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60年体育课程内容选择的回顾
2010-12-08于晓东
于晓东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体育科学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0044)
新中国60年体育课程内容选择的回顾
于晓东1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体育科学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0044)
对有关新中国体育课程内容的选择进行了回顾,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反思后认为:新中国各个历史时期体育课程内容均没有处理好自选(内容)或他选(内容)之间的关系;片面地强调自选或他选是不可取的,只有将二者恰当地整合起来,才能促进学生全面而有重点地发展。
学校体育;体育课程内容;中国
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体育课程与教学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遭遇过挫折,给我国体育课程与教学留下了宝贵的经验与教训。本文对新中国体育课程大纲和标准(包括小学7个、中学10个、大学5个)中有关体育课程内容的选择进行回顾,寻找问题,并提出建议。
1 概况
1.1 小学体育课程内容
1956年颁布的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包括基本体操、游戏,这些内容均为必修内容[1]。
1961年颁发的小学体育教材规定的教材内容包括体操、田径、武术、游戏(包括球类)、基本知识(3~6年级),这些教学内容均为必修内容[1]。
1978年颁发的全日制学校小学体育教学大纲把教材分为基本教材和选用教材两部分。基本教材包括体育基本知识;走和跑、跳跃、投掷;队列和基本体操、技巧、支撑跳跃、低单杠;游戏;武术(3~5年级)。选用教材是在完成基本教材的前提下,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灵活选用,包括小篮球、小排球、小足球、乒乓球、游泳、民间体育(乡土教材)、室内游戏。一、二、三年级的基本教材占84%,选用教材占16%;四、五年级的基本教材占 80%,选用教材占20%[1]。
1987年颁布的全日制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包括基本教材和选用教材。基本教材包括体育常识、基本动作(1~2年级)、游戏、唱游(1~2年级)、田径(3~6年级)、基本体操(3~6年级)、技巧与器械体操(3~6年级)、韵律活动(3~6年级)、武术(3~6年级)、小球类(4~6年级),约占70%。选用教材由各地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选编,占30%左右[1]。
1992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包括基本部分和选用部分。基本部分占全部教学内容的70%~80%,包括:体育、卫生保健基础常识,基本运动(1~2年级),游戏,韵律活动和舞蹈,田径(3~6年级,以下基本部分内容同),体操,小球类,民族传统体育,发展身体素质练习。选用部分占全部教学内容的20%~30%,教师可在完成基本部分教学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大纲确定教学内容的原则,从客观实际出发,把选用部分的授课时间用于基本部分教学内容的延伸和提高,或补充本地区、本民族、本学校传统体育项目,或增加儿童感兴趣的教学内容,以及其它内容等[1]。
2000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将教学内容分为必修和选修两大类,选修又分为“限选”和“任选”两种。必修内容包括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基本运动(1~2年级)、游戏、田径(3~6年级)、体操(3~6年级)、武术(3~6年级);限选内容包括球类、韵律活动或舞蹈、游泳;任选内容包括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现代科学的健身方法、新兴体育项目、必修内容的提高与拓展、学校置换的其他内容。1~2年级的必修内容占70%,选修内容占30%;3~6年级的必修内容占60%,选修内容占40%[1]。
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体育(1~6年级)课程标准对小学体育教学内容未曾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有一段话具有指导意义:“按照三级课程管理的要求,本《标准》规定了各学习领域、各水平的学习目标,同时确定了依据学习目标选择教学内容的原则。各地、各校和教师在制订具体的课程实施方案时,可以依据课程的学习目标,从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选用适当的教学内容……”[2]因此,小学教学内容仍然是由教育者选定的。
