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贾太君开箱倒笼对会计文化的贡献
2011-02-09徐汉峰
徐汉峰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孝感432000)
一、“贾门史氏集团”责任人积极承担财务责任
(一)事例
1.安抚措施。第一,“贾门史氏集团董事长”贾老太君吩咐鸳鸯会计说:“将我体己(名下)东西拿些给凤丫头(王熙凤),再拿些银钱给平儿,好好的伏待好了凤丫头,我再慢慢的分派。”[1]849第二,委派王夫人照看邢夫人,劝解邢夫人的思想疙瘩,其意图是放下包袱,开动机器。第三,将宁国府自查的违法资产及家奴(贾府员工)名单等相关事宜造册收尽交给政府审理。第四,将尤氏婆媳等人从宁国府接到荣国府入住散心,从饮食、起居、生活日用品等方面予以照顾,其费用都在荣国府子公司账户内报销,同时还按照荣国府子公司每人每个月的津贴数额发给她们津贴。
2.祷求宽免。在曹雪芹,高鹗著作的《红楼梦》第一百零五回中,“贾门史氏集团”宁荣两处当事者同时都遭受到革职、查抄、入监、生病及伤心等各种境遇,女人们日夜啼哭,王熙凤病在重危。唯独“贾门史氏集团董事长”贾老太君头脑十分清晰,认识到祖宗世职已经革去,子孙在监必定受到司法质审。至此,贾老太君这位“董事长”的思想豁然开朗,向皇天祷告:“皇天菩萨在上,我贾门史氏,虔诚祷告(坦白从宽),求菩萨慈悲(宽大处理)。我贾门数世以来,不敢行凶霸道。我帮夫助子,虽不能为善,亦不敢作恶。必是后辈儿孙骄侈暴佚,暴殄天物,以致合府抄检。现在儿孙监禁,自然凶多吉少,皆由我一人罪孽,不教儿孙,所以至此。我今即求皇天保佑:在监逢凶化吉,有病的早早安身。总有合家罪孽,情愿一人承当,只求饶恕儿孙。若皇天见怜,念我虔诚,早早赐我一死,宽免儿孙之罪。”[1]850这就是贾老太君对皇天的坦白和请求。
(二)分析
1.面对事实。“不孝儿孙,所以至此。”其违法行为如下:其一,贾赦迎合上司,虐害百姓;包揽词讼,火上浇油。其二,贾珍引诱世家子弟赌博;强占民女,凌逼至死;祸害乡里,怨声载道。其三,贾琏与王熙凤夫妇因执掌“贾门史氏集团”财经大权经常缓发员工“月钱”津贴,利用发放货币的时间差而发放高利贷从中牟利,赚取货币的时间价值。归纳起来:依势凌弱,贪污腐败,有忝祖德,辜负皇恩。所以贾老太君这个“董事长”深刻认识到儿孙们的骄侈暴佚,暴殄天物,才导致“贾门史氏集团”宁荣两处被政府查抄的必然结果。在封建社会里,这个“董事长”能够主动向“皇天”坦白自己的错误行为,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是需要胆量和勇气的。
2.承担责任。当贾门史氏集团的贾赦、贾珍等人被政府司法部门带走入监时,贾赦和贾琏两家的所有财产几乎被抄尽拿光,王熙凤内心焦急卧床不起,或者说她的所作所为已被人们戳穿没有脸面见人。在这种情况下,贾老太君这个“董事长”向皇天坦诚交待“总有合家罪孽,情愿一人承当,只求饶恕儿孙。若皇天见怜,念我虔诚(坦白),早早赐我一死,宽免儿孙之罪。”贾老太君这个“董事长”把“贾门史氏集团”的种种犯罪根源归咎于自己的“管教不严”或“管教不力”。作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应有这种敝开心扉的胸怀,也应该有敢于承担部下所犯错误的勇气,更应该有敢于承担部下触犯法律责任的勇气,这种敢于承担责任的气魄值得今天的人们借鉴与学习。
二、“贾门史氏集团”责任人积极承担财务义务
(一)事例
1.裁减冗员。当“贾门史氏集团”被政府查抄后,贾老太君这个“董事长”向她的二儿子贾政说道:“咱们家到了这样田地了么!我虽没有经过,我想起我家向(往)日比这里(现在)还强十倍,也是摆了几年虚架子,没有出这样事(被政府查抄的事)已经塌下来了,不消一二年就完了。”[1]854“想起亲戚来,用过我们(钱)的(人)如今都穷了,没有用过我们(钱)的又不肯照应了(帮助或支援)。昨日儿子也没有细查,只看家下的人丁册子,别说上头(政府)的钱一无所出(财政拨款),那底下的人(职员)也养不起许多。”[1]855贾老太君已经深深地认识到集团的财力困难,要想走出财务困境,其措施之一就是裁减多余的员工,以减轻集团的财务压力。
