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也“与时俱进”?
2010-12-27陈国华
■陈国华
(作者系中共泰州纪委书记)
腐败分子也在不断地“与时俱进”,他们会用灵敏的嗅觉去寻找新的利益最大、漏洞最多的地方,不断开辟新的滋生腐败的土壤。
现在有些人对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不满意,时常发些牢骚,恨不得纪委一天之内就把所有的贪官“一网打尽”。这些同志的迫切心情值得肯定,但想法有些过于简单和理想化了。他们高估纪委能力的同时,也低估了腐败分子的智商。
其实,腐败分子也在不断地“与时俱进”,他们会用灵敏的嗅觉去寻找新的利益最大、漏洞最多的地方,不断开辟新的滋生腐败的土壤。所以,我们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会不断呈现一些新特点新变化。
一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涛声依旧”。据统计,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占经济类案件总数的30%左右。
工程建设领域投资大、回报率高,土地、资金等多种生产要素高度聚集,加上市场不规范,致使所涉及的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审批管理部门等,都成为商业贿赂的高发部位。工程建设领域的产业链有多长,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链就有多长,往往查一案、带一窝、牵一批。
二是企业改制渐曝“陈年旧账”。一些企业在前几年改制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改制不规范等原因,造成了大量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改制后的新企业,如果运转态势良好,改制期间的问题就“潜伏”下来。
近年来,随着改制企业的部分企业股东调整或股本出让,厂区搬迁形成土地置换的巨额差价,经营不善导致关闭或侵占职工权益等多重因素的诱发下,一并案发,从而暴露出当时国企改制过程中的腐败问题。
有的利用改制之机,在企业重组、改制、破产、转让、租赁和承包经营过程中,钻改革空子,将企业分解后,剥离企业优良资产,把资金和较好的设备抽逃出来,化为私有,大肆侵吞国有集体资产;有的采取多种手段、巧立各种名目直接私分、贪污国有集体资产;有的不如实申报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漏估进而贪污、挪用。企业改制案件往往涉及金额巨大,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三是村官腐败“愈演愈烈”。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深入,村级经济逐步发展壮大,村级财力逐年增加。但由于体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等原因,农村干部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收受钱物、违反财经纪律、侵占集体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日益严重,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四是曲线敛财“花样穷尽”。随着反腐败的深入,查办案件力度的加大,腐败分子为逃脱惩处、规避调查,在实施权钱交易的过程中方式不断翻新,手段更加隐蔽,曲线敛财现象增多。
有的纵容、默许配偶、子女、情妇收取钱物,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的影响为他人谋利;有的通过同事、朋友等第三者牵线搭桥收受钱物;有的由亲属、亲友等参与经营生意、入股等获利,间接获取财物;有的安排打麻将、玩扑克时故意输给受贿人;有的以低价购买、借用、不过户等方式收受住房、小汽车;有的以共同投资买彩票、股票为名,收受钱物等。
五是贪财好色“如影随形”。从近年来查办案件的情况来看,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自己的职权、地位和影响,一方面收受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另一方面花天酒地、腐化堕落。在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屡屡发现有包养情妇、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的问题。甚至在机关中层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农村干部中,也存在此问题。对腐败分子而言,钱财和美色犹如一对孪生兄弟,色促官贪,贪财养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