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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凝聚合力扎实推进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

2011-02-14

中国水利 2011年18期
关键词:清查普查督导

河南省水利普查办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认真把好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截至目前,河南省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了河南水利普查对象清查登记工作全部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清查登记工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一是全省水利普查组织机构得到进一步完善,责任得到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在省水利普查办的督导下,不仅县级和县级以上行政机构成立了水利普查机构,而且大多数县(市、区)的各乡(镇、办事处)也相应成立了水利普查办事机构。县(市、区)根据行政区划和普查机构划分普查分区和普查小区,明确责任人,落实各项措施。二是领导重视。全省大部分市、县都能把水利普查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深入研究方案和技术要求,定期召开办公会,适时开展自查和督导工作,提前安排,主动出击,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2.深入动员,全面启动清查登记工作

2011年3月18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启动视频会议召开后,立即召开了河南省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启动视频会议。4月2日,又召开了2011年水利普查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了2011年水利普查工作,要求各市严格按照“一主线、两任务、三阶段、四节点”组织开展各项水利普查工作。会上各市水利普查办与省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责任,细化了任务,使水利普查工作的责任机制更加完善。

3.加强指导,明确要求

为了进一步明确清查登记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省普查办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对清查登记阶段的工作任务、内容、主要环节、时间节点、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等做了详细的规定,促进了全省清查登记各方面工作协调开展。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细则》,为指导地方各级规范水利普查分区划分,加强全省水利普查分区管理工作,省水利普查办下发了《河南省水利普查分区划分的通知》,要求各普查分区责任到人,具体到乡,细化到村。

4.结合清查工作,开展水利普查宣传

一是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水利普查办联合下发《河南省水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媒体、水利部门和水利普查办等深入开展水利普查宣传工作。二是制定并下发了《河南省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宣传工作方案》。三是下发水利普查宣传光盘及宣传画。

5.加强数据处理业务培训,全省数据处理系统全面建成

2011年4月23—29日,河南省水利普查办举办了水利普查数据处理业务与专用软件培训班,培训数据处理业务技术骨干546人。为了保证各级普查机构数据录入设备全部到位,尽快完成全省数据环境建设,省普查办采用带机培训(每县带3台计算机参加培训班)的方式,使各县(市、区)及时落实了数据处理设备,现场开展了台账管理系统、VPN连接安装和调试。培训结束后,各级普查机构很快就连接到省级平台,全省清查数据录入平台全部建立起来,为全面开展数据录入与处理奠定了基础。

6.加强清查登记工作检查督导

河南省水利普查办高度重视清查登记阶段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检查督导方案。明确了督导检查要求、任务、内容、职责、程序、方式等,先后下发了《河南省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和填表上报阶段检查督导方案》和《关于开展水利普查清查阶段检查督导的通知》,使全省检查督导工作进行有序,富有成效。

7.狠抓清查登记工作质量

水利普查数据质量是水利普查工作的生命,是决定水利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河南省普查办高度重视水利普查数据质量,把数据质量放在重要的位置来抓。一方面狠抓过程控制,把质量控制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节点,在过程中求质量;另一方面通过行之有效的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完善。省普查办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的要求,把对象清查工作细分为三个阶段、20个主要环节,即清查分区划分、清查表发放、地毯式清查、清查表填报、清查表回收审验、软件培训及软硬件环境建设、数据录入、县级审核以及2次督导检查、2次质量抽查、5次大规模审核整改等,环环相扣,步步为营,严把质量关。

(1)质量抽查工作

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上报和验收实施细则》要求,河南省水利普查清查数据分别经过了省级和国家级质量抽查工作。

(2)数据审核工作

数据审核工作是质量控制工作的重要措施,是提高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为此,省普查办根据对象清查的细分阶段,分别组织开展了全省3个阶段数据审核工作,水利厅各处室根据业务归口进行了分专业审核工作,召开了数据审核整改工作会议,开展了全省数据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同期,淮委和国普办也分别针对河南上报的中间数据成果进行了全面的审核。

8.及时召开清查成果专家审查会和验收会议

2011年7月3日,省普查办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河南省对象清查成果专家审查会。省水利普查办专家咨询组的18位专家对对象清查成果进行了审查。会后,省水利普查办及时将专家审查意见反馈各市开展了修改完善工作。在大量的质量抽查、数据审核、整改完善工作基础上,获得了最终对象清查成果。2011年8月31日省水利普查办在郑州组织召开了全省对象清查成果验收会议,与会的44名专家一致同意通过成果验收。各位专家一再表示,本次普查内容非常丰富,资料详实,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8月31日下午,河南省将最终对象清查成果按时上报国普办。

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1.全面启动和推进普查数据获取与预处理工作

按照《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登记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细则》以及《关于切实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做好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和做好普查数据获取与预处理的各项工作。普查表以县为单位尽快发放。

一是全面推进普查数据获取工作。组织和督促县级普查机构全面推进普查表静态指标数据和有关动态指标数据的获取工作。尽可能在2011年年底前,在县一级组织完成普查数据的提前报送、录入与预审等工作,确保在2012年正式普查表填报前,具备向基层填表单位打印和反馈普查底表数据的条件,为2012年普查底表数据的复核确认与正式普查表的填报奠定基础。二是扎实开展空间数据采集与标绘工作。全省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尽快启动并力争在2011年10月底前组织完成清查登记阶段普查对象空间数据的采集与标绘工作,为填表上报阶段普查对象审核、归并、上报奠定基础。

2.切实做好普查数据获取的质量控制工作

要求全省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总结对象清查工作经验,围绕普查数据获取的各项重点工作,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和相关技术规定要求,全力做好质量控制与技术指导工作。

一是要重点加强县级普查质量控制工作,把好数据质量第一关。组织县级普查机构,依据水利普查对象清查结果,尽快理清各类普查对象的责任单位和管理方式,做好普查样表的发放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类普查表数据的采集方式与要求,细化各类普查对象普查数据采集与登记的工作安排。同时,要针对普查静态指标数据获取、动态指标台账建设和实施测量等现场数据采集工作。

二是要切实加强普查数据获取的事中质量抽查工作,力争将数据质量问题控制在正式普查表填报之前。省普查办抓紧制定全省事中质量抽查方案,市、县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事中质量抽查的有关要求,尽快制定本地区事中质量抽查方案。

三是切实加强对基层普查工作的检查督导和技术指导。市级和县级普查机构要针对基层水利普查技术力量薄弱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普查工作的帮扶和指导,最大限度发挥其在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方面的作用。市级水利普查机构要加强指导并提前介入县级普查数据采集与预处理成果的汇总审核工作。要根据资料底册、区域间水利条件、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情况,分析各县之间数据的合理性,对于相差较大的,要认真查验和分析原因,确保普查数据采集质量。

3.认真抓好普查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填表上报与汇总平衡国家级培训工作已全面启动,省级培训也即将展开。省普查办要按照第二阶段培训要求,制订河南省省级培训方案和计划。严格选聘授课教师,精心准备培训课件,确保在2011年11月底前完成本阶段培训工作。

4.严格做好普查经费的使用管理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查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普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专款专用、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普查专项经费的管理,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要提请本级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提前介入,对普查专项经费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要及时做好2012年度普查经费预算,保障2012年水利普查任务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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