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为中小企业减负才能实现“藏富于民”

2010-12-30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 2010年12期
关键词:事业性服务费税费

藏富于民,无疑是当下最时髦的名词。探求藏富于民的途径,是依靠“雁过拔毛”的垄断企业,还是寄望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大多数人恐怕更倾向于后者。有数据也可以证明这一点,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约有4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

但是,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却一直面临着税费负担相对较重的问题,这严重制约其“健康茁壮成长”。最近有一份调查显示,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有18个,按收费项目分有69个大类,子项目上千。诸如中介服务费、各种评比、报刊征订、行政许可费、强制性的中介服务费等各种各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企业造成负担排在前三位的,则依次为环保部门、行业协会、质监部门。

这是社会各界多年来为中小企业高喊“减负”以来,官方出具的最为详细的一份税费負担报告。可能很多人和笔者有一样的感觉,知道中小企业负担重,但没有想到有这么重!各种各样的部门、协会都在从中小企业身上搜刮“油水”,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让人应接不暇,我们不得不感叹我国中小企业生存、发展之艰难。

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国家为解决中小企业不合理负担问题所做出的努力。国家基本上每2—3年就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性工作,期间采取了上收审批权、公布取消收费目录、组织监督检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但是企业减负工作仍然未能走出“治理—膨胀—再治理—再膨胀”的周期率。

究其原因,首先,一些中介服务组织、协会或者学会,本身并不是政府机构,但是在我国现有行政体制下,这些单位都有政府背景。中小企业为了自身发展,怎能得罪他们?对于他们的收费只能乖乖就范。其次,即便国家通过几次专项治理工作,清理了一些不合理收费,这些协会还会绞尽脑汁想出其他名目的收费项目,继续盘剥中小企业。

更重要的是,就像中小学生“减负”受到高考制度的制约举步维艰一样,中小企业“减负”也面临体制上的掣肘。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尚待完善的时候,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权利过大、过于集中,对于企业经营发展插手得过多,更有甚者,还妄图从企业中获得好处。

所以,为中小企业“减负”绝不仅仅是清理违规收费那么简单,更应当加快政府职能的转换,真正实现“小政府、大社会”。如果说30多年的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更多来源与政府的正确决策和高效运作,那么未来中国的发展则应当依靠企业的发展。进一步说,禁止违法增加中小企业负担,规范政府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经营环境就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若如此,藏富于民的目标将不再会是梦想。

猜你喜欢

事业性服务费税费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汽车金融服务费该收吗
《税费计算与申报》课程“情景化”创新教育模式改革与探索
浅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的不合理性及处理建议
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300亿美元
本市取消和免征8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研究
速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