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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为重:社会政策创新的基石——2010年浙江省社会政策回顾与评析

2011-02-19李中英

浙江经济 2011年7期
关键词:民生浙江省住房

文/李中英

浙江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政策,进一步推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2 010年,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政策,进一步推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为人民群众进一步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开辟新路径。

教育改革颁布纲领性文件,“学有所教”迈向新阶段。贯彻国家纲要精神,浙江先后颁布《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了浙江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人才强省的目标。下一步,必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作为两大重点,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统筹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有学上”、“有书念”向“上好学”、“念好书”的新跨越。

劳动报酬领域政策密集出台,“劳有所得”加快实现。2010年,从中央领导人关于提高劳动报酬、实现体面劳动的连续表态,浙江更是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中央精神。2月,上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7月,发布浙江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11月,通过《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2010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7359元和11303元,年均实际增长分别为8.2%和8.4%,农民收入已连续第26年排名全国各省、区首位。2011年,由于工资性收入继续快速增长具有一定难度、各项惠民政策对转移性收入的拉动作用会减弱、物价上涨减缓收入实际增长率等因素,收入分配改革任重而道远。

医保新政密集出台,“病有所医”强势推进。2010年是中央提出的3年医改目标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浙江医改强势推进的一年。在改革设计层面,发布医药卫生体制2010年度工作安排,布置五项重点改革工作任务。在工作实施层面,致力于群众看病有保障,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政策和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致力于让群众治病少花钱,共72个县(市、区)启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致力于破解改革难点,出台了浙江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并且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2011年,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继续推进改革、在关键领域取得一些新突破,成为对2011年医改的新期待。

养老保障惠及全民,“老有所养”缓解后顾之忧。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趋势,浙江点面结合,致力于构建一张密布全省的养老服务网络。2010年,浙江各地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按规定领取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基础养老金;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实施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推进完善低标准、多层次、广覆盖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浙江老龄人口已超过800万,80岁以上的老年人就有115万,如何化解“养老焦虑”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十二五”期间,“普惠式养老”将会进一步实现。一方面,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将以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人群覆盖面;另一方面,养老服务将以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为主要载体,进一步覆盖全省。

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加快,“住有所居”化解民忧。2010年,贯彻中央相关文件精神,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此外,浙江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关于修改〈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决定》。如何在控制房价的同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是当前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一个重点。在政策措施的积极推动下,浙江在2010年全面实施了“1313”保障性安居工程,初步估计,至少将惠及10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当然,还要正视保障性住房建设遭遇的资金投入、配套设施等方面难题,保障房建设立法工作和问责机制建立亟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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