综上所述,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前,我国小学体育课程内容均是大纲统一规定的“基本教材”,学校、教师、学生均没有选择教学内容的权利。文化大革命后,小学体育大纲出现了选用教材,从1978年大纲规定的 16%~20%增长到 1992年大纲规定的20%~30%,然而,“选用教材”不是由学生自选的,而是供教师选用的。2001年出台的新课程标准将课程内容的选择权下放到了地方、学校与教师,然而,学生仍然没有选择学习内容的权利。
1.2 中学体育课程内容
1956年颁布的中学体育教学大纲规定的教材分为基本教材和补充教材两部分。基本教材是全国中学必须贯彻执行的教材,包括体操、田径、游泳。补充教材是为了适应地区不同、各地中学体育教育发展不平衡或其他条件不同而编订的,包括体操、田径、游戏、游泳、速度滑冰、滑雪[1]。
1961年颁布的中学体育教材分基本教材和选用教材两部分。基本教材是主要教材,包括体操、田径、武术、游戏(球类)、体育基本知识,约占总课时的80%。选用教材约占总课时的20%,包括体操、田径、武术、球类,各校可以根据具体条件灵活地选用其中某些教材[1]。
1978年颁布的中学体育教学大纲将教材分为基本教材和选用教材两部分。初中的基本教材占80%,选用教材占20%;高中的基本教材占70%,选用教材占30%。基本教材简单易学,是一般学校都能完成的,包括体育基本知识,跑、跳跃、投掷,队列、基本体操、技巧、支撑跳跃、单杠、双杠,球类,武术。选用教材是在完成基本教材的前提下,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灵活选用的,包括技巧、支撑跳跃、单杠、双杠、排球、足球、乒乓球、手球、游戏、游泳、速度滑冰、民间体育(乡土教材)、武术[1]。
1987年颁布的中学体育教学大纲将教材内容分为基本教材和选用教材。基本教材包括体育基础知识、田径、基本体操、技巧与器械体操、球类、武术、舞蹈与韵律体操,其教学课时比重,初中最低占60%,高中最低占50%。选用教材包括游戏、各项基本教材的补充与延伸、其它(包括自选地域性、民族、民间教材),大纲要求因地、因校,从实际出发灵活选用,其教学课时比重,初中最多不超过40%,高中最多不超过50%[1]。
1992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体育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分为基本部分和选用部分。基本部分包括体育卫生保健基础知识、田径、体操、发展身体素质练习、球类、韵律体操和舞蹈、民族传统体育,占整个教学课时的70%。选用部分包括游泳、滑冰、各项基本教学内容的补充和延伸、地区性民族民间教学内容、其它,大纲要求学校能因地制宜灵活选用,其课时比重占30%[1]。
1996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体育教学大纲规定学科类课程内容分为必选内容(体育、保健基本理论部分,田径,体操,民族传统体育,发展身体素质练习)、限选内容(韵律体操和舞蹈、足球、篮球、排球、游泳)和任选内容3部分。必选内容是全体学生必须全部修习的内容,占 55%。限选内容是学校根据本校需要和可能,从大纲规定的限选项目中为学生选定修习的内容,占 25%。任选内容是学校可以自行选定的内容,占20%[1]。
2000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将教学内容划分为必修、选修(含限制性选修和任意选修)两大类,两者各占50%。必修内容包括基础知识、田径、体操、武术;限选内容包括球类、韵律体操和舞蹈、游泳;任选内容包括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现代科学的健身方法、新兴体育项目、必修内容的提高与拓宽、由学校置换的其他内容。大纲只对必修教学内容提出各项目的参考授课时数比重,关于选修内容的授课课时比重,大纲要求学校从整体考虑,自行调节[1]。
2000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将教学内容分为必修和选修两大类,选修内容又分为限制性选修(简称“限选”)和任意性选修(简称“任选”)两种。必修内容包括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田径、体操、武术、发展身体素质练习;限选内容包括球类、韵律体操和舞蹈、游泳;任选内容包括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现代科学的健身方法、新兴体育项目、必修内容的提高与拓宽、由学校置换的其他内容。必修部分授课课时约占40%,选修部分约占60%。选修内容有较大的灵活性,应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选用[1]。
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体育(1~6年级)及体育与健康(7~12年级)课程标准指出:“在7~9年级,学校可以按照内容标准中水平4的规定,根据学校各方面的条件和多数学生的兴趣,在每一类运动项目(如球类、田径等)中选择若干动作技能作为教学内容;在高中学段,学生可以根据学校确定的内容范围,选择一两个项目作为学习的内容。”[2]
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的学习内容有了新的变化。学习内容包括7个系列:球类系列、体操类系列、田径类系列、水上或冰雪类系列、民族民间体育类系列、新兴运动类系列、健康教育系列。每个系列包含若干模块,一个模块由某一运动项目中相对完整的若干内容组成。一个模块一般为18学时,完成一个模块的学习,且成绩合格即可获得1个学分。高中3年中,学生修满11个学分方可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毕业要求。在这11个学分中,健康教育专题必修1学分,田径类项目必修1学分,其它学分均可通过学习自选内容(包括田径在内的体育运动项目)获得。
