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助力节能减排 八城市率先试点
2011-02-14
中国设备工程 2011年7期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十二五”期间,在部分城市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并选定北京市、深圳市、重庆市、浙江省杭州市、湖南省长沙市、贵州省贵阳市、吉林省吉林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八城市作为首批示范城市。
为推动上述政策执行,财政部、发改委制定了《节能减排政策综合示范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中央财政除现有支持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各项政策优先向示范城市倾斜外,还将根据项目投资、地方投入和节能减排效果等因素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