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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种子执法年活动为契机努力提升苏州市种子产业发展水平

2011-02-10何建华林一波周建明

种子科技 2011年6期
关键词:苏州市种业种子

何建华,林一波,周建明

(苏州市种子管理站,江苏苏州 215011)

以种子执法年活动为契机努力提升苏州市种子产业发展水平

何建华,林一波,周建明

(苏州市种子管理站,江苏苏州 215011)

种子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规范种子管理,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增强种子生产经营者、用种者的知法守法意识,推进种业健康发展,是保持农业生产稳定的重要基础。苏州经济发达,农业占GDP的比重仅有1.5%。在这种条件下,如何提升种子产业发展水平,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品种支撑是一项重要课题。2010年,苏州市各级农业部门根据农业部、江苏省农委种子执法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与部署,结合我市种子产业实际,以“提高种子质量,规范种子市场,提升执法能力,推进产业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种子执法年各项工作,种子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种子管理和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为我市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1 我市种子执法年活动主要工作成效。

1.1 开展种子市场检查,有效地保证了生产用种安全

种子质量抽检是实现种子质量事前监管,杜绝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三四月份,结合春播水稻、蔬菜等作物用种高峰,对全市范围内实行良种补贴的水稻种子、重点蔬菜种子、经济作物种子经销单位全面进行了普检和抽检,对不合格的种子及时进行了封存并限期作转商或下架处理。八九月份,针对秋播小麦、油菜商品种子进行执法抽样。至今,我市已建立起“企业自检、县级普检、市级抽检”的种子质量检测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

1.2 开展企业清理整顿,有效地提升了种子企业守法意识

根据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要求,苏州市种子管理站对市级颁发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重点对企业设备资产、人员资质、经营状况等进行了彻底摸底排查,对照持证条件,现场检查人员提出整改意见,经企业负责人确认后于11~12月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和处理。根据“谁发证,谁检查”的原则,各县(市)也对本级发证的企业进行了检查,在此基础上市级还对县级发证企业进行了抽查。

我市现有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证的企业共18家,其中农业部发证的2家,江苏省发证的2家,苏州市发证的8家,县级发证的6家。通过检查情况反馈,绝大部分企业人员齐备,设施完好,经营正常,但也有部分企业人员、设施已不具备从事种子经营的相关条件。针对这些企业,我们积极引导和支持他们参加种子企业“四员”培训考核,增添必要的仪器设备,尽快达到种子生产经营条件;对于极个别整改态度不积极、经营状况不理想、守法意识差的企业,我们依法坚决予以注销。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还对全市有效期内种子生产许可证进行了梳理,对基础种来源、公司资质、生产条件、种子质量控制、证书申领时效性等进行了检查。通过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开展,全市种子企业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种子质量意识明显提高,这些市场主体的不断完善,将有助于苏州种子产业的良性发展和整体水平的提升。

1.3 强化监督管理,种子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日常的种子管理工作中,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强化平时的监督和服务,有效地促进了种子企业规范化管理,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种子管理和服务能力。在此次种子执法年活动中,我们将县级种子管理机构设施设备完善和能力提升作为重点。经过积极争取,苏州市下辖的五县市种子质量检测室基本建成,能独立承担常规种子质量检测任务。

2 存在问题

通过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开展,相关种子法律、法规等知识得到了宣传和普及,种子企业的硬件水平和守法意识明显提高,种子管理机构工作能力得到了锻炼与提升,活动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基于我市种子产业的现状,还存在以下问题:

2.1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还很少

虽然常熟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近几年在杂交粳稻和常规粳稻选育上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与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对优势品种的需求相比,具有市场竞争力强、生产效益高的自主知识产权品种还很少,一些效益高、应用范围广的经济作物品种尤其缺乏,这也不符合我市“种源农业”的发展要求。

2.2 企业规模小,竞争力弱,生产经营和质量风险依然存在

我市种子企业大多人员少、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这些都极大制约了我市种子市场秩序的完善和提高。

2.3 种子管理队伍需要进一步健全

近几年,我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种子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均建立了种子管理机构和队伍。但是,大部分种子管理机构人员较少,缺乏创新发展意识,亟待强化和提高。

3 推进我市种子产业发展的主要途径

3.1 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种子事业的支持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农业会议上,国家提出要谋划和实施包括现代种业在内的一批现代农业发展重大工程,农业部制定的《种子工程建设规划(2011-2015)》也正在积极征求各方意见;最近,国务院常务会又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这些都说明,国家对种子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我们要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在做好做优本职工作基础上,积极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争取对种子事业发展的支持。要通过种子工程项目的实施,带动种子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从事种子管理和市场执法的设施和装备,为现代农业发展保驾护航。

3.2 充实队伍,努力提高种子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在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后,在今后的种子管理执法过程中,全市各级应根据新的形势,进一步强化种子管理机构与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一是一些人员编制少的种子管理站要适当增加编制,以便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对现有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每个县级种子管理站必须配齐三大类种子监督检验员,配备种子执法人员,积极开展种子市场检查与执法。

三是进一步完善种子质量检验设施设备,提高检测水平。

四是建立相对固定的新品种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在基地上亲手开展各类专题试验和技术研究,通过新品种试验、示范、辐射和推广,提高品种在农业发展中的优先地位,同时为种子管理技术人员,特别是年轻同志提供学习、锻炼和提高的平台。

3.3 顺应形势,培育实力较强的种子企业

近年来,种业国际化成为世界种业发展的主流与趋势,孟山都、杜邦、先正达等国外种业大公司纷纷抢滩我国种子市场,国内种子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中国种业必须快速发展壮大并参与国际种业竞争。在农业部修订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已经将从事种子经营的准入条件作了大幅度的提高,其意图是通过新一轮种子企业重组洗牌,培育资本实力强的科技型种子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国际竞争。

苏州现有的种子企业大规模小,经营品种单一,抵御风险能力弱,这与苏州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际化程度极不相称。今后,我市的种子市场也应顺应新的国际国内市场新变化,突出苏州在品种开发与种质创新上的优势,加快培育具有较大规模、实力较强、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为苏州“种源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4 发挥优势,继续做好水稻良种补贴等品牌工作

要继续做好水稻良种购种补贴等具有苏州特色的品牌工作。水稻是我市最重要农作物,它肩负着保障粮食安全和调节生态的重要功能。要通过水稻良种购种补贴项目的实施,继续优化品种布局,提高种子质量,加快产量稳定、以优良食味为主的优质水稻品种的推广应用,改善稻米品质,提高种植效益。此外,还要做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以及各级各类品种区试等基础性工作。

1005-2690(2011)06-0016-02

S 339

C

201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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