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家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研讨培训班在京举办
2011-08-21■火宣
■ 火 宣
7月6-8日,由科技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主办,科技部火炬中心、中关村管委会承办的“全国国家高新区科技管理干部知识产权管理研讨培训班”在北京举办,科技部政策法规司、高新司、国际合作司、火炬中心、中关村管委会相关领导及来自各个国家高新区的90多位科技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研讨培训班。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Geoffrey Onyeama先生出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曹健林指出,科技创新是知识产权的重要源泉,知识产权制度是自主创新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成为参与国际竞争的必要前提。我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经过20多年的努力,已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不断改善,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知识产权拥有量快速增长。但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时间较短,还存在创新主体运用知识产权能力不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不足、人才缺乏等问题,影响了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创新促进作用的有效发挥。2006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要求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管理全过程。2007年年底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国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2008年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重要战略,要大幅度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因此,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成为科技工作的重要任务。
曹健林表示,科技部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部门,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2002年,科技部启动了“人才、专利、标准”三大战略,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完善和丰富知识产权管理,在国家知识产权推进计划实施中牵头负责多项任务。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的政策,加强知识产权导向作用,提升创新主体创造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完善技术转移机制,开展重点知识产权推介活动,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推动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知识产权共享机制;培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支持重点领域专利信息加工和分析,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针对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较弱等问题,近年来科技部在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中开展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培训,指导创新主体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能力。
曹健林强调,国家高新区是我国科技和经济结合的示范区,是区域创新能力的核心区,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主导区,是科技创新要素的聚集区,也应当成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加速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先行区。科技部将深入推进《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贯彻落实,在国家高新区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国家高新区要积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园区企业在加大科技创新活动的同时,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创国家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成为科技创新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示范区。
此次研讨培训班是在2010年科技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双方合作举办的第一场活动。来自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的10名专家学者围绕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及其最新动向、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知识产权纠纷及其解决策略、技术转移中的知识产权策略等主题作了12场精彩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