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立法加强畜禽动物福利保护
2011-02-10
中国动物检疫 2011年5期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于2011年4月1日实施,《办法》要求畜禽养殖者重视动物福利保护。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局长冯继康介绍说,《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首次将动物福利纳入其中,要求畜禽养殖者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畜禽养殖技术标准进行饲养,并为其饲养的畜禽提供适当的繁殖条件和生存、生长环境。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还禁止使用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制品废弃物饲喂畜禽,违反这一规定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