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大学生顶岗实习维权保障体系之构建

2011-01-29杜一鸣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报酬合法权益顶岗

杜一鸣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00)

针对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怎样培养这样的人才”这两个核心问题,2010年7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中明确指出,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这部纲领性文件要求之下,所有高等职业院校的大学生都必然要经历顶岗实习的阶段,并且,根据教育部2006年16号文件的规定,这个阶段至少为半年期。然而,对于顶岗实习阶段大学生合法权益是否需要维护,权益如何维护等问题却是学校、学生以及实习单位经常忽略的问题。事实上,大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问题应该受到高度重视,它不仅关系到大学生群体的切身利益,而且也是一个非常敏感的社会问题。但现实状况却令人担忧,关于薪酬、人身损害索赔等权益方面的纠纷时有发生,因此,探索与构建一套完善的大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合法权益保障体系尤为必要。

一、大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合法权益受损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大学生顶岗实习现状不容乐观

1.顶岗实习过程中大学生的实习报酬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笔者主持一项省教育厅课题研究,曾对石家庄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做过一份问卷调查,其中一项就涉及顶岗实习期间实习报酬获取问题。通过对问卷数据的分析,2010年顶岗实习大学生实际所能获得的实习报酬仅为月人均769.43元,而当时石家庄市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900元。同时,很多学生反映,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只有接近一成的大学生其所获得的报酬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工资相同,25.3%的学生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工资相差50%以上;19.9%的学生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工资相差30%~50%;22%的大学生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工资相差20%~30%;22.6%的大学生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工资相差10%~20%(见图1)。

图1

2.顶岗实习过程中大学生工作时间较长,加班工资缺乏保障。调查结果显示,顶岗实习过程中,大学生日平均工作时间为9.02小时,周平均工作天数为5.62天,大多数学生对于加班并不陌生,调查中仅有6人在平时未加过班,3人未在节假日加过班。而在加班以后,大部分单位会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报酬或安排时间休息,但仍有16.9%和15.9%的企业没有任何说法,或只是给予少量报酬。

3.人身损害发生后,损害赔偿主体不清晰

在顶岗实习期间,时有人身损害事件发生。据《法制日报》2010年12月13日一篇《高职生强制实习遇无“法”保障之困》的报道,福建生物工程技术学院一名大三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受伤,之后奔波3月有余,仍未拿到赔偿[1]。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只是确定了高职学生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最低期限,而对于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人身伤害的问题,却没有做出规定,这将直接导致实习过程中,一旦出现大学生因顶岗实习而使人身发生损害时,如何确定赔偿主体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4.实习协议签订率不高

实习协议是大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所享有权利的载体,同时也是未来维权的最原始证据。但现实签订状况并不乐观。通过对石家庄高职院校大学生的调查,与顶岗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的大学生人数为168人,仅占全部样本的56.8%;不签订实习协议的有104人,占全部样本的35.1%;根本不知道需要签订实习协议的学生有24人,占全部样本的8.1%(见图2)。

图2

(二)大学生顶岗实习权益受损原因分析

1.规范顶岗实习的法律严重缺失

目前,关于规范大学生顶岗实习的法律文件只有2010年3月1日广东省颁布的《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缺乏国家级法律法规,对于维护顶岗实习学生权益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大学生法律知识缺乏,维权意识淡薄

就目前高职院校开设的课程来看,除法律专业,大部分专业基本不开设法律课程,虽然在大一阶段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但通过学习真能使学生获得在未来能为之所用的法律知识却少得可怜(见图3)。

图3

而一旦大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出现侵权事件,如克扣工资等不合理情况时他们的维权意识也是非常薄弱的(见图4)。

