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马拉默德与美国神话

2011-03-20

外国语文 2011年6期
关键词:罗伊犹太犹太人

傅 勇

(北京语言大学 外语学院英语系,北京 100083)

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在探讨马拉默德小说创作的理论时,批评家们通常将作家与犹太历史文化紧密地结合起来。从瑞曼·科索夫斯基(Rita N.Kosofsky)编纂的《马拉默德研究书目全录》(Bernard Malamud:A Descriptive Bibliography)中所列举的几十余部有关马拉默德专著中可以看出,自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西方评论家们关注较多的是马拉默德小说中的家庭与宗族、社群关系、伦理道德、神话原型等现象,相比之下,对于马拉默德小说中所体现的犹太教思想与美国神话之间的契合关系,虽不能说是无人问津,但确实算不上热门论题。其实,这也是马拉默德小说文本中的一条重要主线,其对美国当代文学研究的影响不容忽视。本文试图以犹太传统思想与美国神话为切入点,在神话批评理论的关照下,对马拉默德主人公在理想与现实夹缝中所面临的两难处境和抉择作出分析,以此揭示马拉默德小说中神话式追寻的文化隐喻意义,以及马拉默德的肯定伦理观。

一、当代美国犹太文学的神话隐喻

美国犹太移民将希伯来的文化传统与美国清教价值观高度融合,在蛮荒的新大陆收获了繁荣和富足。17世纪初,当英国第一批清教徒为摆脱宗教压迫,漂洋过海来到北美大陆,签署了培植美国民主基因的《五月花号公约》时,美国便一直是犹太人寻求平等、自由的乐土。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大批犹太移民紧随清教徒,纷沓而至,期望在这块“没有郁金之树和引诱之蛇的伊甸园”里重塑《圣经》神话[1]。正是这种神话作用的驱使,才使犹太人揭开了美国梦想,也赋予了犹太作家浓厚的人文情怀和炽热的情感,从而产生出颇具深度和魅力的美国犹太小说。

美国神话已经成为浸润犹太作家“集体无意识”的一种绵延不尽的文化力量。荣格把集体无意识解释为“一种潜能,这种潜能以特殊形成的记忆表象,从原始时代一直传给我们,或者以大脑解剖学上的结构遗传给我们”[2]。美国神话已经化作一种巨大的心理潜能,影响着犹太作家的心理和行为。神话原型所体现的人性模式、情感特征和文化心态在几代犹太移民中具有持续的连贯性,且常常在被主流文化的同化中留下比较稳定的轨迹。这种潜意识于不知不觉中左右着犹太作家的创作。萨姆·吉拉斯(Sam B.Girgus)在《新契约:犹太作家与美国思想》一书中这样写道:美国神话已经注入犹太作家集体无意识的深处。犹太作家正充当着最典型的美国作家的角色来阐释美国。[3]吉拉斯把犹太人视为新“清教徒”,犹太作家是耶利米(Jeremiah),犹太小说是向世人展现新世界中犹太人生存境遇的哀诉史(Jeremiad)①Jeremiad:《旧约·耶利米全书》中的一个词,意思是为自己的同胞难过、伤心。这里指犹太作家书写犹太民族在美国的移民经历。。移民美国的梦想和为生存而打拼的亲身经历,给美国犹太作家提供了极为丰富的创作素材,使他们跻身于美国文坛的一流作家行列。

亚伯拉罕·卡罕(Abraham Cahan)的代表作《大卫·莱温斯基的发迹》(The Rise of David Levinsky,1917)生动地刻画了制造商大卫·莱温斯基由一个一贫如洗的俄罗斯犹太移民跻身美国纽约上层社会的发迹历程。当莱温斯基刚刚踏上美国国土时,残酷的社会竞争和种族歧视曾让他消沉退让,但他凭借过人的才智很快在美国服装界站稳了脚跟,并成功地创出一片新天地。卡罕倡导犹太移民在“应许之地”自强自立的同时,还主张犹太移民积极融入美国社会。他对美国神话的复归不是对神话的简单重复,而是以现代人的视角回望犹太移民在美国的历程,即摆脱了现代文明的价值观念及思维定势的束缚,以更加开阔的视域开掘犹太民族文化的巨大潜能,进而寻求犹太文化的价值与精神资源。这是对美国神话的超越,也是对自身创作理念的积极探索。

