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编社区
2011-02-20张鹏
中国现代教育装备 2011年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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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校车事故频频发生,甘肃正宁“11•16”重大交通事故再一次刺痛社会的神经,校车安全也因此备受全社会的关注和热议。其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于2010年联合发布了我国首部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但事实告诉我们仅此是完全不够的。
校车,顾名思义是指运送学生的车辆,安全、便捷应是它的基本要求。目前,校车已在多数城市及乡村推广开来,但始终没有一个关于“校车安全”的法规或条例来明确校车的相关运行办法与管理制度。我们认为,校车作为教育部门或学校为保证学生安全上下学而配备、教育公共服务的环节与手段之一,应该在完善校方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全社会的监督和相关部门的监管,为学生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教育环境。
2011年11月27日,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在会议上特别强调,要“抓紧完善校车标准,做好校车设计、生产、改造、配备等工作,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要明确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恶性事故要依法严肃处理……使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校舍,为孩子们建立起安全无忧的绿色通道。”同时要求迅速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
借此,我刊(http://www.cmee-online.com)也呼吁,参与此项工作的相关教育主管部门能够努力作为,积极提升服务与落实监管,坚决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使校车真正成为“特权车”“安全车”。
撰文/张斯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