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代会简报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0-12-26陈书侨
□ 陈书侨
简报,顾名思义就是内容简明的报道。它是一种古老的文体,其起源可追溯到西汉初期,那时名为邸报。到了唐代,开始出现雕版印刷的邸报。简报发展到现在,已经成为一个通报情况、交流信息、介绍经验、指导工作的文种。人代会简报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由各代表团编写,经大会秘书处统一审核和印发的一种会议材料。
一、关于简报的定位和作用
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主要是通过会议的形式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代会简报是反映人大代表审议意见的重要载体,也是会议成果的重要体现。如果说每位代表的发言是一个音符,简报则是大会的交响乐曲。简报工作是大会组织和会务工作的重要方面,是为大会和代表服务的重要内容。对于全国人大和一些地方人大来说,编印人代会简报还是一项法定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整理简报印发会议。全国人大以法律的形式把简报工作明确下来。一些地方人大也在自己的议事规则中对简报工作作出相应规定。对于已把简报工作写入法律法规的人大来说,简报是有法律定位的,整理简报印发会议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也是开好大会和服务代表的要求。
简报的作用,见仁见智。有的认为简报十分重要,有的认为简报可有可无,也有的认为简报会中是宝,会后是草。笔者认为,简报的作用是由人大和人大代表的作用决定的,简报有着重要的功能和作用。
一是交流审议意见。我国各级人大为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代表人数都比较多。越是高层的人大,代表人数越多。福建省人大现有550名代表,全国人大现有2984名代表。由于代表众多,代表们不可能在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只能在各代表团全团会议或者分组会议上进行审议。大会编发的简报,就起到反映审议情况、传递审议信息、交流审议意见、引导会议进行的作用。
二是汇集重要民意。简报主要反映代表审议的重要意见,包括对某些具体政策的不同意见及对工作的批评和建议。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言人。人大代表的审议发言,体现代表智慧,反映社情民意。简报汇集代表们的真知灼见,就如珍珠集于玉盘,这些汇集而成的智慧是十分珍贵的,是治理国家的最重要民意信息。
三是记载会议状况。简报可以如实记载会议审议状况和代表审议发言,便于归档存查。人代会期间,各位代表都要审议发言。各代表团的简报记录人员所作的记录,由于是手书草写,不便存档,真正留给历史查考和代表存藏的是大会编印的简报。
四是推动工作改进。大会主席团和各位人大代表通过简报及时了解和掌握大会审议情况和代表审议意见,有利于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通过简报了解代表对其工作的意见、建议,有利于改进各项工作。大会期间,通过简报了解代表对会议文件的修改意见,有利于及时修改完善会议文件。
二、关于简报存在的问题和成因
简报工作年年做,年年有新的要求,年年有新的改进,但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是简报绝对数量太多。这是就人代会简报总量而言的。全国人大有近3000名代表,简报刊登每位代表一段审议发言,就要刊登3000段审议发言;简报刊登每位代表提出的一条建议,就要刊登3000条建议。任何一个数乘以3000就成为一个巨大的数。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原定编印简报280期,按每期2000字计算,就有56万字。这次大会会期只有8天半,时间较短。期间代表需要阅读会议文件,准备议案建议和审议发言,无法充分阅读大会简报,简报反映的重要审议意见被淹没在文山之中。
二是简报相对数量太少。这是就每位代表而言的。许多代表都有同感,他们精彩的发言和重要的意见,简报刊登得太短太少了。厚厚的280期简报,洋洋洒洒的56万字简报,平均到每位代表只有180多字,仅仅几行篇幅。这个数还是大会期间每位代表多次审议发言刊登简报的总数,包括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报告的审议意见。任何一个数除以3000就成为一个很小的数。由于代表人数众多,简报容量有限,代表精辟的发言常被掐头去尾变成几句话。简报绝对数太多和相对数太少形成的矛盾,使得代表一方面认为简报总量太多,阅读不完,要求压缩;另一方面认为自己的重要审议意见刊登得太少,言犹未尽,希望多登。这个矛盾越是高层的人代会越是突出。
三是简报质量参差不齐。近年来,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在改进简报工作方面下了很大工夫,简报质量有了一定提高。但一些地方的人代会简报仍然普遍存在“几多几少”现象:即表态性内容多,实质性内容少;表扬性意见多,批评性意见少;领导代表意见多,基层代表意见少;讲本地工作内容多,站位全局内容少;编写成分意见多,原汁原味意见少。“某某报告文风朴实,实事求是,催人奋进,令人鼓舞”等词句一到人代会就“春风吹又生”,形成已经让大家审美疲劳的简报语言。看着这些简报,如同嚼着鸡肋,自然食之无味。