辛格(I.B.Singer)是当代美国犹太裔作家中唯一固守意第绪文学传统的作家。他虽然没有刻意描写犹太人对美国神话的执着追求,却清晰地反映了犹太人在处理犹太传统文明与西方文明之间的冲突时特有的、强烈的思想斗争。辛格凸显了犹太人在宗教和文化传统上的两难境地:归属犹太文化还是背离犹太文化而依附另一种文化。他的主人公在经历了因背叛犹太文化传统而导致的痛苦后,终于感受到犹太传统的精神力量,最终从背弃走向回归。这种从背弃到回归的主题模式不仅彰显了犹太文化的悖论在宗教和犹太分裂心理层面上的矛盾,而且也揭示了几个世纪以来困扰犹太人的关于文化变迁与文化保留之间的矛盾。《卢布林的魔术师》(The Magician of Lublin,1979)中的雅夏、《肖莎》(Shosha,1979)中的艾伦和《默斯卡特家族》(The Family Moskat,1980)中的阿沙都曾背弃了自己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一时成为堕落者或怀疑论者,但是,他们能在关键时刻觉醒,达到顿悟,在忏悔中得到文化传统上的复归。

索尔·贝娄(Saul Bellow)把美国神话理解为“荒原”现象。对他而言,美国社会并非犹太人赖以生息的精神家园,而是他们获得当今幸福的世俗乐土。贝娄的主人公在追寻神话的过程中经历了一系列心灵上的痛苦挣扎,体现了文化和寻找民族身分的意旨。他们或是在危机四伏、遥遥欲坠的世界里东奔西跑,或是向自己的内心苦苦探索,在新与旧、喜剧与悲剧之间寻找精神寄托,最后都放弃了最初的愿望,与现实社会妥协。

约瑟夫(《晃来晃去的人》,Dangling Man,1944)是在美国工业文明下悬浮于自由和束缚这座“荒原”上的一个“晃来晃去的”犹太青年。他本想自由地追求自己的个性和命运,却又完全找不到立足点,最后只得与社会妥协,重新回到束缚中去。威尔姆(《只争朝夕》,Seize the Day,1956)在金钱的“荒原”中丧失了最重要的情感和精神追求。赫索格(《赫索格》,Herzog,1964)在爱的“荒原”上诉说着普鲁弗洛克式“情歌”。这个被流放的“摩西”背负着自己所有没能实现的梦想,发泄着对现代文明的种种质疑,最后也是归于沉寂,与“荒原”世界妥协。洪堡(《洪堡的礼物》,Humboldt’s Gift,1975)演绎着“美国艺术家的烦恼”,而他的得意弟子希特林又步他的后尘,开始走上他的灾难和痛苦之路,重蹈文学艺术在美国的悲剧。在这些作品里,贝娄精确地捕捉了为美国神话那光怪陆离的视觉表象所迷惑的犹太人,以细腻的笔触描写出他们的焦虑、苦闷、绝望和堕落。他的“荒原”主题在更高层次上显露出他对美国神话的悟识以及对西方社会精神困境的洞察,从而深刻地反映出当代西方世界人们的精神危机。

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是犹太人追求美国神话的反叛者。他只承认自己“是个犹太人,但是不写犹太书”[4]。他的反叛是从反面来质疑美国神话的:犹太人在美国有无存在的价值和可能?尽管他给予肯定的答案,却在讽刺和挖苦的幽默中颠覆了犹太人寻求“美国梦”的神话所指。从波特诺(《波特诺的怨诉》,Portnoy’s Complaint,1969)那酣畅淋漓的表述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犹太青年对“美国式生活”的渴盼。但是,由于母亲令人窒息的爱以及由此引起他对性所具有的犯罪意识,扼杀了他追寻美国化的梦想。朱克曼(《鬼作家》,The Ghost Writer,1979)遭到犹太社会的谴责,惶惑之中去拜见老一辈犹太作家,却进一步加深了他的困惑,使他寻找精神家园的努力以失败告终。瑞典佬(《美国牧歌》,American Pastoral,1997)作为利奥夫家族中的第三代犹太移民,也在追求“美国梦”的实现。但是,他对成功和完美几乎偏执的追求成为制约他生活的无形力量,使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性格危机之中。他在过分追求完美的同时却失去了真实的自我。由此可见,罗斯的主人公缺乏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他们总是被现实捉弄、折磨,最终被现实抛弃。

