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理论中的实践辩证法

2011-03-18鲍永玲

天府新论 2011年2期
关键词:辩证法人民出版社黑格尔

鲍永玲

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理论中的实践辩证法

鲍永玲

“意识形态”是对被歪曲的现实世界的歪曲的意识,由此意识形态批判必须从两个层面上展开,即理论实践与革命实践向度,二者之间有一种辩证展开的关系。马克思从诉诸理论批判到诉诸革命实践,其间转换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漫长思索与理论深入的结果。这是因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一种内在、超越、实践的辩证法,这就使意识形态批判展现为一种批判、革命的实践辩证结构,正如萨特所说,“辩证法只不过是实践”。

意识形态;辩证法;实践

19世纪初,法国哲学家特拉西 (Destutt de Tracy)第一个将 “意识形态 (idéologie)”概念引入了西方哲学史。从词源上考证,idéologie源于希腊语:idea(观念)和 logos(逻各斯),意为“观念学”或“观念体系”。特拉西主要在正面意义上使用该词,并在《意识形态的要素》①此书在《1844年经济学 -哲学手稿》中译本中被译为《意识形态原理》,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 -哲学手稿》中对此书第四、五章作了详细摘录。一书中进行了详细阐述,希望能借助“观念学”这门科学体系,重新阐发政治、伦理、法律、经济等各门科学的基本观念。稍后不久,在英文与德文中也相继出现了 ideology和 Ideologie。〔1〕在当时,特拉西所领导的“意识形态理论”学派无疑产生了较大影响。但由于拿破仑对他们的严厉指斥,使“意识形态家”沦为空想家的代名词。但在马克思重新使用该词并赋予其全新意义之前,这个概念虽然新鲜但已显示出注定要被废弃的迹象。

在我们对马克思早期著作的仔细梳理中,发现马克思早在 1840-1841年写作的《博士论文》中就已使用该词,其后在《莱茵报》时期创作的一些政论文章中都曾加以使用,但使用频率不高,也基本遵循了 “意识形态”在当时被指斥为 “玄想”、“空想”的原义②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写道:“我们的生活需要的不是意识形态和空洞的假设,而是我们要能够过恬静的生活。”中译本全集第一卷第 57页译为:“我们的生活需要的不是玄想和空洞的假设,而是我们能够过没有迷乱的生活。”由于手头没有德文原文,无法肯定马克思此时使用的是法语形式还是德语形式的“意识形态”。而可以肯定的是,早在1837年3月2日马克思父亲致马克思的信中就已出现该词的法文形式,因此当时的马克思无疑已对此学派有了较准确的理解。另一例可见于写于 1842年 10月的《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 (第三篇论文)·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在该文的中间位置,马克思写道:“我们究竟应如何来了解意识形态的这一突然的造反表现呢?要知道,我们在思想方面所遇到的只是些拿破仑的追随者。” (全集第一卷第 265页)值得指出的是,该词在德文中意思极为广泛,在各种情况下可译为“观念”、“思想”、“思想体系”、“玄想”、“空想”、“意识形态”,甚至可译为“唯心主义”、“理想主义”等等。这也给我们分辨马克思究竟在何种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增加了难度。。直至《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年),才对 “意识形态”进行了全新的探索与定位,进行了比较严密和科学的概括与论述。但这并不代表马克思在这之前没有作相关深入的论述与思考。实际上早在《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和《博士论文》中,他就对 “自我意识”、“异化”、“偶像”、“上帝 (神)”等意识形态群概念进行了批判性的阐释,只不过未使用“意识形态”一词而已。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经历了高密度的使用之后,在其后一系列著作中该词使用又呈淡化趋势。但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已经停止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意识形态批判理论像一根红线贯穿马克思思想发展的整个历程之中,从早期主要对宗教异化现象的批判和揭露,转到在《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共产党宣言》等一系列著作中,对整个德国思辨哲学所停留的黑格尔哲学基地的批判,并细致地分析了具有神秘形式的意识形态的产生、发展、变化和消亡,是与社会的物质生产,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相联系的。其后,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又通过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基础部分——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尤其是对拜物教、价值符号 (货币)等观念的批判,使意识形态理论具有了广泛的人类学基础。晚年的马克思则更多地转向了对人类学、东方社会研究和共产主义研究中种种意识形态偏见的批判。

