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移民主观能动性的培养与开发
2011-02-14郑瑞强张春美
郑瑞强,张春美
(江西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水库移民研究中心,南昌 330045)
水库移民安置是指由于水库、水电站等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造成水利工程设施所在区域的居民丧失部分或全部生产、生活设施,而引起的受影响人群在不同地区或者同一地区不同地点之间迁移及社会经济系统重建活动的总称[1],活动过程中的受影响人群即为水库移民。截止目前,中国累计修建各种类型水库8.6万余座,水库移民安置经历了 “行政安置、补偿安置与开发性移民安置”等不同阶段,形成了多达2290万人的水库移民,规模居世界之首。而在今后的20年内,我国还将继续修建包括南水北调、峡江、乌东德、大藤峡等在内的数十个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估计还将移民百万以上。
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是一项涉及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关系繁杂、影响深远,是制约水库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及日后能否高效运营的关键因素,同时,由于当前水库移民安置的政府主导特性,该过程也是反映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公共服务提供等内容在移民安置活动中有关社会理性与经济理性的取舍权衡的关系度量表,因此,新时期的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要在更广、更高层面上审视全局,以科学发展观和和谐库区建设理念为指导,把握主动,做好和谐移民安置工作。
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参与主体多元化,包括政府及其职能管理部门,设计院、环评机构等咨询机构,NGO、国际金融组织等第三部门的力量,更重要的还有作为移民安置工作对象的水库移民。虽然政府、非政府组织等机构与移民在安置工作的终极目标取向上是一致的:资源合理开发,区域快速发展、移民安稳致富和社会和谐稳定。但由于各利益相关者在水库移民安置活动中被赋予的社会角色以及 “部门利益化”倾向,决定了它们只是一种重要的外部刺激与诱致性因素,占据主导与支配地位的还是移民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移民对于安置工作的态度是否支持、行为是否配合等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程度,对于移民安置工作所达到的深度与效度具有决定性作用,所以,要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实现和谐移民安置的目标,就应该在水库移民安置过程中加强对移民主观能动性的培养与开发。
1 移民主观能动性的内涵
水库移民的主观能动性是指水库移民在安置过程中,面临快速变化的生产生活环境能迅速适应,并有效利用现有和潜在资源,视移民搬迁安置为发展机会[2],化劣势为优势,促使移民安置行为朝着利于自身合法利益最大化实现的方向发展。从移民主观能动性发挥与区域系统发展的相互作用来看,可将移民主观能动性视为一种围绕信息分析、资源利用和环境管理等中心、且以利益实现为目标的能力束,是适应变化能力、情势转换能力和创新提升能力的集合。
1.1 适应变化能力
由于水库工程建设具有工程影响区域广、建成后发展限制因素多的特点,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大量失去原来赖以生存的土地等自然资源和熟悉的生活方式、生产技能的移民,要想在安置区新的发展环境中进行生计快速恢复、发展,首要的也是最基本的要素就是迅速适应社会经济以及自然环境的变化。移民这种适应变化的能力是其对有关工程建设与移民安置工作信息的获取与辨别能力、生产生活方式学习能力、社会关系协调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等一系列能力的综合表现。
1.2 情势转换能力
在安置过程中,移民可能会因失去部分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自然资源、就业机会、生产技能和熟悉的社会关系网络等原因,致使其在一段时期内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可能出现下降现象,但同时,移民也会因自身合法权益的丧失而获得一系列的补偿 (赔偿)资金、技能培训、信息咨询、优惠政策等有利因素。能否迅速把握移民安置过程中带来的行业转移、项目扶持等一系列发展机会,能否争取到移民安置过程中政府与社会机构等提供的诸多扶持移民发展的资源,并跨越发展道路上的障碍,迅速改善自身的处境,是涵盖移民积极理解并掌握安置政策、程序,有效进行意愿表达和获取发展资源以及快速进行社会关系重构等内容的情势转换能力的要求。
1.3 创新提升能力
移民通过知识学习、技能提升,有利于达到适应环境,改善自身处境,促进生计恢复与发展的目标。但是,移民要想在安置过程中发挥主人翁精神、充分维护自己权益,就应该改变原来移民安置工作中被动安置的意识与地位,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主动参与到移民安置的规划设计、实施管理与后期发展扶持的全过程中来,注重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和协商,将移民自身意愿融于决策内容,通过程序合法、内容合理的诉求表达与移民安置的全过程监督,影响和推进移民安置工作开展,在安置多元主体博弈过程中提升包括移民在内的各参与方对于发展的理解和促进能力,有效提高移民安置工作的水平与效能,并最终使移民自身获得更大的收益。
2 移民主观能动性的培养与开发
2.1 加强培训,提升移民群体的综合素质