2.开箱倒笼。在贾门史氏集团主要成员的家财被政府抄走后,其生活必然困难。贾老太君这个“董事长”决定“开箱倒笼”,将她做媳妇到如今积攒(个人积累)的东西(财产)都拿出来,又叫来贾赦、贾政、贾珍等,一一的分派说:“这是现有的银子,交贾赦三千两,你拿二千两(银子)去做你的盘费(路费)使用,留一千(两银子)给太太(邢夫人)另用。这三千(两银子)给珍儿(贾珍),你只许拿一千(两银子)去,留下二千(两银子)交你媳妇过日子。仍旧各自度日,房子是(住)在一处,饭食各自吃罢。四丫头(惜春)将来的亲事(婚姻大事)还是我的事(由我负担)。只可怜凤丫头(王熙凤)操心(经营)了一辈子,如今弄得精光,也给她三千两(银子),叫她自己收着(使用),不许琏儿用(指贾琏是王熙凤的丈夫),如今她还病得神昏气丧,叫平儿(指王熙凤的丫环)来拿去。这是你祖父留下来的衣服,还有我少年穿的衣服首饰,如今我用不着。男的呢,叫大老爷、珍儿、琏儿、蓉儿拿去分了,女的呢,叫大太太,珍儿媳妇、凤丫头拿了分去。这五百两银子交给琏儿,明年将林丫头(黛玉)的棺材送回南去。”[1]855从这里可以看出,贾老太君这个“董事长”将她毕生的积蓄全部贡献出来了,分配给了她的儿孙们,以解燃眉之急。
(二)分析
1.合理分配。第一,“贾门史氏集团董事长”向贾赦大儿子一家资助三千两银子,其中:二千两银子用于贾赦的路费,还有一千两银子交给大儿媳妇作零用钱。因为大儿子贾赦违法违纪被政府没收了财产,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金帮助。第二,向贾珍大孙子资助三千两银子,其中,二千两银子给大孙媳妇用于日常生活费用,贾珍拿一千两银子使用。因贾珍违法乱纪,同样受到了连累和查处。第三,四丫头(贾惜春)的出嫁资金由贾老太君全权负责,“满破三五千两(银子)”[1]429估计也少不了三千两银子或许是五千两银子。第四,给王熙凤资助三千两银子,但不许贾琏使用。因为贾琏与王熙凤掌管“贾门史氏集团”的财务大权,在财务上有贪污公款和利用公款发放高利贷的不利证据,被政府将违法部分的财产全部收缴走了,所以穷困潦倒,需要资金运作。第五,给贾琏五百两银子,计划明年春天将林黛玉的棺木送回她的南方老家去安葬,落叶归根,入土为安,体现了一个“集团董事长”抚恤和告慰亡灵的心情。第六,贾老太君还将她丈夫以及她的衣服和首饰,叫亲人们拿去分配了事。笔者估计贾老太爷和贾老太君的衣物首饰可折算价值大概也在三千两银子左右吧!第七,贾老太君叫贾政道:“你说现在还该着人的使用(应付账款),这是少不得(归还人家的债务)的,你叫拿这金子变卖还上。”(债务)[1]855在这里,书中并没有写出具体的负债数据,只知道贾老太君给他二儿子贾政的还债货币是金子,其主要用途是用于归还“贾门史氏集团”的历年欠账,但这个债务数据是个谜,有待于进一步考证。但从“贾门史氏集团”总经理王熙凤的丈夫贾琏的感叹中有这么一句话“这会子再发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3]97由此可以推断,“贾门史氏集团”的债务可能就是三二百万两银子或者就在三二百万两金子之间。第八,“宝玉已经成了家,我剩下这些金银等物,大约还值几千两银子,这是都给宝玉的了。”[1]856在这里,作者也未写出具体数据,据笔者的折中测算原则,大概有个四至五千两银子吧,或者至少也是一个三千两银子,因为贾老太君这个“董事长”在集团成员财产分配中基本上没有厚此薄彼的“个人偏向”,其人均数额基本上都是三千两银子。第九,“珠儿媳妇向来孝敬我,兰儿也好,我也分给他们些。”[1]856至于到底分了多少(银子)?笔者猜想,每人大概一千两银子吧,或至少也有个五百两银子,其理论依据是因为珠儿媳妇是“贾门史氏集团”第四代外姓人,兰儿是“贾门史氏集团”第五代人,不可能分给多少银子。
