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2011-02-14
青海省共和县水利普查工作自2010年3月开展以来,得到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于2010年5月17日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统计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牧和科技局、环保和林业局、经济商务局、水利局等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组建了技术督察组、水保组、工程组、河湖组、信息组等5个专业小组,全面开展水利普查工作。
为做好水利普查宣传培训工作,县普查办以 “水利普查、摸清水情、规划未来”为主题,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共印制水利普查宣传横幅标语363幅,制作展板6块、发放宣传资料9 500份 (其中乡镇4 000份),解答群众咨询1 350人 (次),编写发布 《水利普查工作简报》5期,县电视台每天分时段滚动播放水利普查宣传片3次。通过宣传,为水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根据国普办、省、州有关水利普查培训工作要求,并结合共和县实际情况,举办了两期县级水利普查培训,共培训122人。培训内容主要是针对国家、省、州、县有关水利普查方针政策、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和具体要求进行讲解,普查业务技能培训以省、市培训资料、课件为基础,由参加过省级师资培训的各专项普查负责人,结合共和县水利现状进行专题授课。
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空间数据采集与处理实施方案》和《关于对市级水利普查清查成果数据进行抽查验收的通知》(青普查办〔2011〕6号)要求,共和县成立了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成果验收工作组,于2011年6月28—30日对恰卜恰镇的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成果进行了核查验收。通过抽查验收认为:恰卜恰镇的水利普查清查成果符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工作细则》的要求,普查分区合理,组织分工明确,经济社会用水调查对象台账计量措施落实合乎要求,五个专业的清查成果基本达到验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