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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 迎接挑战 实现火炬工作新突破科技部部署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2011-02-17

中国科技产业 2011年7期
关键词:火炬高新技术高新区

■ 本刊记者 方 田

为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科技部日前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从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载体建设、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主体培育、加速推进先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环境四个重点进行了部署,以期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火炬工作承担“转方式”的战略任务

《意见》指出,火炬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火炬工作开展20多年来,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战略决策,积极引导全国科技力量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建设与发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培育科技型企业群体,推动技术转移和科技创新创业,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引领城市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已经成为探索中国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的一面旗帜。通过对火炬计划的深入实施和开拓创新,我国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建设载体、培育主体、推动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强化创新服务和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火炬工作构架。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步入攻坚阶段。高新技术产业在技术体系、产业形态、竞争格局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革,战略性新兴产业蓄势待发。新形势下,火炬工作应该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实现新突破。

在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火炬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需求,按照“深化改革、加强统筹、需求导向、重点突破”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注重集成创新要素资源,注重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化载体,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主体,发展一批具有整合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能力的科技服务机构,加速推进技术转移和技术市场建设,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环境,把加强火炬工作作为依靠科技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一个行动,两个工程”开创火炬工作新局面

《意见》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开展“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行动”,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和“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十二五”期间,科技部火炬中心将通过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和科技服务体系的优化完善,进一步发挥国家高新区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推动作用,全面提升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水平,使之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强大引擎。

开展“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行动”,进一步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和创新型特色园区的建设工作,加强对新升级国家高新区和省级高新区的指导。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作为国家高新区的重要任务,完善高新区考核评价体系,将高新区纳入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城市功能,努力形成创新驱动的内生增长模式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方式。

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根据地方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需求和产业基础,加强创新型产业集群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实现科学布局和有序发展。加强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作用,按照专业特色和产业链关系集聚各类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完善产业培育体系,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形成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良性互动发展。以国家高新区为主要载体,以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为重要抓手,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发挥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的作用,推动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建设一批对区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

实施“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引领科技创新服务业发展。加大力度发展技术转移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国际化发展机构及其他科技服务机构,加强分类指导,实现骨干服务机构在高新区的重点布局。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服务机构建设与发展,培育科技服务新兴业态。鼓励公益类科技服务机构积极探索市场化条件下新的管理模式。鼓励各地方和高新区通过服务外包等形式,探索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创新发展的模式,提升服务能力,树立服务品牌。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建立各类服务联盟,开展国际业务,促进科技服务机构的市场开拓、优化整合、做好做强。

创新举措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举措。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面,将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和鼓励大学毕业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壮大高新技术产业的创业群体和具有原创技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按照市场规律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形成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在创新创业载体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方面,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国家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提供技术源头;探索建立技术市场信誉体系,规范市场秩序;通过技术交易机构挂牌、拍卖、招标等公开交易方式,加强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深入开展“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依托中国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创新服务网络(创新驿站),集成信息资源、服务能力与合作渠道,开展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技术转移服务;围绕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需求,鼓励高新区和产业集群加强产业技术中试与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技术熟化、工程化、集成化与转移。

《意见》还提出要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环境、投融资环境、国际化发展环境,营造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文化氛围。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将使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迎来新的局面,火炬工作也将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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