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学学科构建的意义与价值
——评崔永东教授新著《司法学原理》
2011-02-19余寅同
司法学学科构建的意义与价值
——评崔永东教授新著《司法学原理》
崔永东教授新著《司法学原理》最近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并被列入“人民法学文存”之中。该书的出版对构建“司法学”新学科具有重要的意义。正如著名刑法学家陈光中先生在为该书所作的序中所说:“‘司法学’是一门正在探索中的学科,其理论体系尚不成熟,但该学科的建立无疑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它不仅会进一步完善法学的学科体系,也会对司法文明的进步起重要的作用。”又说:“探索建立司法学学科体系,不仅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不仅是一个新的学科生长点,还是司法改革实践的理论立足点。从这个角度看,《司法学原理》一书的出版是及时的,从一定程度上说对引领和推进学界的司法学研究有积极作用。”
司法学是法学中的一门新兴学科。它是研究司法理念、司法实践、司法制度、诉讼制度、司法体制和司法行政体制等等的学问。司法学学科的建立,有利于司法问题研究的深化和细化,对司法权配置和运用的科学化,对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的完善化都有重要的意义。该书主要从司法史学、司法证据学、司法行政学、司法伦理学、司法改革学、司法行为学、司法社会学及比较司法学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并对上述子学科的概念、范畴、原则、内容、意义等进行了界定、分析和阐释。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了古今结合、中外比较、制度和思想结合、理论和现实结合等方法。
在国家权力体系中,有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大部分,研究立法权的学科有立法学,研究行政权的学科有行政学 (或行政管理学),而唯独没有研究司法权的学科——司法学。这种现象亟待改变。司法学科的建立,有利于整合学界相关的人力资源,集中研究司法学问题,从而推动司法学研究的深化与细化,使该学科日臻成熟。司法学科的建立和发展,将为我国的司法改革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从而促进中国当代司法文明的建设,并进而助推中国法治文明的进程。
该书“亮点”颇多,正如陈光中先生在序中所说:“作者对司法改革的关注也是值得称赞的,例如他对目前司法体制中存在的司法的地方化与行政化问题、司法责任制缺位问题、完善司法调解机制问题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又就现代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革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如主张将合意机制和类型化引入行政诉讼程序等等。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面,作者主张要借鉴西方的恢复性司法制度和辩诉交易制度等等。在司法行政学一章中,作者还对我国律师制度的完善、监狱学研究的改进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改善等方面提出了建议,这些均可供有关部门参考。”
总之,该书资料翔实,论证充分,结构合理,新见迭出,从而为司法学学科的创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必将为学界今后开展该领域的研究起引领的作用。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学界会有更多的相关成果问世,“司法学”学科的成熟与发展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作者余寅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