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李劼人小说中的民国蜀地匪盗想象
2011-02-09罗维
罗维
(湖南警察学院基础课部,湖南 长沙,410138;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北京,100875)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对于四川军阀混战时期的兵匪现象加以揭露的主要作家是李劼人。1924~1926年李劼人发表的《强盗真诠》《失运以后的兵》《兵大伯陈振武的月谱》等一系列短篇小说,真实反映社会之中兵匪横行的黑暗现实①。而他最为重要的小说《死水微澜》中也集中刻画了一个具有四川地域文化特征的强人形象——四川袍哥头目罗歪嘴。
1916年到1928年的四川社会,是一个军阀社会。在黩武主义和封建思想的支配下,各地军阀以“乱世英雄”的姿态崛起于四方。他们分别掌握着一支军队,按照有枪便是草头王的原则独立行事。老百姓们深受其害,把军阀和他们的军队看得比土匪还可怕。这些人破坏成性、冷酷无情,比那些占山为王的强盗和土匪更可恨。在《强盗真诠》中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兵匪原是一家,旧军阀的军队才是真正的强盗。“中国的兵与匪差不多是不容易分离的,正式军队被击败了的时候兵就是匪,匪遇招安时匪又变成了兵,兵与匪同时又都是一些过剩的人口——年富力强的贫民——破产的农村中农民的化身”[1]。开篇的情节是兵官们“舍生忘死”捕捉来两名强盗,在如狼似虎的官兵面前,被提审的两名强盗却是这样的面目:
甲强盗供说:“……在前,我本是安分良民,家里也还薄有点产业,那里会当强盗!只因从去年七月以来,遍地都是强盗,一连抢我二十多次,家里什么都扫光了,并且连我两个孩子……”
强盗说到这里,喉咙已经哽了,神光离散的眼里也泪如雨下。
司令听得不耐烦,只把脑袋一摆说:“不必冬瓜、葫芦连根带叶的胡扯!只供你到底抢了多少人家,牵了多少肥猪,现在有赃若干,纠伙若干便了。”
甲强盗又供说:“抢了多少人家却已记不清楚。说起赃来,真真可怜急了!老实说,我们当强盗的,只为的肚皮,没有快枪同炮火,不少大户庄家有防备,不敢去送死,只好寻些有气无力的穷人家,抢一次罢了,那里还有什么赃物……”
强盗本是良民,家中被强盗抢光了,只好也当了强盗。当强盗也只能解决饥饿温饱问题。可是军阀却比土匪更可恶,他们时而兵变匪,时而匪变兵,为的就是在乱世中搜刮更多的财富,获得更大的利益,全然不顾老百姓的死活。这个拿强盗的司令后来触怒了上司,上司派军队过来收编。司令于是想了四个字的退路,这四个字是——变,立刻变为强盗;抢,足足淫掠了一个整夜;第三字是逃,逃出城;第四字是待,驻在城外,一边打劫,一边等待时机收编招安。而新来的团长又开始了新一轮对城里百姓的搜刮摊派。结尾处作者用了“只愁那匝地烟尘何日扫”形容这个豺狼虎兽横行的世界,为黎民百姓的忧苦无告而忧愤。
之所以在对民国时期四川匪盗的文学想象上用笔甚深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李劼人自身也饱尝过匪患之苦。1931年冬,他的儿子刚满三岁,竟被一个连长派人勾结丫头绑了票。李劼人辗转请托时任宪兵司令谍察的袍哥大爷邝瞎子多方说合,过了27天才得以赎回,赎金过了好几年才向朋友还清[2]。这样的经历对于作家而言,无疑是切肤之痛,因此李劼人对于四川土匪世界、袍哥社会给予了格外的关注和深邃的表现。值得一提的还有李劼人在这些小说中表现出来的语言艺术和叙述结构上的匠心:
司令的部下向来举动文明,虽则变脸之后,毕竟也和别的军队不同,凡是军队中素具的烧杀淫掠四字特性,司令的部下因受了兵官教导,仅实行了第三、第四两个字,并且时间也俱短促。从第一夜十点钟前后动手,到第二天早饭时节,便收队出城,行那前第三字的“逃”字的退路去了[3]。