通观马克思思想的发展史,可以看出,马克思的研究视野始终非常广阔而敏锐,涉及到了人类生活世界的各个领域。意识形态批判的重心尽管发生转移,用于进行批判分析的范畴也有所改变,但却始终围绕着一个中心,即意识形态本质上是编造幻想、掩蔽现实关系的精神力量,是对社会现实的颠倒、神秘、虚假的反映。在马克思的批判体系中,“意识形态”概念主要在否定消极的意义上使用。它的本质是一种虚假的意识,渗透在语言、情感、表象、观念之中,广泛地涉及到了包括宗教、拜物教、政治、法、哲学、道德等各个领域、各种社会现象。它的基本特点是隐蔽性 (甚至是无意识性),外观独立性,实践意向性,有机总体性,阶级性,社会性等等。马克思偶尔也在中性描述性的意义上,即把它作为“某一阶级的社会意识的总体”加以使用。

正由于意识形态是对被歪曲的现实世界的歪曲的意识,由此意识形态批判必须从两个层面上展开,即理论实践与革命实践向度,二者之间有一种辩证展开的关系。既要有“批判的武器”对歪曲的意识本身廓清、分辨、批判,又要有针对被歪曲的现实世界本身的“武器的批判”,必须通过革命的实践活动和实际的共产主义运动,以真正地消灭被歪曲的意识产生的基础,解放人本身,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即“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

为什么在马克思那里意识形态批判必然表现为两个向度、两种实践取向,而且在两种实践之间呈现着一种巨大的张力结构,而不是我们所认为的仅仅是认识论意义上的理论与实践的运用关系?为什么马克思的“批判”呈现出一种无坚不摧的革命精神,使世界为之发抖、震撼,而不是仅仅停留在“批判”原义上的“判断”与“鉴别”?

哈贝马斯在《理论与实践》中指出,“如果人们把政治经济学的批判理解成这样一个过程的完成,这一过程始于人道主义者的语言学的批判,中经美文学的批判,最终在哲学家的理论的和实践的批判中把自己也当作是批判,那么,马克思就可以把自己的理论赋予批判这一不太引人注目的名字。那个时候,批判实际上变成了与理性、高超的审美、透彻的判断同义。”〔3〕但就 “批判”符合与自然权利一致的正义而言,它是维护权利的工具,而且在古希腊语用法中,“批判”的判断涉及到危机,“批判本身就是危机的客观语境的一个因素”。因此,在马克思那里,“‘批判’这一不引人注目的标题,一开始就意味着它的词意是考察现存的文献;但除此以外,它还具有理论与克服危机的实践目的相联系而发展的意义。”〔4〕

无疑,马克思的同时代人,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家们普遍意识到了危机的存在,鲍威尔他们甚至预言了大变革的到来。然而他们所谈的危机是一种世界哲学的危机,就如马克思在《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中所写的:“它们的诸神死去了,而新的女神还命运莫测,不知是一派光明,还是一片黑暗。她还没有白昼的色彩。”〔5〕在这些自我意识哲学家们的喧嚣声中,他们的哲学就如“在大家共有的太阳落山后,夜间的飞蛾就去寻找人们各自为自己点亮的灯光”〔6〕。然而,马克思已经意识到了,“与本身是一个整体的哲学相对立的世界,是一个支离破碎的世界。”〔7〕在这个世界中,本应独立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沦为异化劳动者,而哲学家们仅仅满足于用更新奇、更震撼的语言来说明和解释世界,却无视于白昼日光下的虚假与罪恶。马克思所要做的,首先就是打破世界关于自己的虚幻表象,让人撕开眩目的面纱看看世界赤裸歪曲的本质。就如阿尔都塞所说的,“这种未经批判的意识形态无非是一个社会或一个时代可以从中认出自己 (不是认识自己)的那些家喻户晓和众所周知的神话,也就是它为了认出自己而去照的那面镜子,而它如果要认识自己,那就必须把这面镜子打碎。”〔8〕而由于现实世界本身已经是被歪曲的,因此不能仅仅停留于打破意识形态的哈哈镜,而应该更进一步去彻底摧毁破坏不合理的现存世界。