四是简报作用未充分发挥。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许多代表因为时间关系,只能阅读前几期简报、刊登重要领导发言的简报和本代表团的简报,其他的简报则随手翻翻。代表团领导最关心本团出了多少期简报,有无差错。代表最关心本人发言是否上了简报,有无不妥。简报在会中应起到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简报主要刊登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等国家机关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但是有的国家机关对简报重视不够,会后没有很好地研究处理简报,简报没有充分发挥出推动工作改进的作用。
三、关于简报的取消和保留
1999年,江苏省扬州市人代会不再编发简报,改由记者到会直接采访。2005年,浙江省温岭市取消人代会简报。2009年,江苏南京、四川眉山等市也取消人代会简报。要不要取消简报已成为一个讨论和争议的话题。
提出取消的观点。笔者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就坡下驴。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各地人代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的提高,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全方位、多层次图文并茂的宣传报道,使得会议内外对审议情况获知渠道多样化,简报的作用日渐弱化,部分功能已被媒体取代,不如顺势消失。二是卸磨杀驴。编写高质量的简报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精力和时间。一些地方人代会会期较短,人手有限,做好简报工作确有难度,不如主动放弃。三是以马换驴。有的地方在报纸上刊登代表的审议发言,每天发给代表;有的地方在网络上公开代表的审议发言,欢迎网民点击。这种做法公开了代表的审议发言,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代表接受人民监督。
要求保留的观点。一是人代会的简报有着独特作用,简报工作仍然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更不能取消。二是全国人代会和有的地方人代会的简报工作还是一项法定工作,必须认真对待。三是简报是会议材料,与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功能不同,不能被其完全替代。
对于简报的存留问题,笔者认为:第一,依然重要。简报有着交流情况、集中民意、记载会议、推进工作的重要作用,目前仍然要发挥其积极作用。第二,允许探索。必须用发展眼光看待和研究简报工作媒体化和网络化的发展趋势。各级人大都有权决定自己保留或者取消简报。要允许探索创新,允许取消简报,允许走出一条新路。第三,仍要办好。目前各级人大仍然要按照议事规则的要求办好简报。与时俱进改进简报工作,进一步发挥简报作用,更好地为大会和代表服务仍然是一种共识。
四、关于简报工作的改进和规范
各级人代会、各地人代会的简报工作要求不同、做法不同,简报的质量和作用也不同。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随着人大工作的不断加强,随着人大具体工作制度的不断健全,必须研究简报工作固有的特点、共有的要求和应有的作用,必须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人代会的简报工作。有条件的人大应该尝试制定人代会简报工作办法。简报工作环节很多,在现阶段,改进和规范简报工作也有许多工作要做。
1.抽调精干力量以加强简报工作
简报是人编写的,编写人员的素质决定简报的质量。人代会简报质量参差不齐,不同代表团的简报质量有很大差别,甚至同一代表团不同期的简报质量也有差别,这与不同人员编写不无关系。各代表团的简报编写人员一般都是临时抽调组成的,有的是老手,有的是新手。有的记录快、编写快,有的则抓不到代表审议发言重点,编写缺乏深度,甚至无从下手。因此,各级人代会、各个代表团要选派综合素质高、文字能力强、熟悉简报业务的同志从事简报工作。
2.实行以会代训以明确简报要求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大会秘书处会前一般都会印发简报工作安排或注意事项,编写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在人代会开幕前,要集中对编写人员进行培训,帮助简报人员掌握编写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掌握专用名词、数字、常用缩简词语的规范提法和统一写法,提高抓住重要审议意见和反映深度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新参加简报工作的人员,还要认真学习研究以往人代会的简报。简报人员还要尽快熟悉各项报告,做到代表一发言就知道是讲什么内容,是针对什么问题提出建议。要明确简报工作必须一快、二简、三精、四准。快,即速度要快。人代会简报一般是头天审议,第二天一早简报就发到代表手上。简报人员要具备下笔成文的工夫。要讲究方法,轮流记录,轮流整理,提高编写效率。简,即文字要简。简报姓简,要求文字要精炼、简洁,不说废话。精,即意见要精。要突出重点,撷取精华。准,即内容要准。简报反映的审议意见一定要真实、准确,必须是与会人员讲的,不能杜撰。
