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县创新方法 强化举措
2011-02-14
①健全组织领导,纳入目标考核。湖北省郧县及时成立了由县长、分管副县长为正副组长,水利、统计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郧县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组建了普查办公室。制定了《郧县水利普查实施方案》,并将方案内容细化到点,具体到日,责任到人。同时,将水利普查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内容,明确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与年终目标考核奖、评优表模挂钩,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②强化保障措施,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层层选聘“三员”,提供队伍保障。在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全县各村熟悉水利情况的村主任或村会计任水利普查调查员协助普查工作。二是积极争取支持,提供经费保障。三是广泛宣传动员,提供舆论支持。
③抓好技能培训,提升业务素质。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培训各级人员500余人次,所有受训人员均熟悉了各专业清查对象与范围、工作步骤、质量控制技术规程和工作流程,并在工作中坚持做到持证上岗。在对象清查阶段,多次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按清查分区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为确保清查进度和质量,县普查办派出督察多次深入到各乡镇进行指导。
④合理划分分区,科学建账立册。在划分清查分区中,结合郧县实际,以7个乡镇水保服务中心为主体,以水保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为各自普查范围,成立了7个水利普查分部。针对不同的清查对象,根据其管辖范围,合理安排牵头单位。在清查底册编制工作中,参考上级部门下发的名录,结合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和水务、环保、农业、统计等部门有关资料整理出了清查对象初始名录,再根据工商、税务部门的资料对清查对象进行增减,编制出了各类清查对象的基础名录,为清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⑤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质量。在清查工作中,采取全程质量控制、全员质量控制、建立责任制等多种方式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在全程质量控制中,严格实行“三级审验制”,从方案设计、宣传培训、清查表填报、审核、录入、汇总等各个环节都加强了质量控制。一是乡镇自审。二是县级普查机构初审。三是组织各普查专项的分管领导和熟悉水利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组成清查数据质量检查组,对各专项清查数据进行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