化疗组有效率明显高于单纯放疗组,两组有效率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x2=2.464,P<0.05)。同期放化疗组1年及2年生存率分别为45.7%、25.0%,单纯放疗组1年及2年生存率分别为24.2%、8.0%,同期放化疗组1年及2年生存率明显高于单纯放疗组,两组1年及2年生存率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Langer等[5]报道同期放化疗组1年及2年生存率基本一致。
两组患者急性毒副反应主要包括急性黏膜反应、消化道反应、骨髓抑制、脱发等,但同期放化疗组毒副反应明显高于单纯放疗组。因此,对于同期放化疗治疗晚期口腔癌患者,在治疗期间同时需积极予以抗感染、支持、止吐、升白细胞等治疗,以保证放化疗的顺利进行。
[1]翁雪玲,温作珍,陈少青.舒适护理在晚期口腔癌手术患者中的应用[J].医药论坛杂志,2009,30(22):122-123.
[2]刘桂荣,王忠明,褚峣,等.同期放化疗治疗中晚期鼻咽癌50例疗效观察[J].华西医学,2009,24(12):3168-3169.
[3]赖振南,谢忠,余忠华,等.同期放化疗治疗晚期口腔癌的临床观察[J].临床肿瘤学杂志,2011,16(3):262-264.
[4]李一,李龙江,王莉娟,等.rAd-p53联合化学药物治疗晚期口腔癌的临床研究 [J].北京口腔医学,2009,17(2):94-97.
[5]Langer CJ,Harris J,Horwitz EM, et al.Phase Ⅱ study of low-dose Paclitaxel and cisplatin in combination with split-course concomitant twice-daily reirradiation in recurrent squamous cell carcinoma of the head and neck:Results of radiation therapy oncology group Protocol 9911[J].J Clin Oncol,2007,25(30):4800-4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