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一个革命的辩证法结构。马克思从诉诸理论批判到诉诸革命实践,其间转换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漫长的思索与理论深入的结果。这是因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一种内在、超越、实践的辩证法,这就使意识形态批判展现为一种批判、革命的实践辩证结构。

长久以来,与“辩证法”有关的问题仿佛成了一个大筐子,什么样的内容都可以往里装。而如果要问,“什么是辩证法?”恐怕反而要费些周折。实际上,在西方哲学的源头古希腊哲学那里,辩证法采取了两种形式:“(1)肯定的辩证法,即对自然、社会或思维领域的某些辩证的规律性的论证与探究;(2)否定 (消极)的辩证法,即否定那种在本身中暴露出内在矛盾性的事物的真理性。”①(苏)敦尼克:《古代辩证法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24页。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辩证法的发展之后,古希腊的哲学家们又多在四个意义上使用该词:(1)自然界的客观辩证法和依据于客观辩证法的认识的辩证法;(2)否定的辩证法;(3)被实在化的概念的辩证法;(4)作为对话艺术的辩证法,取决于为了获得真理或只是为了在争论中获得对对手的胜利,又细分为两种类型。参阅《古代辩证法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 309页。作为所有古希腊哲学家天生特性的简单辩证法,从古代哲学产生时起,就在米利都学派自然哲学家们那里产生了。而作为肯定的辩证法,它在赫拉克利特那里采取了最明晰的形式,作为否定的辩证法则在埃利亚学派那里采取了最明晰的形式。古希腊哲学家们也多在否定意义上称呼“辩证法”,把它理解为进行哲学对话和辩论的艺术,通过对立意见的冲突来揭示真理,即把辩证法理解为揭示和证明真理的艺术。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都是这样理解和运用“辩证法”的。这一传统,我们可以在伽达默尔的“对话辩证法”中找到它现代形式的复兴。

然而,“辩证法”一词在哲学的演变史中,也经历过与“实践”、“理论”等词相似的巨大嬗变。到了康德那里,“辩证法”已经成了理性幻象的同义词,完全是在否定意义上使用②根据南斯拉夫哲学史家扎耶恰拉诺维奇的研究认为,在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范围内,实际上存在着四种以实践为基础的辩证法类型:认识类型 (康德),道德政治行为类型 (费希特),创造 (艺术)生产类型 (谢林)和无所不包的人类活动即劳动的类型 (黑格尔)。因此,辩证法首先可以归结为假象领域,而后可以理解为现象辩证法,再其次可以理解为客观现实性的辩证法,最后可以理解为总体辩证法。参阅《辩证法史:德国古典哲学》,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 361页。。黑格尔则不顾康德的告诫,把辩证法看作不仅是一种导致思辨思维的思维模式,而且也是现实世界,甚至是一切现象都具有的一种普遍的本体论特点,即既对立、矛盾又综合、统一。它是现实中一切运动和活动的原则,也是体现在心境变化中个人心理发展的过程,是一种贯穿着内部冲突的发展图式。它主要是一种精神现象,而人的存在则是一个自我超越的过程,是一个充满了矛盾和有目的性的运动。

黑格尔的这些见解深深吸引了马克思。在《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中,马克思以充满诗意的笔触写道:“死和爱是否定的辩证法的神话,因为辩证法是内在的纯朴之光,是爱的慧眼,是不因肉体的物质的分离而告破灭的内在灵魂,是精神的珍藏之所。于是关于辩证法的神话就是爱;但辩证法又是急流,它冲毁各种事物及其界限,冲垮各种独立的形态,将万物淹没在唯一的永恒之海之中。于是关于辩证法的神话就是死。因此辩证法是死,但同时也是精神花园中欣欣向荣、百花盛开景象的体现者,是盛着一粒粒种子的酒杯中冒出的泡沫,而统一的精神火焰之花就是从这些种子中萌发出来的。”〔9〕从这段话里,已经开始体现出成为马克思批判哲学之特色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的不同之处。