图4

3.学校的“土政策”严重侵犯学生权益

笔者曾接触过一则真实案例。一所学校的学生被安排在某酒店实习,校方要求学生必须实习满6个月,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工作量相当于正式员工的工作量,但所获得的报酬却为3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900元)。当笔者问及该学生,是什么力量让你坚持下来的,学生回答说,如果我不坚持6个月的话,就不能修满学分,这将影响我毕业时能否取得毕业证。可见,在顶岗实习过程中,一些院校只是单纯地按照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要求大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并且将顶岗实习作为考察大学生能否顺利毕业的硬性条件。但遗憾的是,他们却忽视了大学生最应当保障的合法权益。

二、大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权益保障体系的构建

构建大学生顶岗实习权益保障体系,不仅是有效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要求,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大学生权益的保障是需要多方共同努力的,即要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法律文件为基础,通过签订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大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所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还要发挥行政部门的监督职能等多种手段,实现大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合法权益有效保护的目标。

第一,制定出台关于规范顶岗实习的法律文件。当前,我国调整劳动法律关系的主要法律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根据两法对于调整范围的规定来看,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尚未毕业的大学生能否成为“劳动者”,是目前理论上争议较大的一个敏感问题。因为只有将实习大学生认定为劳动法中的“劳动者”,当纠纷出现时才能适用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从目前实施的法律规定看,对于劳动者的界定非常模糊。而对于实习大学生能否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更是无法找到法律依据。

正是基于当前关于大学生顶岗实习存在“法律真空地带”的现象,2010年年初,上海市人大代表、华东理工大学教师康青提交了《尽快制定〈上海市大学生实习条例〉》的议案;四川省人大代表翟峰拟建议制定《四川省大学生实习维权办法》,维护实习生的正当权益。但真正实现的法律文件是2010年3月1日,广东省颁布了《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以法规形式对高校学生实习作出规定,这在全国尚属首例。该条例以七章的规定,对实习的组织与保障、实习规范与管理、见习规范与管理、扶持与奖励及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然而,遗憾的是,这部较为完善的实习条例只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本省常住户口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国家立法机关应尽早结合我国实际,出台国家级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高职院校的顶岗实习。因此,制定《大学生顶岗实习条例》迫在眉睫!

第二,签订协议,明确责任。通过签订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学校、实习单位在大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所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在大学生顶岗实习正式开始之前,学校与实习单位均应对此项工作予以重视。而这种重视的结果就是通过协商,制定出一份较为完善的顶岗实习协议。笔者认为,实习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实习报酬;(2)实习期限;(3)实习方式、内容和岗位;(4)实习终止条件;(5)违约责任;(6)争议的解决方式。通过协议,可以明确各自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样可以有效减少纠纷的出现,有效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校可以根据实习的性质和实习岗位为大学生投保人身伤害保险。以我院为例,2010年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全部由学院出资为每位学生投保人身伤害保险。即使将来出现人身损害,大学生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的有关约定获得一定数额的保险赔偿金,既可以有效保护大学生合法权益,也可以分担学院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四,注重岗前培训。实习单位应加强对上岗前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对大学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以此有效减少人身损害发生的几率。同时,实习单位可以根据实习要求,选派有经验的实习指导人员为实习大学生提供全程的顶岗实习指导。

第五,加强行政职能部门对大学生顶岗实习的全面监管。在大学生进入实习单位之后,作为行政职能部门,还应发挥其监督管理职能,当然这需要法律对其具体职责做出明确规定。通过“常态化”的监督管理,对那些在现实中出现不规范运行的实习单位,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督促实习单位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为大学生实习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 郭宏鹏,刘百军,施思.高职生强制实习遇无“法”保障之困[N/OL].http://www.legaldaily.com.cn/bm/content/2010-12-13/content_2394086.htm.

猜你喜欢

报酬合法权益顶岗
自流井区:即时调处欠薪案件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青海:建立“绿色通道”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青少年合法权益 我们共维护
为游客的合法权益支起保护网
基于现代学徒制下高职学校顶岗实习的安排与策划
医生的最佳报酬
现代学徒制管理模式及其顶岗实习环节
《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发布
在顶岗实习中加强中职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思考
谁没领到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