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视国家公务员考试
2010-12-26过传忠
过传忠
审视国家公务员考试
过传忠
2009年 11月 29日,2010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火热开考。这项考试有两点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一是它的报考人数;一是它考题所涉及的内容。仅就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来看,目前已达到146万,而2003年只有8.3万,后来,2007年为60万,2008年为80万,2009年为105万,真是节节攀升。至于人们关心的考题,单从媒体上透露的来看,上自天文,下至地理,旁及军事、医学……已可谓极尽刁钻古怪之能事。
于是,人们议论纷纷,但多还停留在操作层面,希望能够改变一些明显的缺陷。而我认为,应当再向前跨一步,好好审视一下,这被人们称为“天下第一考”和“国考”的考试,究竟具有怎样的性质?对我国的教育、就业、人事、干部等各项事业究竟产生了怎样的导向?不从根本上去剖析判断,问题是难以解决的。
公务员考试是高考的恶性发展
多年来,我们为高考所困扰,看到了它的弊端却又无法解决。这里我要说,公务员考试的弊端比之高考有过之而无不及,它是高考的恶性发展。
首先,它把应试教育进一步推向了极致。人们诟病高考主要是抱怨它“一考定终身”,把人变成了应试机器,而公务员考试在“应试”问题上走得更远。高考还分科目,还有课本,而公务员考试的范围却无所不包,要求人人都是“百事通”。于是,相关的助考书籍层出不穷,畅销天下;花样繁多的辅导班、补习班几乎成了一项红火的产业。让他们赚些钱去且不去说它,把上百万的考生引入这于国于民并无什么好处的死胡同不是多方面资源的极大浪费吗?
其次,它进一步强化了“智育第一”的倾向,把素质教育变成了形同虚设的口号。公务员考试的考题尽管是本万宝全书,却偏偏考不到应试者的思想、品德、能力、觉悟、感情、意志……如此众多的方面。因为,出于操作的局限,它只能停留在知识的层面上,而且还必须是有“标准答案”的。这种做法就是从立场、观点、方法和独立思考与创新的精神看,也是对应试者的一种误导和扼杀。尽管下一步还有面试,但取得资格毕竟是第一位的,素质云云,在这里变得苍白无力,遭人嘲讽。
再次,它使就业问题上的恶性竞争越演越烈。高考所管的是高等教育的“进口”,尽管竞争激烈,毕竟还有四、五年的时间可以拼搏,而公务员考试如今已把持“出口”,能否从校门跨入公务员的大门已实实在在地影响到自己一生的前途,难怪竞争会越演越烈,趋向白热化。从十六大开始,我们党就强调“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如今把公务员的招聘一下子推到了如此“岌岌乎高哉”的地位,难道是与这些精神相符合的吗?
公务员考试对我国教育事业产生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总则第11条规定:“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请注意,需要促进和协调发展的应当是 “各级各类教育”,那么,公务员考试对它们又各产生了什么影响呢?
先看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这是人们最关注的。为了进入高校(特别是名牌高校),家长们已经从孩子未出娘胎就开始忙乎了,为的是“别输在起跑线上”。我们的中小学也一级扣一级地都成了考试的训练营,“升学率”牵着教育的鼻子走,就算进了大学,也很难培养出有个性的能独立思考的创新型的人才。如今的大学,已由文化殿堂变成了“职业介绍所”,近年来,随着公务员考试的影响日益扩大,更把高等教育朝“学而优则仕”的路上引,从而进一步淡化了高等院校为社会全方位造就拔尖人才的崇高使命,这一负面导向是很值得注意的。总之,从中考、高考到“国考”,如此这般地考下去,我们的孩子怎么可能减轻负担,怎么可能全面发展?
再看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育法》第19条规定:“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十七大报告中还特别强调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然而,现实是职业教育在社会上失去了应有的地位,成了失败者的收容所。好不容易引起了一些重视,又遭到公务员考试的狠狠一击,被甩到了社会的边缘上,更没有了立足之地。由于公务员制度几乎是终身制的,成人教育办得再好,也插不进高层人才队伍中去。总之,“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我们祖先当年说的这番早该过时了的话,但愿不再死灰复燃。
我们的教育应当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需要造就的是“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忽视“数以亿计”、“数以千万计”的人才,把眼光只盯住宝塔尖,如今尖上又冒出显眼的一块“公务员”,教育这样办下去,能同经济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吗?听说上海的公交驾驶员马上就要后继乏人了,这并不奇怪,类似的事情还会接踵而至,“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操作型高技术的人才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
公务员考试违背了劳动人事制度的根本原则
也许有人会说,无论如何,公务员考试终究为我们的国家机关搜罗了尖端人才,终究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水平,这总不能否认吧?我的看法恰恰相反。由于“国考”并没有明确具体的专业要求,招聘到的人员往往并不对口,而有的岗位本身就不具备技术含量,把一些高学历的人招进来,做一些日常的事务工作,他们反而会感到“大材小用”,并不称心。再从报考公务员的动机来看,之所以有这么多的人趋之若鹜,据媒体采访,多数人或是为了“求得稳定、清闲”,“完善的福利”和“较高的待遇”,或是为了有利于“自我”的实现和将来的“发展”,并不真正明确“为社会公共服务”的崇高使命。这样的心态和精神面貌,岂不令人担忧?就以个人的接触而言,我在不少机关里都感到这几年考试招录的新人缺乏热诚,工作并不到位,摆出一副凭本事考进来的面孔,使人难以接近。
根据十七大报告精神,我们应坚持的“正确用人导向”是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也就是要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而不能只看考试成绩。实际上,从城市到农村,我们有很多年轻干部在基层在艰苦地区为人民服务,锻炼成长,“大学生村官”就是一支引人注目的力量。我们选拔公务员可以多渠道,但不应排斥这些有实践经验的同志,而且,还要看发展,不能 “一考定终身”,“熬他几年就升官”,否则,我们的公务员队伍难以充满活力。
把众多人才都挑选进了机关,这是一种人才的高消费,而对国家来说,又是一种浪费。我们国家那么大,各行各业那么多,哪里不需要真正的尖端人才呢?但是,国家公务员以它的优越条件硬是吸引了无数人才,有些甚至放弃了自己的专业也不觉得可惜,这无论对国家还是对个人来说,都是一种损失,不要一叶障目,更不要视而不见。
说到最后,莫非要取消公务员考试不可吗?是的,至少,如此规模巨大的笔试是没有存在的必要的。至于国家机关的各个部门招聘公务员要不要考,怎么考,尽可以探讨、改进,但是不能再让错误的做法维持下去却是起码应当做到的。
(作者系上海市新侨学院副院长、民革上海市委会原副主委/责编 张海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