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后中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2010-12-29张宇
中国市场 2010年27期
[摘要]本文以美国金融监管部门对于金融过度创新和金融市场证券化所产生的房地产泡沫存在的严重监管缺失为借鉴,分析我国的金融监管现状,从问题中寻找我国金融监管的新方式,进而促进我国金融监管的改革和完善。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体制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27-0051-01
1 对美国金融监管缺陷的反思
1.1 过分崇尚以新自由主义为价值取向的金融监管理念
伴随着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滞胀问题的出现,新自由主义的金融监管理念逐渐成为美国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立法的主导理念,其主旨在于减少政府干预,放松金融管制,大力促进消费,以高消费带动高增长。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在美国国会众议院政府监督与改革委员会作证时也无奈地承认,“无拘无束的自由市场是优秀经济的根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自己的世界观和思想观念不正确。
1.2 “双线多头”的金融监管体制导致监管的低效和空白
长期以来,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一直采取“双线多头”模式。这样一种金融监管模式被认为是与美国倡导的分权制衡精神相符合,它不仅可以保证金融市场享有金融创新所必备的民主与自由,而且可使每一个监管者形成专业化的比较优势。相互之间的竞争又可以形成权力的制衡。但是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暴露了“双线多头”金融监管模式的缺陷:一方面,金融监管机构数量庞大且协调性差,影响了监管效率;另一方面,金融监管区隔造成一定程度的金融监管空白,导致规避监管、监管套利等问题的出现。
1.3 政府在金融风险防控法制体系中存在“缺位”现象
尽管金融风险防控是美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但政府在有关金融风险防控法制体系设计中的缺位却为金融危机的发生埋下了隐患。首先,在美国的金融风险防控法制体系设计中过于迷信“自由市场理论”;其次,政府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长期缺位,在利益的驱使下,评级机构的不良行为致使违约风险被大大低估。
2 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分析
2.1 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机制
中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特征是分业监管,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对银行业(含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监管。我国金融监管走过了由过去人民银行“一统天下”,到逐步转化为现在的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四分天下”的格局。总体上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现行分业监管体制的正式形成,也就是说,中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是一种单层多头的分业监管体制。
2.2 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现状
2004年6月,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再度聚首,签订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建立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共同参加的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和经常联系机制。应该说,“三会”之间的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和经常联系机制为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提供了便利,但从本质上看,这种机制只是在现行分业监管体制下,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相互沟通的权宜之计,不是具有强制力和决策性质的制度安排,因而不是金融监管协调的长效机制。而且三大监管机构往往只是站在自身利益和立场考虑问题,本位主义思想比较严重。
3 对中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3.1 正确处理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系
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在制定监管政策时,要积极顺应金融业未来发展变化的趋势,正确处理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统筹兼顾原则监管和规则监管,要始终坚持审慎监管原则,用持续的原则导向和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应对金融创新,综合考虑未来金融创新情况,加强对金融体系安全性的监测,不断提高监管的覆盖广度和力度,促进金融创新与风险监管的平衡与和谐统一,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3.2 加强监管合作与衔接
尽管目前我国仍实行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体制,但为适应金融创新与金融开放的需要,我国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必须统一各自的监管标准、程序、技术、方法;加快建立部门间信息交流共享通道,促进部门间统一信息共享平台的形成,强化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保险市场间监管的互动性。进一步完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已有的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分业监管中的政策协调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对业务交叉领域和从事综合经营的金融集团,则实施分业监管体制下的联合监管。
3.3 优化监管方法与技术
先进的监管方法与技术是提高监管效率的前提和基础。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随之增大,单靠传统的监管方式已不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安全。当前,一是要突出非现场检查的重要作用,尽快建立统一规范的非现场监测体系、法律体系和风险监控指标,建立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报告制度,真正使非现场检查成为现场检查的目标导向;二是以风险为核心,建立金融机构管理质量的评估和干预方式,通过建立数据库、模型库、方法库,实现快速、准确的预测和分析,提供内控信息来源和最终决策支持,切实提高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水平;三是要加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严格的执业资格制度,制定系统的培训体系,对监管人员进行分层培训和考核,使其业务素质能及时跟上金融业的发展,不断提高我国监管人员的综合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