主观能动性发挥的前提是移民要参与到安置过程中来,理解安置活动过程与运行机理,而在当今科技与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就需要对整体素质还不高的移民加强培训:综合考虑移民在搬迁、安置阶段所需能力要求和自身时空限制,依据 “输出地培训和输入地培训结合,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结合,外出务工培训和就地安置培训结合,素质培训和技能培训结合”的原则,在充分调查和征求移民意愿的基础上,由移民管理部门进行合理组织和保障培训所需条件,通过举办移民学校、典型示范或者与当地职业学校联合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开展移民安置政策、维权能力、安置区农业生产技能、二三产业再就业技能、普遍适用的劳动力转移专业技能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与理解能力;提升其政治民主素养和维权、行权意识;加强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有效利用资源进行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从而增强移民自身的 “造血功能”,促进移民安稳致富目标实现。
2.2 提升移民组织意识与组织行为能力
在移民安置过程中,安置资源的多元博弈过程的背后是各方组织资源与实力的博弈和对抗,移民个体由于信息渠道狭窄、社会资本与经济实力与组织资源基础相对薄弱的原因,在沟通协商、权益维护和资源获取与利用过程中是处于不利地位。鉴于此,首先应将移民个体与移民群体的参与行为在移民安置政策法规中进行规范,使得移民知悉其权利和义务,引导其建立 “参与是自身权益得以保障的关键因素”的行权意识。其次,向移民宣传其他工程移民安置过程中出现的有关移民组织管理的经验与典型实践,使其可以在学习中实践与创新。再次,充分利用“村两委”、企业和一些非正式组织的现有基础,依据自愿结合的原则,合法组建能真正代表移民自身利益的组织,比如在一些地方出现的移民协调发展委员会等。这样利用组织的力量,借助组织网络,将个体零星的信息与利益诉求组合起来,将分散的力量组织起来,运用组织的力量进行有序有效的表达与谈判,以最大限度的实现组织及移民成员的利益。
另一方面,移民组织意识与组织行为能力的提升还可以减少移民问题释放的非理性,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依据组织行为理论和系统内信息耦合原理:群体性组织可以将组织内的不同个体的信息围绕组织内多数人的意愿进行收敛,使得在组织内个体间博弈中占据弱势地位的个体意识和行为产生从众表现,并最终表现为组织向外传达信息的一致性和有效性[3],虽然在此过程中,部分有价值的信息可能被过滤,但考虑作为个体的移民,受其自身素质、信息掌握、资源调控等能力的限制,在问题的认知和处理上,往往表现为分析粗浅、行为易走极端等非理性现象,并且在由移民个体活动向有计划的组织行为转变的过程中,社会层面上的利益相关主体数量大为减少,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减低了移民安置管理的风险,进而实现减少移民问题释放的非理性,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目标。
2.3 加强机制建设,依法维护移民利益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质是社会关系的和谐,要进行和谐移民安置就要建立健全移民安置工作中的信息传导机制、利益协调机制、民意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风险预警与危机处理机制等一系列处理社会关系的机制与制度建设,确保各种关系在从 “不协调至协调”的矛盾调处过程中趋于良性转变。同时,政府应该注重社会管理能力提升,加快进行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明确移民权益与政府保障责任,坚持“以移民为本”和“包容性增长”的原则,切实解决水库移民和库区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4],制定并执行合理的就业、教育等社会政策,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努力实现和谐移民安置、和谐库区和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协调、统一,使得工程建设惠及包括移民群体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群体。
3 结语
在移民安置过程中,移民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固然重要,但在移民安置实际工作中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统筹协调思想,强化社会治理理念,注意防止出现“主体单一论”、“唯心主义”等一些错误认识,切实将移民主动能动性的培养和发挥问题放置在移民安置工程系统内考虑,将移民的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与外界各种有利因素结合起来,因地、因时制宜,才能真正做到和谐移民安置,实现 “要让库区移民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劳动就业有着落、脱贫致富有盼头,同心同德建设和谐稳定的新库区”的建设与发展目标[5]。
[1]施国庆.水库移民学初探[J].水利水电科技进展,1999,19(1):47-49.
[2]Miller,Kent D,A Framework for Integrated Risk Management in International Business,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Washington,Second Quarter,1992,23(2):56-61.
[3]郑瑞强,施国庆.西部水电移民动态协同风险管理模式设计[J].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1-6.
[4]陆岷峰,张惠.“包容性增长”的内涵辨析及实现要点[J].江南论坛,2010(11):15-18.
[5]张艺,郎诚.解放思想 开拓创新 以“三有一新”标尺衡量移民及库区工作[J]. 决策导刊,200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