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乡中学生伤害发生现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2011-01-03潘菁王小合曹承建黄仙红汪胜刘婷婕许亮文郭清
潘菁, 王小合, 曹承建, 黄仙红, 汪胜, 刘婷婕, 许亮文, 郭清
伤害严重地威胁着人类的健康与生命[1],中国每年有70万人死于各种伤害,伤害已成为1~24岁人群的第1位或第2位死亡原因,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生产力[2,3]。社会弱势人群因伤致贫、因伤返贫的现象非常常见,尤其在农村地区,伤害增加了扶贫脱贫工作的难度[3]。青少年时期发生的各种健康危险行为极大地危害了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甚至影响了青少年的终身健康和生活质量,并有可能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研究表明,伤害的发生并不是偶然和意外,而是可以通过干预措施进行预防的。目前W HO已把其列入公共卫生范畴,倡议各会员国制定政策,予以预防和控制[4]。本文通过对杭州市城乡共21所初中及高中学生伤害发生情况及健康危险行为进行调查,掌握伤害发生规律,为政府及学校制定学生健康管理工作策略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按照《中国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监测方案》要求,运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选取杭州市不同城乡区域的6所初中和15所高中共6 728名学生为调研对象,其中获得初中生有效问卷2 700份,高中生有效问卷3 947份,有效回收率为98.5%。
1.2 研究内容
采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的《中国青少年健康相关行为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中学生的基本情况,最近一次伤害发生场所、类型、情况和过去12个月里的健康相关行为。
1.3 统计方法
采用 Epidata 3.02进行数据输入和校对。用SPSS 13.0进行一般性描述分析,用χ2检验比较不同类别中学生组间差异;用Logistic回归多因素分析伤害发生的主要影响因素。
2 结果
2.1 伤害发生率
在6 637名调查中学生中,其中城区中学生3 344人(50.38%)、乡村中学生3 293人(49.62%);初中学生2 699人(40.67%),高中学生3 938人(59.33%),男女比1∶1.10。最近12年月内受过严重伤害的共有1 743人,总体伤害发生率为26.26%。城、乡中学生受伤害人数分别为913人和830人,城、乡伤害发生率分别为27.30%和25.20%,城乡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3.77,P > 0.05);初、高中学生受伤害人数分别为 867人、876人,伤害发生率分别为32.12%和 22.24%,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80.70,P<0.05);男、女生受伤害人数分别为1 054人、678人,伤害发生率分别为33.44%、19.64%,性别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163.27,P<0.05)。
2.2 伤害发生场所
调查显示,城乡中学生伤害发生的场所分布构成基本相同,位于前3位的是学校、家中和交通场所,发生在学校的有724人,占47.14%;发生在家中的有368人,占23.96%;发生在交通场所的有136人,占8.85%。由此可见,做好学校场所的健康管理工作,对预防控制伤害的发生有着重要意义。
2.3 各类伤害发生情况
调查显示,城乡中学生伤害发生的主要类型构成分布基本相同,位于前3位分别是扭伤、跌坠伤和自伤,发生率分别为17.71%、7.06%和4.83%,其中,城区中学生扭伤、跌坠伤、自伤发生率分别为20.77%、7.49%、5.16%;乡村中学生其发生率分别为 14.61%、6.62%、4.49%。扭伤、锐器伤、交通事故、下落物击伤4类伤害发生在城乡之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杭州市城乡中学生伤害发生类型 n(%)
2.4 伤害发生的主要影响因素
将学生“喝碳酸饮料、步行违规、被恶意取笑、动手打架、失眠、喝酒”等32个健康危险行为变量作自变量,运用Logistic逐步回归法对中学生伤害发生状况进行多因素分析,检验水准α取0.05条件下,共有13个变量被选入回归模型。见表2。按照相对危险性(OR值)从高至低的顺序排列,分别是被恶意取笑、打架、因担心某事而失眠、骑车互相追逐、吃西式快餐,可见学校采取措施预防暴力倾向行为的发生、降低学生压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宣传、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对伤害的预防有着重要意义。
按照中学生的城乡区域分布分别进行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影响城区中学生伤害发生的主要因素有12个。见表3。按影响因素的相对危险性(OR值)从高至低的顺序排列位,于前3位的分别是被恶意取笑、因担心某事而失眠和被威胁、恐吓;乡村中学生危害发生的主要影响因素依次是:被恶意取笑、打架、被有意孤立、吃西式快餐、喝碳酸饮料和去非安全场所游泳。城乡中学生伤害发生共同存在的4个主要影响因素分别是:被恶意取笑、吃西式快餐、打架、去非安全场所游泳;城区中学生除以上危险因素外,还有吃路边摊点、运动量小、骑车带人、步行违规、被威胁或恐吓、因担心某事而失眠、考虑自杀、喝酒等因素的影响。