可以看出,李劼人的语言颇有晚清谴责小说的讽刺遗风,在不动声色中穷形尽相地白描勾勒出军阀官兵面目的丑恶,触及到了军阀时代四川境内尖锐的社会问题。他一方面以冷静犀利的讽刺描写军阀变匪,匪变军阀的社会怪现状,另一方面还通过普通人的命运来揭示那个特殊的时代乡村农民的悲剧。1926年所写的《兵大伯陈振武的月谱》中他则借用了鲁迅先生《阿Q正传》的结构模式,以第三人称叙述夹杂陈振武的自述,表现了当兵的普通人陈振武在军阀队伍中人性渐渐堕落,成为兵匪一员的短短几个月时间的过程,几乎可以看成是走投无路的阿Q在军阀时代的命运延续。作者并不把自己的观点加诸到小说中,而是用一种看似冷静客观的反讽手法,颠覆了时代,批判了社会。这种精巧的运思和叙述的从容深沈以及对于历史细节的入木三分的表现都体现了李劼人作为一个大作家的天分。而到1936年他创作出《死水微澜》证明了他作为大家的实力。
《死水微澜》写的是甲午战争到辛丑条约签订期间,成都北郊天回镇上袍哥与教民两股力量的冲突。这部小说被郭沫若称为“小说的近代史”,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于近代以来四川民间袍哥文化的反映。
袍哥是清末至民国时期四川社会的一大民间势力。袍哥又称哥老会,袍哥兴起于明末。“是以哥老为胚胎,吸收、融合了天地会、白莲教的某些特点,在半殖民地中国的特定社会条件下迅速发展起来的无业游民组织”[4]。它是四川从明末始到民国时期最为活跃的帮会,在民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官方对这类组织也称为“会匪”。在四川,仅农民参加袍哥者十有五六。很多民国时期的四川军阀都是川中著名的袍哥首领,因为社会影响力大,袍哥一度由隐蔽变为公开的民间组织。因此在《死水微澜》中袍哥的势力是对社会现实的客观反映。比如邓大爷本来对于女儿嫁给蔡兴顺的事情还有所犹豫,听到说蔡亲顺的血亲老表袍哥头目罗歪嘴的声名势力,便马上决定了这门亲事。在老百姓的心里,虽然袍哥非官也非商,但他们在社会上的广泛影响力具有同样的权势魅力,只是这种权势不是被政府认可的合法权势而已。
回天镇兴顺号铺子的老板蔡傻子人极其老实,偏又娶了一个极其出众的妻子邓幺姑。人才出众的老婆让人煞是眼红,有歪心思的人不少。而蔡傻子之所以能安然过下去,“正亏他的表哥罗歪嘴的护法力量”。罗歪嘴是个怎样的人呢,十五岁就不读书了,出来打流跑滩,从此加入了哥老会。他是袍哥,而且还是回天镇这一带的舵把子朱大爷的大管事。人人都要惧他三分,“纵横四五十里,只要以罗五爷一张名片,尽可吃通”。罗歪嘴有这样大的能量只因为他是袍哥。可以说,他是现代文学中第一个被浓墨重彩表现的袍哥形象,从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蜀地匪盗的近代文化特征。
罗歪嘴是袍哥的一个小头目,手下有八九号弟兄。平时做的事情就是开赌场,收烂帐,走动官府这些非法的事情。他身上有着鲜明的匪气和霸气,又有着江湖人特有的义气、豪侠。他慷慨豪爽,不沉迷女色,但他对于妓女刘三金的照顾,对邓幺姑的爱情又显出他是个有情有义的男人。很难简单的说他是一个坏人还是一个好人,小说确实具有宏大的历史视野和气魄,李劼人完全没有停留在简单地对人物的道德划分上,而是刻画出一系列复杂多面的人物性格。
题目“死水微澜”的涵义既指向中国封建末世死水中的社会微澜,也指向老百姓精神死水中的心灵微澜。后者主要因为罗歪嘴与邓幺姑热烈到肆无忌惮的性爱在天回镇老百姓的心上搅起了阵阵涟漪。而能给这个和鲁迅笔下的鲁镇没有什么区别的保守落后蒙昧的天回镇带来一丝生气的恰恰是罗歪嘴的“歪”和邓幺姑的“野”。
