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文献编目工作特点浅析
2011-03-18高萍
高 萍
(沈阳音乐学院图书馆,辽宁 沈阳 110004)
“文献”一词相当于英文的Document,它实际上所指的是任何一种含有知识或艺术内容的载体,如果不想或不准备把这些载体区分为专著、连续出版物、乐谱等等,就可统称为文献。
从编目的角度来看,所谓音乐文献并不构成一个单独的文献类型。因为在编目工作中,文献的类型是按载体形态或出版方式来区分的,如专著、非书资料、连续出版物、机读件等。这些类型中的任何一种都有可能出现与音乐有关的文献。
但这些类型中,与音乐的关系最为密切的、音乐的特殊性表现得最为明显的则是乐谱与非书资料两类。如果真正掌握了这两类文献的编目工作,当遇到其他类型的音乐文献(如缩微的乐谱)时,只要参照与该类型的出版物有关的规则(主要是参照其载体形态的部分),处理起来就不会有很大的困难。因此,笔者针对这两种类型音乐文献的编目工作,就音乐文献编目工作的特点抒以管见。
1 多文种混合编目
目前,我国图书馆大都采用分文种编目的方法,也就是把全部文献及目录分成中文、西文、俄文和日文4大部分,互不相关。而音乐文献编目则不可能采用这种方法,它应该采用多文种混合编目。
1.1 分文种编目的优点
按文种分别编目的优点是它在许多方面(如目录的排序、统一题名的语种等)都可以回避文种之间的不同形成的矛盾,因而许多问题都比较容易处理。
1.2 分文种编目的缺点
分文种编目的缺点就是不能把不同文种的同一文献集中到一起。这个缺点对于一般的文字型的文献似乎关系不太大,因为这类文献的读者一般都是掌握了某语种才会去查阅该文种的目录。例如懂俄文的人才会去查阅俄文的目录,这时,如果把俄文文献和俄文目录单独排在一起,在一般情况下就不会有什么问题(我们说一般情况下是指对于一般读者来说,对于研究人员来说仍是有问题的)。如把《战争与和平》、《Войнаимир》以及《War and peace》排在3个完全独立的目录体系中也基本上可以。
文字类文献的读者一般是可以提出他所需要的文献的语种特点(如需要俄文或中文作品),同时读者也是有阅读这种语种的能力的。这就是分语种编目在一般情况下得以通行的两个基本条件。
1.3 音乐文献多文种混合编目的必要性
音乐文献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对于音乐作品,特别是对于器乐作品来说,所谓语种的不同实际上只是一个标题的不同,其内容是完全一样的。既然内容一样,读者就不考虑其标题的文种是什么了。因此,当一个读者在查一部音乐文献(如舞剧《天鹅湖》)时,他就与一般文献的读者有两个不同:
一是读者要的是这一作品而不限于某种语种的标题,所以读者也就并不限定于要《Swan Lake》或《Лебединоеозеро》或《天鹅湖》,这些不同语种标题的文献中的任何一种都能满足其需要。也就是说,读者无法提出具体的语种要求。因此,按现在这种把不同语种的标题分别放在不同的目录体系中的做法,读者就不得不查了中文目录再去查西文目录,然后是俄文目录,实在不行还可能要查日文目录。只有把所有4种语种的目录体系都查一遍后,才能保证不会有所遗漏。这无疑将会浪费读者的大量时间。而如果是把不同语种的目录编在一起,读者只要查一次就解决问题了。
另一个特点是音乐文献的读者即使不懂某语种的标题,但其仍可能需要利用这一文献。例如我国原版的《Лебединое озеро》,如果是文字型文献的读者,不会俄文的读者一般是不会去查它的。但音乐文献的读者就不同,读者虽不认识这个标题,但其仍然可以读(或听)懂这部部作品。因此尽管读者读不懂这个标题,但其仍然需要查阅这部作品。在分语种组织目录时,这个读者即使是掌握了英文、中文、日文3种文字,如果其没有掌握俄文,就无法找到这部自己所需要的文献。实际上,考虑到我国(特别是在音乐界中)掌握俄语的人数有限,采用这样的方法编目,这部文献的利用率肯定是不会高的,甚至可以说,基本上发挥不了什么作用。也就是说,在文字型文献中分语种编目的两个基本条件,对于音乐文献的读者来说,都不存在。因为音乐文献的读者很有可能是既不能提出具体的语种要求,同时又可能不具备阅读其所需要的某语种目录的能力。可见,分语种编目实际上就行不通。也就是说,对于音乐文献来说,分语种编目显然是不恰当的。
即使是有语言的音乐文献,如歌剧、声乐曲等,大部分读者在查阅时往往是有一定语种要求的,但其中的大部分又是在没有自己需要的语种时,有其他语种的也可以。例如有人要欣赏一部歌剧《茶花女》,对于不熟悉这部歌剧的读者来说,其可能希望最好有用中文演唱的,这样有利于了解内容。但如果没有中文演唱的,能找到其他语种的也总比完全查不到要好得多。特别是对于比较熟悉该歌剧的人来说,其可能主要想看的是由谁来演唱的,而根本不考虑是用什么语种演唱的。