据笔者初步统计,在这次“开箱倒笼”中,贾老太君这个“董事长”散掉了她毕生积累的财富可能在二万两银子至三万两银子之间,相当于一个贾元春政府高级官员省亲工程的一半造价,“按照一两白银等于今天的人民币二百元概算。”相当于今天的人民币四百万元至六百万元之间,或者说在五百万元人民币左右。在上述九个赈济对象中,贾老太君这个“董事长”完全是按照具体情况实施具体对待的原则进行分配的。从大的方面来看,基本上每个小集团都是按照三千两银子分配的,但是每一个小集团的每一个人的具体分配额度又不径相同。这种分配方案既避免了每个小集团之间因分配不公而产生相互攀比的现象,同时又避免了相互之间产生怨恨的根源,这种实事求是的精神完全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开的“三公”原则。可见,贾老太君这个“董事长”的理财思路是十分清晰透彻、合情合理的,是难能可贵的,也值得今天的人们借鉴与学习。
2.明确责任。对于“贾门史氏集团”房屋固定资产的处理意见,贾老太君这个“董事长”向贾赦、贾政、贾珍、邢夫人宣布,同时还有鸳鸯这个会计在场作证,说道:“仍旧各自度日,房子是(住)在一处,饭食各自吃罢。”在这里,贾老太君已经明确地向她的隶属成员发布了现行规定,房屋资产一律不作调整,仍然按照原来的入住情况进行居住,不得变更,保持人心稳定。但在吃饭的问题上,贾老太君主张分灶吃饭,分田单干,各吃各的饭,以便划分责任界限,克服吃大锅饭的现象,其动机就是为了调动“贾门史氏集团”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主张自食其力,为“贾门史氏集团”科学发展和继续发展奠定自食其力的思想基础。
3.努力减负。贾老太君这个“董事长”主张把大观园的园子交给政府,从根本上减轻了机构重叠所造成的经济负担。“如今虽说咱们这房子不入官,你(指贾政)到底把这园子交了(政府)才好。那些田地原交琏儿清理(破产清算),(现在)该卖的卖,该留的留,断不要支架子做空头。”[1]856在这里有两层含义:笔者认为,大观园除房屋建筑物外,还有许多桥亭、楼阁、树竹林子、鲜花苗圃、水渠道路等固定资产,至于这些公共性的固定资产贾老太君这个“董事长”主张交给政府,把人民的财产归还给劳动人民。至于田地产权“该卖的卖,该留的留”,也就说:除养活贾府现有人口的责任田以外,其它多余部分田地产权在无人经管或经管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变卖、租赁、承包等方式与方法,处理“贾门史氏集团”的田地产权,以免做“空头”架子,造成抛荒田或产量低下等不良现象的产生,避免虚假繁荣现象。这种明晰经济责任界限,转变生活观念的做法,对于我们今天的科学发展和持续发展奠定了理论支撑。至此,我们应该从《红楼梦》文学中汲取养份和精华,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4.清理债务。第一,在债权债务方面,其应收账款还有“江南甄家还有几两银子,二(王夫人)太太那里收着,该叫人就送(收款函)去罢。”[1]856在一个豪门贵族行将穷困潦倒的时候,作为贾府的“董事长”而言,头脑还是如此的清醒,仍然还知道“贾门史氏集团”有应收账款尚未追讨回来,便吩咐由王夫人这位经理为主要责任人去追回这笔应收账款的尾欠部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王经理的为人是值得“董事长”所信赖的。
第二,在应付账款方面,贾老太太这个“董事长”对贾政吩咐道“你说现在还该着人的使用(指应付账款),这个少不得的。你叫拿这金子变卖偿还。”[1]855可见。贾老太君这个“董事长”的社会责任很强,法制观念也很强,诚信意识也很强,在“贾门史氏集团”财力困难的情况下,而且还要用她毕生积累下来的金子叫二儿子贾政变卖成货币去归还人家的债务。在封建社会里,可见这种“欠债还钱”的道义或法制观念是深入人心的,是难能可贵的,是可歌可泣的。由此,贾老太君这个“董事长”的散余财而明大义的举动,对中国会计文化的建设作出了巨大的历史文学贡献。
[1]曹雪芹,高鹗.红楼梦[M].长沙:岳麓书社,1987:840-856.
[2]张驰.红楼梦中人[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7:71-73.
[3]李辰冬.知味红楼[M].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0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