罗歪嘴的“歪”,在于他不是一个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良民。他是光人一个,“除了放利的几百两银子外,随身只有红漆皮衣箱一口,被盖卷一个,以及少许必用的东西”。他过惯的是漂泊浪荡的生活,因此根深蒂固的正统伦理道德观念对他甚少束缚,使他具有乡土中国的农民所没有的匪性、野性。更歪的地方在于,正统的伦理道德观念中强调“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是他却年过三十,仍是光杆一个,完全无视封建社会的孝道观念。至于他在江湖上混的时候过的杀人掠货的生活虽然小说没有正面描写,但通过他的生活大概也可以推断出来。
可是他又并非无视礼法到无法无天,他遵循的是江湖的规矩。比如嫖,在袍哥界,“以前规矩严时,本是不许的,但到后来,也就没有人疵议了”,但罗歪嘴嫖得很有分寸,“不是卖货,他绝不下手”。也就是说他并不做欺男霸女的勾当,所谓“用钱买淫,天公地道”。他也并不沉迷于色,能够如故事里的好汉一样,说丢手就丢开。这说明他是个盗亦有道的人,并且在女色男色中犹能来去自如,这也是让人佩服的英雄本色。然而这样还不足以体现四川地域色彩浓厚的袍哥文化。正是在和蔡大嫂情爱故事的叙述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丰满真实的袍哥审美形象。
蔡大嫂是一个不安于死水般的乡土生活秩序的女性,偏偏她又生得能干精灵。由于罗歪嘴的“挺身而出”,“保护”了蔡大嫂,蔡大嫂才能得以安然地生活下去,心里先就存了一份感激和钦佩。再加上罗德生见多识广,敢想敢言,性情豪放,并且骨子里有着不受封建秩序束缚的匪性。更重要的是,罗歪嘴能平等地同她交谈,欣赏她的气魄与见地想法,这和一般的男人对待妇人的态度十分的不同。在蔡大嫂看来,“再没一个比罗歪嘴对人更武勇豪侠,对自己更殷勤体贴,而本领之大,更不是别的什么人所能企及”。于是,在蔡大嫂的心目中,罗歪嘴就成为了唯一一个“完人”。正因为这样,罗歪嘴获得了蔡大嫂的芳心。
显然,蔡大嫂爱罗歪嘴的恰恰是他身上的匪性气质,即如蔡兴顺所悟到的,自己老婆喜欢的是“歪人”。她爱的主要是罗歪嘴身上那种放纵不羁、不满现实社会的匪性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她在罗歪嘴的身上发现了自己——因为骨子里她也是追求热烈、情趣的生活而不满于现状的人。是罗歪嘴解放了她太久以来的苦闷与压抑,并给予了她所追求的感情;她感情上的如愿,甚至使她甘愿以私奔这种封建伦常所不容的方式与罗歪嘴在一起。这种在封建旧道德的社会秩序中激起涟漪的疯狂情爱生命力,究其根源正是来自于袍哥所具有的匪性力量,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匪性精神作为一种文化力量在历史转型时期所具有的社会意义。
蔡大嫂并不以和罗歪嘴的通奸为耻,她在人前不避忌,甚至希望能和罗歪嘴私奔,其大胆、勇敢和热烈更有甚于罗歪嘴,这体现出她对于旧式封建道德的反叛自觉。相形之下,也正体现出罗歪嘴作为袍哥所具有的文化局限性。这恰恰是匪性的两面性,它既具有进步性,同时也具有不可避免的保守性。罗歪嘴爱蔡大嫂,但并不愿意因此而打破他和蔡兴顺夫妇之间的伦理关系,因为一旦那样会留下不好的名声,有损他的江湖英名。他甚至愿意告诉蔡兴顺取悦妻子的房中之术,以期拉拢蔡兴顺,结果变成了三人同床而欢的乱伦丑剧。正是在这一点上,他和蔡大嫂之间究竟是不是真正的爱情备受读者质疑。
其实这不是问题的根本,真正的问题在于罗歪嘴作为袍哥所具有的局限性让他并不能真正配得上具有反封建色彩且能够大胆接受新事物的蔡大嫂。因而,我们不能把她和罗歪嘴的关系看作是简单的通奸和情欲。进一步地看,这也是蔡大嫂之所以能在丈夫蔡入狱、情人罗歪嘴避走他乡后经过权衡,冷静地嫁给得势的教民顾天成的原因。换了一般的旧式妇女,必然抱着从一而终的旧道德备受煎熬。而对于蔡大嫂而言,她的人生永远在不断翻开新的一页,不断接受新的事物。