因此,对于有词的音乐作品来说,采用多语种混合编目,比之分语种编目来说,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弊的。
实际上,不仅是音乐文献,即使是文字文献也是如此。希望能一次就找到某一文献的各语种版本的并不少见。所以在英美等图书馆事业发达的国家,都是多文种混合编目的。
2 复杂的参照系统
当非音乐文献是分语种编目时,规范控制与参照只需要处理同语种或同文种的不同形式之间的问题,如人名的李叔同与弘一法师,曲名的Concerto与Konzert等,这些都是比较容易的。因此,在一般图书馆中,对此也没有给以足够的重视,没有当作一个复杂的技术问题来对待。而当不同文种的文献编在一起时,由于需要处理多种语种的问题以及各语种之间的关系,这个工作就非常困难了。如柴科夫斯基、柴可夫斯基、Чайковский、Chaikovsky、Tchaikovsky、Tschaikovsky之间的关系问题。特别是由于读者往往不懂某种语言还要查该语言的目录,这种参照的重要性就更突出了。
在我国的图书馆工作中,长期以来,都认为这方面的工作主要是读者的责任。如一首《舍赫拉查德》,按这个题名编进去就完成任务了,至于查《天方夜谭》是否能查到,这就看读者的水平了。这实际上是把图书馆工作人员放在读者之下,认为要由读者来指导图书馆员。但一些图书馆学比较先进的国家不是这样,他们要求要由图书馆员来指导读者。他们认为在书目方面,图书馆员应该是读者的指导者。读者提出一个非规范的或非典型的名称(检索点)时,图书馆工作人员有责任帮助他找到需要的文献。如读者找玄堡的作品,馆员就应该帮助其找到勋伯格的作品。要找《天方夜谭》,你就应该帮他找到《舍赫拉查德》。没有这个能力,就不是一个合格的馆员。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社会地位不能通过高待遇来体现,而是需要通过馆员提供专业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来争取。
类似的例子可以举许多,如《波希米亚人》、《绣花女》和《艺术家的生涯》;《利亚多》和《Lyadov,Liadov》;拉赫玛尼诺夫,Рахоанинов,Rachmaninov和Rakhmaninov;阿拉别夫和阿利亚比耶夫等等。这些都是规范工作的内容,都是图书馆员应该掌握的。做不好这一工作,图书馆的馆藏就不可能真正发挥作用。
3 大量而多变的检索入口
3.1 音乐文献的题名
音乐文献本身比较复杂,音乐文献的题名与一般文献不同,它有许多附加成分,如序号、作品号、演奏形式、调性等。有的可能还有异题名。
3.2 音乐文献的责任者
音乐文献的责任者也比较复杂,除作曲与作词者外,还有演奏、演唱、伴奏、指挥(其中还要分合唱指挥与乐队指挥)、改编、校订以及通俗音乐的制作人等。有时还有订指法、配伴奏、释谱、作华彩等等。因此责任者检索也就特别复杂。音乐文献中的乐谱还有乐谱专用说明,它涉及到各种乐谱形式。而要准确地理解和说明这些乐谱形式(如总谱、分谱、声乐总谱、压缩总谱、键盘缩谱、比例记谱和图示谱等),对于没有从事过音乐专业的图书馆工作人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4 大量的分析著录
音乐文献(包括乐谱与声像资料)中有大量的曲集。这些曲集中所包含的作品数量之多,是其他类型的文献所难以相比的。而且其中的每一首作品又都有其独立检索的必要。例如一本《外国名歌三百首》,含有300首作品,其中的每一首都有多个独立的检索点。如果不作分析著录,这些歌曲实际上根本无法检索,也无法利用。所以,对于音乐文献来说,分析款目的著录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音乐文献编目工作的特点:多文种混合编目、复杂的参照系统、大量和多变的检索入口、大量的分析著录,对于我国一般图书馆的编目工作来说,都是新问题。多文种混合编目在我国基本上还没有一所主要的图书馆曾使用过。参照系统也没有人系统地建立过(偶尔使用则是有的)。这么复杂的检索入口也没有人系统地考虑过。至于分析著录一般情况下也只是作为一种理论问题出现过,真正做过的人并不多。这也就是说,音乐文献编目工作的许多问题在我国当前的图书馆学中还没有现成的方法和答案。笔者在与其他类型的图书馆的编目人员探讨这些问题时,他们对所提出的这些问题会感到某种程度的惊讶。也就是说,音乐文献的编目工作中所出现的许多特殊问题,我们不能局限于我国现有的编目经验与做法,靠这些是解决不了现实问题的,只能从国内外广泛的图书馆编目工作实践中去寻找解决的方法和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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