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有效措施
2011-02-20李伟伟
李伟伟
(江苏省涟水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江苏,涟水)
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有效措施
李伟伟
(江苏省涟水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江苏,涟水)
建设工程是大型的综合项目,其工程质量问题不仅涉及到个人与财产的安全,而且还涉及到社会的稳定。本文就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建议性的提出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有效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问题;有效措施
一、前言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任务是向社会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结果,为建设工程质量的判定提供依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仅建设方要用,监理方要用,设计方要用,施工单位要用,质量监督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用。因此,其在整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起到的是基础作用和手段作用,保证了检测工作质量,就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只有走在建筑业的前列,才能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而完善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体系是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存在的问题
1、行业垄断现象比较严重
各级监督机构设立的检测室由于有了政策上的绝对优势,由于其政府背景,使其克服成立时间短的劣势,通过垄断检测任务的形式很快在规模和检测能力上占据优势,成为目前检测市场中主流检测力量。但是垄断行为的副作用是其长期处在政策保护状态,相比其他机构效率低下,技术水平不高,服务意识差,自身竞争能力差,无法满足市场需要,造成腐败现象、检测水平低下。因此,为了检测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检测单位市场化势在必行。
2、建设单位不走基本建设程序
据统计,我国有三分之一的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问题。有的擅自降低设计标准,如部分小区降低防水等级、有的工程基坑支护降低安全等级等等。有的盲目压缩工期,不按科学规律办事,有的工程压缩合理工期达 60%左右。有的要求施工单位垫资现象严重。有的干预检测结果的公正性,有的开发企业怕影响销售,甚至要求检测机构不准出具不合格的检测报告。
3、政府监督管理不到位
2000年以来,政府对建设工程的监管由核验制转变为备案制,以前的一些管理职能现在由中介机构,比如协会、监理、检测、图审等来承担,政府的管理职能在逐步弱化。与此同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单位,绝大多数改制为私营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他们的经营宗旨,工程质监机构监管他们质量行为的难度越来越大。
三、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有效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
随着检测机构改革已经成为必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重点可概括为:检测机构社会化,即运用市场手段,有效地配置检测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检测业务市场化,即检测市场由封闭和垄断走向竞争和开放;检测管理法制化,即依照行政法规和技术法规来保证行业健康发展。由于深化检测机构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因此只能循序渐进,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要围绕改革的基本思路和要求,我们应做好以下工作。
(1)更新观念
深化检测机构改革事关检测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其意义重大而深远。各级检测机构一定要明察改革的形势和要求,从思想上尽快摆脱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的桎梏,从认识上缩小改革要求与现实间的差距,以全新的观念,迎接检测机构改革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2)理顺体制
检测机构社会化是深化检测机构改革的重要标志。各级检测机构要在正视现行检测机制和体制的基础上,摒弃检测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的陈规,紧紧扣住实现检测资源的优化和共享这个主题,重点从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上,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为应对检测机构社会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3)强化素质
机构的社会化必将带来业务的市场化,最终是要靠自身实力求生存,靠自身信誉求发展。各级检测机构要结合各自实际,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保证软、硬件设施的有效投入,提高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和机构的公正性,实现检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方位增强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综合实力,以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实力,迎接检测业务市场化的到来。
2、明确监管职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检测市场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在检测资质的管理、市场准入的登记、违法违规的查处方面加大力度进行监管;同时,依托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加强对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检测行为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检测行为的监督巡查,诚信行为的记录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在市场运行上,将原来由施工方委托检测的方式,改为由建设方委托检测,监理方对检测样品真实性负责,质量监督站跟踪监督的新方式。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委托单位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同一专业类别检测项目,委托多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提高检测人员素质
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检测工作的质量,也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的质量。一旦检测结果不准确,或出具不真实的检测报告,必然会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因此,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把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一是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检测人员的思想素质。检测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标准、规范,对待检测工作一丝不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按章办事,按实检测,使“不做假试验,不出假报告”这一最基本要求成为检测人员的自觉行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检测人员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检测单位要按照省建设厅制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培训及考核大纲》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达到本检测岗位所必需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率。三是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检测人员的法制观念。检测单位要对检测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全体检测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法规意识,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行使职责。
4、规范检测行为
调整检测收费项目和标准,使之与检测新资质标准相适应,也为检测市场提出合理的指导价格。开展地方检测标准的编制工作,为各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编制对检测机构进行规范管理的地方标准,对检测机构的硬件设施、工作环境、业务流程、质保体系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加强检测从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检测机构从事检测管理、检测操作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检测工作。检测管理、检测操作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
四、总结语
我们应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单位及其检测行为监管与管理的力度,对于在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检测行为结果与工程质量的责任,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1] 王琰.浅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J].中国科技博览.2008.24.
[2] 林志东.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几点思考[J].科技创新导报.2008.30.
TU515
A
1674-3954(2011)02-012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