不仅是罗歪嘴具有局限性,罗歪嘴所代表的袍哥势力在新旧历史交替之际,也今不如昔,日渐衰微,气势大不如前。象余树南这样威风八面、以江湖义气通吃江湖官府的英雄所代表的时期已然过去,在和西方进驻的教会势力的较量之下,袍哥显得力不从心。这反映了在十九世纪末期民族命运的沉寂和震荡,也预示着将要诞生更具有生命力的民间力量。
事实上如我们所看到的,到了二十世纪初期,袍哥站到了革命党的一边,在反清斗争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四川的保路运动,同盟会在各地起义的胜利莫不和袍哥有密切联系,他们选择了新的历史方向,使袍哥势力在民国时期继续发展,比之清末有过之而无不及。
回到小说中来,我们可以感受到李劼人非常自觉的历史意识,他将人物如放在显微镜下一般进行客观描绘和剖析,并不介入文本作主观评价,这使人物形象内涵更为丰富,作为文化个体的存在也更能反映历史的本真。从这一点上来说,李劼人是一个高屋建瓴的小说家,他完全没有受到当时各种意识形态的局限,或者说他自觉的历史意识令他能将意识形态的评价和影响摈弃在小说之外。对他而言,小说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
在传统匪盗小说《水浒》中除了一干梁山的头领以英雄好汉的形象刻画以外,其他的匪众可谓“失语的众生”。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到李劼人引领的现代匪盗想象和传统的根本区别,即对于土匪的“人的本质”的发现和表现。李劼人的匪色小说和传统文学中的匪盗表现如此不同。它没有传奇性,也没有侠义色彩的浪漫表现,更没有劫富济贫的绿林英雄。然而作为“为人生而艺术”的现实主义创作,它们严肃而具有批判性,对匪的表现完全是时代的反映、文学的自觉。
这和现代中国文学的核心价值理念——“人的文学”有直接关系。1918年周作人《人的文学》一文代表性地表达了新文学对于人生的正视。“我认为中国新文学的传统,即是‘人的文学’,即是用‘人道主义为本’,对中国社会、个人诸问题,加以记录研究的文学”[5]。李劼人的匪盗想象正符合“人的文学”的定义,匪盗既不是传统的英雄或是恶魔,他们也是人。从二十年代李劼人的匪盗叙事开始,现代作家对匪的想象被纳入了现实主义的创作中,开始了和传统匪盗想象截然不同的现代之旅。
注释:
① 本文将文学作品中所有对土匪和匪性气质人物的想象通称为匪盗想象。20世纪作为中国由近代进入现代的重大历史转型期正好对应着土匪这一社会类群从边缘化的山林村寨走向历史舞台,并逐渐对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又随着新中国成立走向消亡的历史过程,与之相应的是20世纪文学中的匪类叙事也一直处于和时代紧紧相随的嬗变之中。
[1]柯象峰. 中国贫穷问题[M]. 北京: 正中书局, 1935: 203.
[2]秦弓. 荆棘上的生命——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小说叙事[M]. 沈阳: 春风文艺出版社, 2002: 123.
[3]李劼人. 强盗真诠, 李劼人精选集[M]. 北京: 北京燕山出版社, 2006.
[4]冉光海. 中国土匪[M]. 重庆: 重庆出版社, 2005: 143.
[5]夏志清. 人的文学[M].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5: 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