马拉默德是美国犹太作家中最具有乐观精神的作家。他拒绝贬低人的价值,深信人类的品性并没有丢失,虽然现实中确实有令人无法忍受的东西,但厌恶和恐惧无法解释世界的全部真相。马拉默德认为,人类既非神明也非野兽,而是受到某种伤害、但仍保有高贵品性的人。作家应该成为社会的代言人,因为正是通过他们,社会良心才能发出声音[5]。马拉默德小说表达了对人的信心,相信人可以凭借自己的潜能,重塑自己的尊严和价值。因此,马拉默德表现美国神话比辛格更执着,比罗斯更严肃,比贝娄更具有广泛意义上的道德观。辛格着意表现上帝与鬼神,善与恶的对立世界,贝娄和罗斯则更贴近现代派和后现代派作家,表现美国神话的荒诞性和犹太人的“边缘性”,他们的主人公绝大多数是知识分子,生活在社会的中上阶层,往往沦为异化的对象。与这些同时代的犹太作家相比,马拉默德更多地继承了犹太伦理一神教的思想传统。他并不回避描写人的精神困境和危机,但他更强调人应该去追求善、去过道德的生活、讲伦理的生活、仿效《托拉》要求的那样的生活,去履行活下去的道义职责。虽然他的主人公多是普通生活中的小人物,然而,他们却能面对苦难,直面人生,即使在挫折与失败中,也能鼓起勇气,继续前行,从天真走向成熟。

马拉默德虽不具备贝娄的哲学深度,却能赋予贝娄的“晃来晃去的”人以更加崇高的做人的尊严,使他们成为更有道德、更有良知、更加善良的人。同时,他笔下的美国犹太人让人想起辛格作品里的波兰犹太人,而比起辛格来,他的作品里又增添了不少美国主流文化背景下的现代因素。与辛格一样,他也刻画犹太人的“格托”式生活,但是他的主人公并没有局限于这种生活带来的苦闷和孤独,而是表明自己能战胜苦难,获得生存的价值。他的小说以主人公追寻精神家园为主线,生动地刻画了20世纪中后期的美国社会中一大批犹太人的精神风貌。本文基于这一点将重点分析马拉默德的《天生的运动员》(The Natural,1951)和《新生活》(A New Life,1961)这两部为中国学界所未提及的作品,以阐释他的主人公的神话式追寻。

二、棒球运动与“美国梦”:《天生的运动员》

美国是个梦想的国度。自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来,欧洲移民一直把美国视为理想的精神支柱。为了躲避宗教迫害,摆脱旧世界的桎酷,他们来到这个机会均等的新世界,凭借自己的勤奋和智慧在这片“希望之乡”取得了成功,创造了奇迹。拓荒者的这种探索精神使美国成为欧洲移民梦想中的处处流着“牛奶与蜜”的天堂。这种梦想深潜于美国人的意识深处,随着独立战争的打响,便悄然飘入了神圣的文学殿堂,使一代又一代的美国人读着成功故事,也使一代又一代美国人做着成功之梦。

棒球是美国的一项充满田园式生活气息的运动,也是美国文化的象征。乔治·格莱塔(George Gretta)认为,棒球是一项优美、深刻而又具有教育意义的运动。他说:“棒球是我们美利坚民族所独有的文化遗产。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棒球作为美国的国球,都体现了美国人的基本价值观,蕴含着‘美国梦’的文化理念。”[6]

