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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文学之水滋润心灵

2011-01-01王秀杰

鸭绿江 2011年5期

  文学如水,能滋润心灵。它的涓涓细流,可以直达人的心田,似甘泉般沁人心脾。这说的是文学的社会作用与功能,也是作家的一份责任与担当。我一直是一名文学的崇拜者,被文学之水无数次地滋润过。可以说,是一些好书,导引了我的人生走向,伴我成长。因此,我信服文学的力量,赞成文学是心灵之学的说法。而作家则应对自己的创作负责,担当起对社会、对人类的责任和使命,像鲁迅所倡导的那样,高擎着“引领国民精神前途的灯光”前行。
  文学力量的构成,来源于艺术描写、语言、修辞等艺术性的诸多方面,但能够产生深刻影响的往往却是作品的思想性方面,即作家对真善美的认识和所持有的伦理精神。也就是说,文学的力量主要在其思想内涵。但文学的思想性不是单摆浮搁的作品外衣,而是在审美的艺术表达中所确立的价值内核。任何一部好作品,它的思想性与艺术性都应是融为一体、相得益彰的。
  文学如水,润物无声。思想的力量是作家灵魂深处性情内蕴自然而然的流露,文学给读者的启迪和教益的功用永远都是潜移默化的。作家应从人生的实践中提炼出思想的养分,然后将这思想之盐,融进作品之水,虽然是了无痕迹,却可浸激灵魂。
  其实,在消费主义盛行,物质主义高涨的时代,作家也难免被轻薄、绚丽样的东西萦绕。这就需要作家沉实下来,耐得住寂寞,并修炼心性,不为世俗的喧嚣所动,拿出面壁十年图破壁的勇气和十年磨一剑的定力,潜心辟路向前。
  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国家经济欣欣向荣,人民生活蒸蒸日上。文学不应被边缘化,文学的优良传统需要传承,作家要勇于担当。我们要追寻文以载道、以文化人的社会效果,发挥文学塑造心灵、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既要让作品形成艺术的影响力,也要认真考虑作品的价值取向,使我们的作品保持有益于人性改善的优良品质和发挥促进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
  时代和生活是创作永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河流。只要作家不辱使命,负责到底,终究会攫取到真善美的创作泉源,使自己的作品产生灌溉心田、触及灵魂的能力和力量,为高品位的文学受众灌注以思想的灵光和审美的滋养。到达这样一个目的地必得经历一个倾心探索、艰难突破的过程,但我觉得,每一位作家和文学工作者都会愿意为此作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