根据以上分析,建国后,我国中学体育课程文本一开始就安排了补充教材或选用教材,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选用教材的比重越来越大,从1961年的20%增长到了2000年的50%~60%。然而,选用教材是供学校或教师选择的,学生没有选择的权利。
2001年颁布的新《标准》没有规定教材内容框架,将教学内容的选择权下放了。初中的体育课程内容由学校或教师选择,学生没有选择权。在高中阶段,学生可根据校方提供的课程内容(项目)自行选择,学生有了确定学习内容(项目)的自主权。
2003年颁发的高中新课标,增加了两个系列的必学内容,其比重占整个教学内容的2/11,其它内容则为自主选学内容(包括田径类项目)。
1.3 大学体育课程内容
1956年高教部颁布的《一般高等学校体育课教学大纲》规定的教材内容分为基本教材和补充教材。基本教材包括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实践部分以田径和体操项目为主。补充教材有举重、滑冰和游泳等项目[3]。
1961年高教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普通体育课教材纲要》所规定的教材内容分为基本教材和选用教材两部分。基本教材占65%,主要以田径、体操、武术为主。选用教材占35%,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从其它各类运动项目(如球类、游泳、滑冰等)中自行选用教材[4]。
1979年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普通体育课教学大纲》中的教材内容包括基本教材和选用教材两部分。基本教材占80%,其中理论占5.7%,田径24.3%、体操17.1%、球类12.9%、武术5.7%、游泳11.4%、考试2.9%。选用教材课时占20%,由各校按照规定课时数,自行安排[5]。
1992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对体育必修课作了明确规定:一年级开设基础课,二年级开设选项课[6]。
2002年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7]指出:“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应具有自主选择课程内容、自主选择任课教师、自主选择上课时间的自由度,营造生动、活泼、主动的学习氛围。”自此,“三自主模式”风起云涌,由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需求选择内容(项目)上课。
根据以上回顾,我国普通高校体育课程内容,在1992年之前均是由专家或教育者确定的,学生没有选择学习内容(项目)的权利;1992至2002年,有一学年的内容由教育者确定,有一学年的学习内容(项目)由学生自己确定;2002年以后,高校体育课程教学内容(项目)由学生自行选择。
2 反思
新中国中小学体育课程内容(项目)在20世纪学生是没有选择余地的(文本中的选用教材是供教师选择的),只是到了 21世纪初,高中学生才有了选择学习项目的自主权,但小学、初中学生仍然没有选择学习内容(运动项目)的权利。从高中体育新课程的总体内容来看,教育者配给的实践内容(1学分的田径类项目)显得不够充分。
20世纪90年代前高校学生也没有自主选择学习内容的权利(文本中的选用教材是供教师选择的),到了 1992年才可以在完成教育者配给项目学习任务的基础上由学生自主选择项目进行学习,但教育者配给的项目与学生自主选择的项目被划分在两个阶段分别学习。2002年,“三自主”写入纲要,普通高校体育课实行的是“选项教学”。
新中国体育课程内容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出现了基本教材、选用教材、自选内容等,并且从总体看,选用教材、自选内容比例呈增加趋势,体现了时代的要求,具有历史合理性。
然而,新中国体育课程内容的选择也存有明显的不足,集中表现在经过教师选择而配给学生学习的“他选内容”与学生自主选择的“自选内容”之间比例失衡,以及他选内容与自选内容之间缺乏有效的整合。
自选内容有利于学生情意、个性、特长的培养,而他选内容则有利于学生的基础发展与多领域发展,不管在何学制阶段,都不应该取其一而舍其二(当然,在不同的学制阶段应有所侧重),只有将两者有机地整合、融合起来,才能促进学生全面而有重点地发展。
3 对策
“自选内容”(学生自主选择的项目,简称为“选项”)与“他选内容”(经教育者选择而配给学生学习的项目,简称为“配项”)是体育教育教学内容不可或缺的两个部分。纵观个体接受体育的全过程,起初应该更加重视他选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应该越来越重视自选内容。下面两种模式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设计的,是解决不同学制阶段“自选”与“他选”矛盾的有效途径。
1)“选项主修,配项辅修”模式。
“选项主修,配项辅修”模式:首先,让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并将其选定的项目(选项)作为课堂教学的主要内容,贯串于某一阶段(一学期或一学年乃至更长)体育实践课的始终;其次,从课程目标的全面达成出发,由教师根据选项教学完成目标的实际情况,选择适量合适的运动项目、技术动作或身体素质练习(配项)作为选项学习的补充,并与选项一起共存于每一次实践课之中(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课中融合的,可在课间或单元间融合)。