格莱塔的观点在马拉默德的小说中得到了充分印证。马拉默德把棒球看成一种具有神话意义的文化载体,一种对追寻理想和幸福生活的表征性符号。他的第一部作品《天生运动员》便是一个追寻“美国梦”的故事。罗伊·霍布兹是棒球运动的天才。19岁那年,他为实现自己成为棒球英雄的梦想,从西部赶往纽约,途中的一次偶然机会使他击败了一名出色的棒球捕手。15年后,他来到了纽约“骑士”队(New York Nights),又接连不断地打赢了数场比赛,使这个一蹶不振的球队恢复了元气,罗伊也逐渐成为公认的英雄。但是,为了冲向棒球巅峰,罗伊没能抵挡住名利的诱惑和驱使,从而使自己的棒球事业逐渐滑向了商业竞争之漩涡。他多次被“骑士”队老板蒙骗而丧失斗志,接连败下阵来。在一蹶不振之中,罗伊逐渐体味到做人的良知胜过名誉和金钱。小说虽以罗伊在赛场上的失败结尾,但他却开始走向道德上的自我完善之路。

许多西方学者把罗伊的故事视为“圣杯”神话的原型。正如帕兹奥那样,罗伊作为一个现代“骑士”在纽约骑士队这个“荒原”上寻找实现自我价值的“圣杯”。然而,很少有学者论及马拉默德用棒球这个“圣杯”表现罗伊实现“美国梦”的悖论现象。罗伊为棒球倾注了全部心血,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但他并没有认识到,在胜利的背后有一种把他推向道德沦丧的力量,这就是他对名誉和财富的贪婪追求。正如盖茨比和威利·洛曼那样,罗伊必须在“美国梦”的两种价值观中做出自己的选择:一种是精神层面上的,即凭借实力,使自己成为真正的英雄;一种是物质层面上的,即违背做人的良知来换取金钱、地位和名誉。罗伊在小说自始至终受着这种悖论的煎熬。

马拉默德以罗伊的两种爱情样式表征这种悖论现象:一种是人性之爱,即他与艾瑞斯的爱情;一种是世俗之爱,即他与帕里斯的爱情。虽然埃利斯并不是犹太人,但她身上却折射着犹太文明的光彩。她温顺、慈爱,敢于自我牺牲,富有为犹太父权制社会所推崇的女性美德。帕里斯自私、冷酷、功利、充满欲望,是引导罗伊走向堕落的恶魔。对于徜徉于尘世意象而庸庸碌碌的世俗爱情,马拉默德以鄙视嘲弄的态度进行解构,并以此反衬人性之爱的价值。埃利斯的苦难经历与帕里斯的奢侈贪婪的本性形成鲜明的对照,罗伊要在这两个截然不同的女性之间寻觅爱情的本真。对他来说,选择人性的爱情意味着苦难,而选择世俗的爱情则意味着堕落。艾瑞斯让罗伊看到的是崇高的精神价值,而帕里斯则把他推向堕落和邪恶的渊薮。如果罗伊接受了艾瑞斯的爱,他就会正确对待自己的职业天分;如果他陷入了帕里斯的情网,他将无法走出自己职业的“名利场”。作为美国的“新亚当”,罗伊难以摆脱自身的致命弱点。他追求完美,不能容忍艾瑞斯过去屈辱的婚姻和苦难经历,因而他选择了帕里斯。于是,名誉、地位、金钱成为他在赛场上的直接动力:“或许我会豁出命去打,我要尽全力使自己成为最出色的运动员。”[7]114

罗伊在最后一场比赛中的失败似乎预示着小说的结局,但这并非是小说的真正结尾。马拉默德的创作意图不止于此。按照他的写作习惯,在结尾之外还应该有另外一个结尾。小说结束前,一个孩童安慰罗伊的话——“这不会是真的,罗伊”[7]217——几乎不被读者注意,其实,这才是小说真正的结尾。孩童那天真、恳切的语气预示着罗伊将为自己未来的命运进行积极而有意义的选择。我们看到的不是绝望中的罗伊,而是失败中重新站起来的罗伊。当他把自己心爱的棒球拍埋在土里的时候,他的内心似乎在萌发着新生的希望。他的失败是“幸运的堕落”,这种“堕落”不是走向毁灭,而是新生的开始,是一个新人的精神再生。他像亚当那样,在灾难之后将获得“比伊甸园更快乐的乐园”[8]。正如亨利·詹姆斯所言:“‘幸运的堕落’这一概念具有巨大的潜能,即在挫折的磨练中获得成熟,确立自信。”[9]127