黑格尔的辩证法虽然讲究暂时性、否定性、运动性,但他强调“否定之否定”的最后环节,使他的辩证法究其实质仍为肯定的辩证法。辩证法的强大力量,必然会局限在绝对精神的巨大圆圈而无法回归现实生活世界。从他的《法哲学原理》中所做的“凡是合理的东西,就会变成现实;凡是现实的东西,会变得合理”这一结论可以看出,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实际上倒成了一种保守力量。因此,“哲学的最后目的和兴趣就在于使思想、概念和现实得到和解”〔10〕。而马克思则更为强调辩证法的“否定性”,这也是当时青年黑格尔派所共同持有的看法。对“否定性”的坚持,使马克思的理论具有一种开放、批判、实践的品格,这就是“死”和“爱”的辩证法所表现的特色。而且马克思辩证法的出发点,与黑格尔及青年黑格尔派所持的出发点都截然不同。这也不是仅仅把黑格尔的辩证法“头足倒置”就能达到的。也就是说,黑格尔的辩证法起点是抽象,终点也是抽象,仅仅“头足倒置”也仍然是从抽象回到抽象。马克思虽然说到,“为了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必须把它倒过来”〔11〕。然而,这个“倒过来”用得的确颇有歧义。因为马克思并不是从辩证法的第三个环节,而是从第二个环节上开始自己实践性的变革的。也即马克思正如马尔库塞所说的,他的“辩证法注重于这一事实:内在的否定实际上就是‘运动和创造的原则’,辩证法就是‘否定的辩证法 (Dialektik derNegativität)’”〔12〕,这是一种 “实在的否定性”,即建基于实际的物质生活与人的感性存在之上的。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 -哲学手稿》中指出,黑格尔在辩证法问题上犯有双重错误,即黑格尔的哲学“以逻辑学,以纯粹的思辨的思想开始,而以绝对知识,以自我意识的、理解自身的哲学的或绝对的即超人的抽象精神结束”〔13〕,这就使哲学精神成为不过是在它的自我异化内部通过思维理解,即抽象地理解自身的、异化的宇宙精神,“自然”则被抽象地理解并与人分离开来,对人来说成为“完全的无”。而费尔巴哈的伟大功绩,正在于“论证了要从肯定的东西即从感觉确定的东西出发”〔14〕。这也正是马克思的辩证法所要采取的出发点,即把对象世界归还给人,使对象世界作为人的本质的现实生成,对人来说成为真正的实现。而在这一点上,黑格尔的辩证法最为可贵之处,是其也洞悉到了辩证法中“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由此,“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非对象化,看作这种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可见,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但是,他虽然看到了劳动是人的本质,是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是人在外化范围之内的或者作为外化的人的自为的生成”〔15〕。但他只知道和承认抽象的精神劳动,其结果是,“产品和生产、事物和运动的任何总和都可以归结为应用的形而上学”〔16〕,世界的事物则成了在逻辑范畴这块底布上绣成的花卉,成为“不死的死”。

在马克思晚年写作的《资本论第二版跋》中,马克思集中表述了自己对辩证法的理解。他首先指出,自己关于辩证法的观点是严格立足于社会现实物质生活的,不同于黑格尔所认为的 “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17〕。恰恰相反,马克思指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8〕。从这样一个肯定的起点出发,辩证法就摆脱了其神秘的外形,不再像黑格尔所说的“现存的即是合理的”那样使现存事物显得光彩。从这样一个肯定的起点出发,辩证法真正成了合理的形态,并引起了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与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9〕

由此我们总结一下马克思的辩证法的特点:它具有基于现实物质生活世界的内在否定性,面向未来理想社会所导致的历史性和开放性,直接指向实践的批判革命性等等。这些品格是直接与马克思在著作中常用的,诸如“矛盾”、“过程”、“运动”、“变形”、“发展”、“时机”等概念的分析相联系的。辩证法的运用,使马克思在意识形态批判的两个向度,即理论实践和物质革命实践之间巧妙地保持着一种张力,并将多维性引入了具体的批判实践之中,以期在批判的思维行动中形成更大的结构一致性。