“选项主修,配项辅修”模式适合于高中阶段,大学阶段亦适用,所看重的是学生兴趣、个性、特长的发展,同时兼顾学生的全面发展。
2)“配项主修,选项辅修”模式。
“配项主修,选项辅修”模式:首先,让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并将其选定的项目(选项)作为课堂教学的辅助内容,贯串于某一阶段(一学期或一学年乃至更长)体育实践课的始终;其次,从课程目标的全面达成出发,由教师根据选项教学完成目标的实际情况,选择大量合适的运动项目、技术动作或身体素质练习(配项)作为主要教学内容,并与选项一起共存于每一次实践课之中(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课中融合的,可在课间或单元间融合)。
“配项主修,选项辅修”模式适合于初中阶段,小学阶段亦适用,重视的是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也能兼顾兴趣、特长、个性的(初步)培养。
[1] 课程与教材研究所. 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S]//教学大纲汇编体育卷,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37,7692-93,111-113,117-119,223-224,355-366,459-460,503-518,521-522,542-553,555-556,581-587,593-594,690-691,742-743,792-793,834-83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12年级)课程标准[S].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45,5.
[3] 程昆,梁晓松. 新中国高校体育教学大纲的理论分析[J].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报,2000(1):67-68.
[4] 高等学校体育教材编辑组. 高等学校普通体育课教材纲要[S].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2.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高校学校普通体育课教学大纲[S].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79:3-4.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委员会.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S]. 中国学校体育,1993(2):6.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S]. 中国学校体育,2002(6):5.
Review of the selection of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contents by new China in 60 years
YU Xiao-dong
(Research Institute of Sport Science,Nanjing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Nanjing 210044,China)
The author reviewed documents regarding the selection of physical education contents by new China, and put forward the following opinions after having retrospected based on his review: the relation between optional contents and required contents was not well handled at all historical stages of new China; unilaterally emphasizing optional contents or required contents is inadvisable; only by appropriately combining both contents can the comprehensive and primary development of students be boosted.
school physical education;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content;China
G807.03
A
1006-7116(2010)04-0055-04
2009-08-25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9SJB89000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SK20080122)。
于晓东(1963-),男,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体育课程与教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