表2 杭州市中学生伤害发生状况的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
按照中学生的性别分布进行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影响男、女中学生伤害发生的共同危险因素是:吃西式快餐、被恶意取笑、打架、因担心某事而失眠;男生所特有的危险因素为骑车双手离把、去非安全场所滑冰、考虑自杀、喝酒;女生所特有的危险因素是吃路边摊点、运动量小、去非安全场所游泳、被有意孤立。3 讨论
表3 杭州市不同区域中学生伤害发生状况的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
调查显示,杭州市中学生伤害发生率处于较高水平,在过去12个月内,伤害发生率为26.26%,显著高于2008年潘炜等[5]对江苏省5个城市33 826名青少年的调查结果(12.6%)。金会庆[6]在重庆、合肥、天津、锦州、舟山5地调查了15 228名1~14岁儿童,伤害发生率为11.34%(8.2%~12.67%)。可见杭州市城乡中学生伤害发生率较高,伤害对中学生危害严重,应当引起关注。
从伤害发生的年龄段来看,伤害发生率初中显著高于高中。美国的调查显示,伤害的高峰年龄在14~17岁组和1~4岁组,其次是10~13岁组[7]。李莉萍等[8]报道7~16岁儿童伤害发生率随年龄增加而呈增高趋势。伤害多发生在低年龄组,可能与随着年龄增长,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有关。从伤害发生的性别来看,男生高于女生,可能与男生的性格活泼好动、容易冲动、活动范围广、运动强度大、运动机会多、发生伤害的机会较多等有关。
伤害发生率较高的类型依次为:扭伤、跌坠伤和自伤,与国内有些报道[9,10]一致。这些伤害大多发生在运动过程中,因此应指导青少年学生在专业的运动场所进行科学合理的运动。而伤害发生的主要场所在学校,另外在家中和其他场所也占了很大的比例,因此从伤害预防的角度来看,不但要重视学校环境的干预,也要重视家庭和其他容易发生伤害场所的环境综合干预。
伤害发生原因复杂,涉及面广,不同地区、不同类别中学生伤害的发生影响因素存在较大差异[11]。据俞晓红等[12]对张家港中学生的调查,交通意外有关危险行为主要是骑车带人,为25.30%,溺水相关危险行为主要是到无安全措施的非游泳区游泳,自杀和离家出走相关危险行为主要是校园暴力和自杀意念。本调查结果显示,被恶意取笑、打架、因担心某事而失眠等健康危险行为是导致伤害发生的主要影响因素。城区中学生的伤害影响因素多于乡村,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城区学校周围有路边摊点,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压力高于乡村学生,城区学生所处的社会环境比乡村学生复杂。因此,政府要重视城区学校周围建设与环境治理,学校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宣传健康的生活方式,对学生心理问题采取干预措施。而造成男、女生危险因素的差异可能是因为男生个性比较冲动、爱冒险,从而进行一些危险活动,学校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减少男生危险行为的发生。女生相对文静,体育活动较少,导致体质较弱,容易发生一些伤害,学校可采取一些强制性的体育锻炼,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女生缺乏运动的状况。中学生伤害防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政府及学校应以推进学生健康素质教育为行动理念,把伤害防制纳入到学生健康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中学生伤害的发生,以提高学生健康素质。
[1] 王声湧.伤害:威胁年轻一代健康的严重卫生问题[J].中华预防医学杂志,2000,24(4):197-198.
[2] 王声湧.兼程并进,开展我国伤害预防与控制研究[J].疾病控制杂志,1999,3(4):249-250.
[3] WHO.The World Health Report 1999[R].Geneva:W HO,1999.
[4] 张庆军,张岚.我国伤害流行及研究现状[J].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005,16(5):1-4.
[5] 潘炜,袁宝君.江苏省城市青少年伤害现况及危险因素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10,31(3):323-325.
[6] 金会庆.中国机动车驾驶员职业适性研究及应用[J].中华创伤杂志,1996,12(2):171-172.
[7] Scheidt PC,Harel Y,Trumble AC,et al.The epidemiology of nonfatal injuriesamong USchildren and youth[J].Am J Public Health,1995,85(6):932-938.
[8] 李丽萍,黄革,马小红,等.2 553名7~16岁儿童伤害的现况分析[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1999,20(1):27-30.
[9] 何志辉,程朝霞.广州市天河区0~14岁儿童伤害流行病学调查[J].中国学校卫生,2005,26(2):116-118.
[10] 段蕾蕾,杨焱,张睿.中国三城市儿童非故意伤害状况调查分析[J].中国健康教育,2007,23(4):248-250.
[11] 李志义,郭祖鹏,黄红儿,等.我国伤害预防与控制的现状[J].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2007,15(2):181-183.
[12] 俞晓红,于颖慧,陆惠琴.张家港市中学生伤害相关行为发生现状[J].中国学校卫生,2007,28(12):1107-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