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散养农户生猪的强化免疫
2011-01-27蔡光明
蔡光明
(重庆市涪陵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庆涪陵 408000)
如何做好散养农户生猪的强化免疫
蔡光明
(重庆市涪陵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庆涪陵 408000)
自2008年开始,农业部规定强制免疫的生猪重大疫病病种增加到三种,即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按照每年农业部《动物重大疫病强制免计划》要求,对于农村散养户饲养的生猪,仅在春秋两季集中注射一次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即可。但是,从近年来我区对农村散养农户饲养的生猪进行抗体监测的结果看,仅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一次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基本上不能达到农业部规定的群体抗体水平为70%以上的标准,就连产生抗体效果最好的猪瘟最高也只达到了65%。如何才能做好广大农村生猪散养户的三种重大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提高散养农户饲养生猪的抗体水平呢?2010年,涪陵区畜牧兽医局经过一年的探索实践,深入研究农业部、重庆市农委的相关技术规定,结合全区实际,成功总结了一套“仔猪阉割首免,双月强化免疫,春秋集中补免”的免疫新制度,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生猪强化免疫制度的程序和内容
(一)仔猪阉割首免 散养农户及非自主阉割免疫规模养殖场饲养的母猪,在其仔猪出生后20~27日龄,由畜主向当地畜牧兽医站申报免疫阉割。乡镇畜牧兽医站在接受畜主免疫申报后,立即安排包片防疫人员,与畜主预约时间,在仔猪出生28~35日龄,对仔猪实施阉割手术,并按技术规程分别在仔猪和母猪的颈部、臀部分点注射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全部为重庆市政府当年度统一采购的疫苗)三种疫苗。同时,佩戴免疫耳标,填写《仔猪阉割免疫档案》,将免疫信息通过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上传到农业部中央数据库。
(二)双月强化免疫 首免后的仔猪在55~65日龄,由包片防疫人员根据《仔猪阉割免疫档案》记录的免疫信息,与畜主提前预约后,再次对仔猪进行一次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强化免疫。然后,将仔猪的两次免疫信息填写在《动物免疫证明》交畜主保存,同时,完善《仔猪阉割免疫档案》上相关免疫记录,再次将免疫信息通过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上传到农业部中央数据库。
(三)春秋集中补免 在本区内流动的未经双月强化免疫的仔猪,以及从区外引入的补栏生猪(免疫情况不明或没有经过强化免疫的),每年2~4月、9~11月春秋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时,由乡镇畜牧兽医站组织防疫人员进行补防补免。
二、建立相关配套措施
(一)完善农户免疫申报机制
1.设立申报免疫值班电话接受农户免疫申报。全区每个乡镇畜牧兽医站都设立了申报免疫值班电话,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接受养殖户免疫申报,对申报免疫的具体内容,如农户住址、母猪头数、产仔猪数量、仔猪日龄等进行详细登记。受理免疫申报后,值班人员及时指派包片防疫人员对养殖户饲养的母猪、仔猪按规定程序实施免疫。
2.转变观念,切实做好申报相关服务工作。每个乡镇畜牧兽医站统一将畜牧兽医站申报免疫(投诉)的值班电话,包片防疫人员姓名、电话及服务内容印制在《便民服务卡》上,发放给养殖户,方便群众申报免疫,提高畜牧兽医站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强化抗体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与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经费以及包片防疫人员的绩效工资严格挂钩 出台动物疫病监测管理办法,成立采样、监测、考核三个小组。为保证生猪强化免疫制度的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涪陵区畜牧兽医局专门出台了《动物疫病监测考核管理办法》,细化和量化采样监测考核程序。具体内容是,抽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5名人员组成采样组,抽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3名人员组成监测组,抽调基层站管理办公室2名人员组成考核组。三个小组独立工作,互不干涉,以保证各项结果的公平公正。
(1)采样组工作任务。专门负责对全区24个乡镇的153名包片防疫人员免疫的生猪采样。采样组每月随机抽取2~3个乡镇,然后根据每个包片防疫人员的《仔猪阉割免疫档案》记录的免疫信息,随机选取5头经过强化免疫21 d后的仔猪和1头母猪,采集血样,统一编写数字顺序号(不标明乡镇、具体防疫人员信息),同时,填写《生猪强化免疫抗体监测采样单》。样品采集完后,交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组进行实验室监测,《生猪强化免疫抗体监测采样单》交考核组。
(2)监测组工作内容及监测方法。负责将采样组采集的样品进行血清分离保存、监测,统计抗体监测结果交考核组。具体运用的抗体检测方法和试剂为:猪瘟用正向血凝(IHA)方法,试剂为兰州兽研所生产;口蹄疫使用上海优耐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产ELISA试剂盒,酶标仪测定;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使用LSIVET公司生产的ELISA试剂盒,酶标仪测定。
(3)考核组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负责将采样组交回的《生猪强化免疫抗体监测采样单》与监测组交来的抗体监测结果统计表进行对接,整理出各个乡镇及每个包片防疫人员的三种疫病抗体检测结果,并将结果运用于对乡镇的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乡镇的监测结果为该乡镇本年度所有监测采样点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监测结果分为猪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三项,每一项监测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70%以上(含70%)为合格。每合格一项,区畜牧兽医局除在对乡镇畜牧兽医站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时加分外,同时奖励相应的工作经费。监测结果在70%以下的,每项降低一个百分点,分别扣减该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经费。每个乡镇畜牧兽医站根据区畜牧兽医局的考核结果,相应地对每个包片防疫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三)建立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偿经费保障机制 由于实施生猪双月强化免疫的时间,刚好是仔猪副伤寒、水肿病等病的高发期,加上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苗的免疫副反应较大,经强化免疫后的仔猪一部分会出现死亡。因此,建立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偿经费保障机制,是让包片防疫人员大胆实施生猪强化免疫工作的坚强后盾。涪陵区畜牧兽医局自筹资金20余万元,专门用于全区生猪强化免疫副反应死亡的经费补偿,保证了生猪强化免疫制度的顺利实施。
表1 2010年涪陵区生猪强化免疫抗体监测结果统计表
三、生猪强化免疫制度实施后取得的效果
(一)免疫抗体监测结果分析(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24个乡镇中,猪瘟抗体平均合格率全部超过农业部规定的70%的标准,为93%;口蹄疫抗体平均合格率为81%,也超过了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仅有5个乡镇没有达标);蓝耳病的平均抗体合格率为27%,未达到农业部规定的标准(抗体水平最高为68%,最低为0)。经初步分析,蓝耳病抗体未达标的原因有三点:一是蓝耳病疫苗和口蹄疫疫苗均为灭活疫苗,同时注射后可能会发生拮抗作用,对抗体的产生有一定的影响;二是蓝耳病疫苗为油乳剂,注射后疫苗会从针孔溢出一部分,导致吸收不完全,也影响了抗体的产生;三是蓝耳病的抗体检测是第一次由区县独立进行(2010年前都由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检测),在检测方法上还不是很成熟,对结果有一定影响。
(二)取得的效果 自生猪强化免疫制度在涪陵区全面实施以来,凡经过强化免疫的生猪未发生一起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病例,甚至连一些常见多发的生猪疫病发病率也明显降低,从而有力地保护了全区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