在这个意义上,辩证法是一切批判思维或行动的理论基础,其目的是人类在历史上的自我实现,这又使“辩证法”与“革命”、“实践”相联系。因为,“作为一种实践的存在,人是一种自由的和创造性的存在,因而也是一种革命的存在”,“只有作为一个革命者而生存,人才能实现其本质”。〔20〕而“革命不仅是一种人的变革,而且也是一种‘宇宙’的变革,即创造一种根本不同的存在‘模式’,这种自由的、创造性的存在不同于任何一种非人道的、反人道的或尚未完全人道化的存在。”〔21〕就如列斐伏尔 (Henti Lefebrre)所说的,“正是由于革命实践,再一次使思想和情感与生产力 (基础)一致,社会形式与它的内容一致。在这里,我们又遇到了关于超越给定历史阶段而进入较高的社会发展阶段的基本观念,这就是‘革命实践’的观念。革命实践使人们头脑里活生生的理性,使社会关系的合理性变得可理解了。”〔22〕

在这种革命实践中,哲学真正消融自己到了批判活动之中。人们不仅改造了他所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也改造了他们自身。因此,这是真正造就与发展新人和新社会的创造活动,是一种最高的存在形式,“是一种开辟了多种可能性的领域,是一个全新的王国。它是存在的真正‘本质’,是其本质的存在。”〔23〕因此,“革命并不是历史的一种特殊现象,而是人类集体创造性的一种最集中的形式,即一种人之创造性本质最鲜明地得到体现的形式。”〔24〕

革命精神实际上就蕴含在马克思的“实践(Praxis)”概念之中。作为内含多种维度的人的自由创造的活动,人必然要在实践活动中用对传统的反思与对未来的理性设定,来打破现在此刻的黑暗状态。也正是这种内含批判的、辩证革命精神的实践结构,使人能够始终面向未知的、全新的未来,表现为一种自由自觉的生成活动,这也就是真正的实践活动和革命活动。就如萨特所说的,“辩证法只不过是实践。”〔25〕

〔1〕俞吾金.意识形态论 〔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21.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 〔M〕.人民出版社,1995.56.

〔3〕俞吾金,陈学明.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流派 〔M〕.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176.

〔4〕俞吾金,陈学明.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流派 〔M〕.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177.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0卷 〔M〕.人民出版社,1982.137.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0卷 〔M〕.人民出版社,1982.138.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0卷 〔M〕.人民出版社,1982.136.

〔8〕[法]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 〔M〕.商务印书馆,1984.120.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0卷 〔M〕.人民出版社,1982.144-145.

〔10〕[德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 4卷 〔M〕.商务印书馆,1996.372.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卷 〔M〕.人民出版社,1995.112.

〔12〕马尔库塞.理性与革命 〔A〕.陈学明.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西方马克思主义卷 〔C〕.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245.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卷 〔M〕.人民出版社,2002.317.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卷 〔M〕.人民出版社,2002.315.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卷 〔M〕.人民出版社,2002.320.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 〔M〕.人民出版社,1995.140.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 〔M〕.人民出版社,1995.112.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 〔M〕.人民出版社,1995.112.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 〔M〕.人民出版社,1995.112.

〔20〕[南]彼德洛维奇.革命的哲学概念 〔A〕.马尔科维奇,彼德洛维奇.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与理论 〔C〕.重庆出版社,1994.188.

〔21〕[南]彼德洛维奇.革命的哲学概念 〔A〕.马尔科维奇,彼德洛维奇.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与理论 〔C〕.重庆出版社,1994.177.

〔22〕[印 ]查迦罗伐底.马克思的实践概念与自然概念 〔J〕.哲学译丛,1984,(1).

〔23〕[南]彼德洛维奇.革命的哲学概念 〔A〕.马尔科维奇,彼德洛维奇.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与理论 〔C〕.重庆出版社,1994.177.

〔24〕[南]彼德洛维奇.革命的哲学概念 〔A〕.马尔科维奇,彼德洛维奇.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与理论 〔C〕.重庆出版社,1994.188.

〔25〕[法 ]让 -保尔·萨特.马克思主义与存在主义 〔J〕.哲学译丛,1979,(4).

(本文责任编辑 刘昌果)

B02

A

1004—0633(2011)02—021—05

2010—10—14

鲍永玲,哲学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助理研究员。 上海 200235

猜你喜欢

辩证法人民出版社黑格尔
绝对者何以作为实存者?——从后期谢林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来看
论辩证法的总规律
论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三大层次
我可以咬你一口吗
论五四运动的启蒙辩证法
Alienation and Struggle of the “Happy Housemaker”
关于质量的辩证法
抉择
转诊率下降背后的“辩证法”
简述黑格尔的哲学史观与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