由名誉和财富所导致的失败不会使罗伊消沉下去,相反,却让罗伊在失败中清醒过来,追求精神上的自我完善。就像科尔所说的那样:“如果在社会中人人都能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并为之而努力,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理想的社会。美国人要避免欧洲人的腐败堕落,把自己塑造成‘新人’,精神上的自我完善是决定性因素。”[9]27罗伊的经历表现着一种强烈的自我完善的意识,是对“美国梦”充满乐观精神的阐释。他对“美国梦”的狂热追求是出于自己无法容忍普通的生活,认为普通就是平庸。小说结尾中孩童的安慰正是暗示读者,一旦罗伊承认了自己的有限性,承认自己的平凡,他便会意识到自己的责任,继而从封闭的自我世界走入共同群体。马拉默德通过对罗伊的塑造旨在表明,作家的职责是引领个体走向正确的方向,作家既不该回避生活中的灰暗面,也要挖掘生存的意义,并表达出要医治受伤文明的良好愿望。他说:“时代呼唤人们的想象和希望。相反,在我们的小说中不应该只有疾病、同性恋、异化的人性,更应该有真、善、美,有爱和希望……我的作品就是反对虚无主义。”[5]7

三、西部神话与犹太人的超越意识:《新生活》

当美国人发现东部地区已经不再是他们的理想之所时,便把眼光移向了广袤的西部土地。与东部相比,西部地广人稀,荒凉寂寞,一切都是原始而未经雕凿的。这里被视为“一片乐土!芳香的花园! 快乐的天堂!”[10]134。他们希望在“广阔无边、肥沃而尚未被人占有的土地上,在法律的保护下,和家人过着不受干扰的、宁静而富足的生活”。他们相信,经过自己的努力奋斗,一定能把西部开发成另一个“像还没有出现纱厂时期的富有田园风味的新英格兰”[10]143。

在美国作家们的心目中,西部是一块净土,那里没有文明社会的罪恶,生活在未开发前的西部人,是纯自然之子。梭罗(Henry D.Thoreau)是对西部兴趣最浓厚的作家。他在《瓦尔登湖》(Walden,1854)中说:“我的精神与荒原成正比地提升……对我而言,我的希望和未来,不在草坪,也不是文明化了的原野,或者城镇与都市,而是密不透风的沼泽地。”[11]梭罗把西部荒原看成是尽善尽美的乐园。同样,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和怀特曼(Walt Whitman)也向往纯朴的西部生活。在爱默生的眼中,与破败的“旧世界”相比,西部的大自然是丰富的,更是驯顺的。当他面对自然,展开哲学沉思的时候,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幅“美国景象”:“今天早晨我目睹的迷人风景,毫无疑问,至少是由二三十个农场组合而成的。”[12]爱默生的《论自然》(Nature,1836)揭示了人与自然的这种和谐关系。西部的自然风景也是怀特曼的精神支柱。在《草叶集》(Leaves of Grass,1854)中诗人写道:“拂开大草原的草,吸着它那特殊的香味,/我向它索要精神上相应的讯息,/索要人们最丰饶而亲密的伴侣关系……”[13]140怀特曼把西部视为一个万物竞荣、生机勃勃的自然世界,其生态气象中蕴含着无穷的精神力量。

美国作家对西部的深厚感情自然影响着犹太作家对西部的向往。尽管他们生活在东部,但西部拓荒者的精神无时不在激发犹太作家的想像。对犹太作家而言,西部是摆脱过去的枷锁,实现美国“新人”的最佳理想圣地。马拉默德的《新生活》就是西部神话在特定社会历史文化语境下的“置换变形”。这部带有半自传性质的小说把主人公在西部的奋斗经历与美国动荡的20世纪60年代联系起来,揭示了西部神话对主人公的精神再造过程。

马拉默德把《新生活》置于特定的历史时期和时代背景之下,从而摆脱了《店员》中“格托”生活模式的局限性,转而关注社会实际问题。《店员》以弗兰克的“转变”(皈依犹太教)结束,而《新生活》则以列文的“转变”(与失败的过去决裂)开始。与罗伊一样,列文也是一个有志于探索新人生、寻求新世界的青年。他横穿美国大陆,从纽约来到西部伊斯特查特,在卡斯卡迪学院英文系开始了他新的教学生涯。小说在西部神话的框架下展开了列文试图超越自我的精神追寻历程。作为西部精神的当代开拓者,列文坚信在这里能够实现他对新生活的渴望。从火车站到卡斯卡迪学院的山路上,列文一直沉浸在西部大自然的怀抱里:

列文放松下来,享受着兜风之乐。他们沿着一条公路行驶。沿途几无人烟;远方山脊森林密布,山谷则为广阔的农田;浩瀚的苍穹堆砌着高耸的金色云杉。公路靠河的一边树木成排林立,大部分是落叶树;向西边与南边绵延而上绿色山丘的则是尖顶的树木。

天啊,所谓的大西部,列文想着。他想象那些拓荒者坐着篷车首次进入这个山谷的样子,不禁激动不已。虽然他很少在野外生活,却一直喜欢大自然,于是再度感到离开纽约是对的。他为自己的好运而庆幸。[13]2

在西部生活了几个月后,列文的全部身心与自然产生了相互交融的精神体验。当他漫步林间,看到女主人房前果实累累的核桃树时,他仿佛体味到了“美国的真实面貌”[14]79。当他向一望无际的田野望去时,他已全然忘却了自己失败的过去,决心过一种简单而拥有丰富内在精神的生活。他认为,外在简朴而内涵丰富的西部可以实现他的宿愿:这里的生活应该是神圣的,这里的生活应该是崭新的。正是这种理想把列文在西部神话式的追寻拉入了美国文学超验主义的传统:

大自然是这座城镇真正的历史,街道上或公园里没有喷泉或雕像来纪念与过去任何重要时间有关的言辞或功绩……但是伊斯特查特在集体记忆以及想象方面所缺乏的,却由大自然的背景、树木与云霞、整洁与安静弥补起来。玫瑰花与蔓藤长到电线杆上,汽车在行人过马路时照法规停在街角。这是文明的地方……新教师[列文]的精神自在安详起来。他不在乎这个城镇的狭小。康科德对梭罗来说不是足够大的小型宇宙吗?[14]66

列文从意识深处体悟到梭罗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自然观。在他的眼中,自然就是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一种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灵药,一种外在简朴、内心富有的生活方式。他从梭罗的思想里得到了一个对自己的生活重新思考的视角,一种超越自我、创建新生活的力量源泉。在大自然的熏陶之中,列文似乎觉得自己就是“当代的梭罗”[14]101。当有人问他如何给学生讲授梭罗时,列文自信地答道:“我去过瓦尔登湖”[14]135。从康德到瓦尔登湖,是列文在寻求精神家园的经历中形成的与梭罗的契合。

列文在享受着自然的至圣至美的同时,也受困于卡斯卡迪学院的教学和学术气氛。这个学校不是一片净土上的神圣学堂,而是现代世界里的一片“荒原”。整个学校的管理权限高度集中,不仅约束了教师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也遏制了知识和研究的创新。学校里没有文科院系,只开设“实用性”课程。一切服从权威、强调统一、排斥不同的观点和认识途径;无论教师,还是学生,只有拘谨,只有服从,只有认同。正如简·斯麦理所言,在西部神话的掩盖下,西部学府像是跨国公司[15]。

小说以两条主线展开列文在西部“迷宫”里寻求个人价值何自我实现的精神历程。一条是列文为缩小西部神话与卡斯卡迪学院的现实之间的差距,在教学上进行的大胆改革尝试。他主张开设文学课,取消过失的语法教材和语法考试,打破封闭保守的教学体制,他还积极竞聘英语系系主任职务。列文的这种激进主义行为与美国20世纪60年代盛行的麦卡锡主义背道而驰。另一条是他和波琳的爱情。波琳是列文的上司吉利·杰瑞德的妻子。她讨厌吉利的性格,讨厌把婚姻和爱情刻版化,更不愿意成为依附型的家庭主妇而去维护男人的体面。列文的激进主义思想使波琳看到了未来生活的希望,因而她对列文产生了爱情。列文的犹太性也在西部得到了最终的界定。波琳无意中从吉利的故纸堆里捡出了列文的求职申请,然后把他交给了吉利,劝说吉利聘列文来西部任教。波琳告诉列文,她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你的照片使我想起了在大学时相识的一个犹太男孩,他在我艰难的时候曾善待过我”。列文的回答——“那么我被选中了”[14]320——恰好应验了他作为一个犹太人实现美国西部神话的“选民“角色。小说结尾时,列文依然辞去了自己的教职,和波琳带着她的两个孩子一起离开了卡斯卡迪学院。西部的生活经历使他失去了亚当式的稚气,但造就出他对自己、对家庭、对生活、对社会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感。虽然他在英语系系主任的竞聘中以失败告终,但是,他毕竟走出了来西部之前的那种孤立自闭的状态,懂得了如何在普通的生活中发现生存的意义,如何在充满敌意的社会中保持对个体和整个人类的信心。