3.认真记录编写以提高简报质量
记录是简报工作的基础。没有好的记录,就没有好的简报。编写人员要尽可能原汁原味记录代表发言,记得越全越好,尽量保持代表的语言风格,减少编写痕迹。有条件的,可试行电脑全文录入。代表发言只要不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明显的事实错误,不论是涉及哪个方面的工作,是肯定成绩,还是指出问题;是提出建议,还是进行批评,都要如实准确记录。会后,对记录不全和不准的地方,要及时找代表核对,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编写是简报工作的关键环节。编写简报时要重点反映重要的审议意见,压缩一般性、表态性、汇报性、宣言性的内容。要注意多反映基层代表的心声,反映不同的意见,特别是中肯的批评意见和有价值的建议。对本级主要领导的发言,要经领导或授权的人员同意后才能编入简报。审编是简报工作的重要环节。审编重点是对简报内容的政治导向、语言文字、数据、代表名字等方面进行把关。审编人员不能根据自己的好恶而对代表的审议意见进行随意取舍,切忌进行大量的文字调整。不了解代表发言意图,擅自删改,既是对代表不尊重,也会影响简报质量。简报标题,是简报点睛之笔,标题要体现时代特色、体现大会主题、体现会议特点、体现审议内容。编写时有恰当的标题就用,没有恰当的就采取无标题的形式。
4.修改简报名称以提升简报地位
简报是个很通俗的名称,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简报。人代会的简报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议事的重要载体,有其独特的定位和作用,必须与一般性的简报区别开来。“审议意见”四个字已经写入监督法。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政府、法院或者检察院研究办理。实际上,人代会上的审议发言与常委会会议上的审议发言性质相同。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并督促办理的做法值得人代会学习和效仿。人代会简报的属性是会议材料,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属性是会议文件。因此建议把人代会的“简报”的名称改为“审议简报”或“审议意见简报”。
5.公开简报内容以扩大简报影响
公开人大代表审议发言,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有利于人大代表接受人民监督,也有利于扩大简报工作影响。监督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的情况,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原则已成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原则。我们相信,公开的原则也必将会成为人代会依法履职的重要原则。国外电视台直播议员在议会上的发言的做法由来已久。国内一些地方也正尝试电视和网络直播人大代表审议发言,反响良好。简报公开是发展的必然趋势。据悉,全国人大已向新闻媒体提供人代会简报,这个做法值得地方人大学习。至于简报中属于不宜扩散的内容,可作为专报或快报反映。各级人大要进一步研究简报公开问题,积极试办网络版简报。
公开简报内容还是解决简报绝对量太多与相对量太少矛盾的有效办法。在解决简报绝对量太多与相对量太少这一矛盾时,笔者认为,绝对量要服从相对量。每位代表的审议意见都应该得到必要的反映,这既是对每位代表所代表民意的一种尊重,也是发挥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作用的必然要求。我们不能通过控制绝对量而限制相对量,而应该通过保证必要的相对量来确定合理的绝对量。简报是代表看不完,群众看不到,公开了就能解决这一问题。
6.处理审议意见以发挥简报作用
简报在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会后是不是废纸、垃圾?能否继续发挥作用?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处理审议意见作出规定。人代会上简报反映的审议意见会后要不要研究,要不要处理?值得研究探讨。某省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在省人代会后,根据人代会简报整理出“代表对常委会工作意见和建议”,供常委会和机关研究处理的做法效果不错。建议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要求同级政府、检察院、法院根据人代会简报,分别整理出代表对政府工作、对法院工作、对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结果报同级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