在犹太文学中,人只有作为社会的人,才能肯定生活中的善;所有的人都是上帝之子,都是同一场景下的人物,都为一个共同的任务而被结为一个整体。基于这种积极向上的乐观态度,马拉默德在展现罗伊和列文寻求精神家园的过程中所表露出的人性弱点的同时,更强调他们张扬个体生命,展示出自身价值的精神力量。他以美国神话为框架,成功地描写了犹太人在美国自我发现和成长的历程,使读者获得一种超越时空的感受和崭新的审美体验。斯多葛主义、虚无主义、唯美主义沉溺于悲观绝望,表现人文精神失落,马拉默德却能冷静思考,探索生活的真谛,担负起一个作家推动人类文明的责任,给在精神痛苦中煎熬的人们以希望和慰藉,指引他们走向不断完善和幸福的人生道路。正如美国学者比尔·汉迪所言,马拉默德小说在简单的故事情节中始终包容了一种固执、甚至不无沉重的精神探索历程,“他的主人公无一不肩负着对生命终极目的探索,而且,在探索中成熟起来。这是他的小说的基本格调”[16]。

[1]赫尔曼·梅尔维尔.白外套,或军舰上的世界[M].牛津/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67:441.

[2]Jung,C.G.The Archetypes and Collective Unconscious[M].Beijing: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1999:441.

[3]Girgus,Sam B.The New Covenant:Jewish Writers& the A-merican Idea[M].Chapel Hill: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84.

[4]莱斯利·菲德勒.纽瓦克的形象和爱的无礼:评论菲利普·罗斯[J].中流,1959(5):96.

[5]Lasher,Lawrence M.Conversations with Bernard Malamud[C].Jackson & London: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1991.

[6]Gretta,George.Baseball and the American Dream[J].Massachusetts Review,1975,16:552.

[7]Malamud,Bernard.The Natural[Z].New York:Avon Books,1952.

[8]约翰·密尔顿.失乐园[Z].朱维之,译.北京:商务出版社,1990:464.

[9]Kaul,A.N.The American Vision:actual& ideal society in nineteenth-century fiction.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

[10]亨利·纳什·史密斯.处女地:美国西部的象征与神话[M].薛蕃康等,译.上海:上海外语与教育出版社,1996.

[11]Thoreau,H.D.Walden,or Life in the Woods[Z].New York:For the Heritage Club,1939:230.

[12]Emerson,R.W.Selections from Ralph Waldo Emerson[C].Stephen E.Whitcher,Boston: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60:9.

[13]Whitman,Walt.Leaves of Grass[Z].London:The Nonesuch Press,1963.

[14]Malamud,Bernard.A New Life[Z].New York:Avon Books,1961.

[15]Fried,Lewis.Handbook of American-Jewish Literature[C].New York:Greenwood Press,1988:56.

[16]Bell,Daniel.Sensibility in the 60’s[J].Commentary,1971,51(6):56 -63.

猜你喜欢

罗伊犹太犹太人
完美的鲨鱼
美国犹太作家的以色列书写
美国犹太文学“第三代”现象研究——犹太叙事中的民族身份建构
《浪子回头》和《犹太新娘》:两幅神作看懂晚年伦勃朗
自尊
罗伊·希尔的散文诗
19世纪的法国大歌剧:阿莱雅维的《犹太女》
福尔摩斯·斑点带子(下)
Super Roy 超人罗伊
犹太人的生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