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包皮过长分度及其手术适应证的雏议
2010-11-16朱坚勇
朱坚勇
(浙江省永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 永康 321300)
历来对包皮过长,视同包茎,作环切手术治疗。有鉴于包皮过长患者对手术的认知和接受程度的限制,作者在2007年5月间,对1088例高三男生的包皮发育状况调查中所发现的包皮过长患者,按其过长程度提出包皮过长分度及其手术适应症的皱议,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1088例高三男生,包皮发育正常的303例(303/1088,27.85%),其中经确认在少年期作过包皮环切的有6例,实际正常数可能还要低一些;包茎142例,包皮龟头粘连7例;包皮过长者高达636例(636/1088,58.46%),这部份患者中,对手术治疗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多有限制,且存在不同表现的心理障碍(另文讨论)为能较好地进行心理疏导和医疗干预,保护性器官健康,根据包皮过长程度分为Ⅰ°、Ⅱ°。
Ⅰ°包皮过长:包皮复盖部份阴茎头,尿道外口裸露宽敞,包皮能顺利上翻到冠状沟,无任何不适感,清洗简便,包皮和龟头外观基本正常。
Ⅱ°包皮过长,包皮复盖整个阴茎头,甚或远超尿道外口,包皮虽能上翻到冠状沟,多少有紧箍感或不适,包皮囊内清洁度差,或有積垢,冠状沟或包皮内板较肥厚或有针尖大小丘疹。有些患者排尿时尿线异常,尿终滴沥不尽。
1.2 方法
1.2.1 为准确方便统计分析而修正有关数据,并加以冠名Ⅰ°包皮过长329例,不建议患者作手术治疗 除了自愿作环切术的11例,失去联系的33例,得到跟踪随访的为285例,冠名Ⅰ°过长不手术随访组。Ⅱ°包皮过长307例,均强调必需作手术治疗,而实际接受包皮环切术并保持随访的只有199例,冠名为Ⅱ°过长手术随访组。Ⅱ°包皮过长未接受手术的有108例,能保持随访的是98例,冠名为Ⅱ°过长未手术随访组。
1.2.2 跟踪随访时间 2007年6月至2009年1月共20个月。
1.2.3 跟踪随访方法 主要采录包皮保洁情况和所发生疾病的诊治情况。具体方法是通过泌外门诊、电话询问、信访和委托基层医院随访等。
2 结果(表1)
表1 随访结果
3 讨论
对成年男性包皮过长,按其过长程度区分成Ⅰ°、Ⅱ°,并采取相应的医疗干预,就是说对Ⅱ°包皮过长者强调必需作环切手术治疗,而对Ⅰ°包皮过长者则随愿自选,具有可取性、现实性和必要性,理由是:(1)Ⅱ°过长手术随访组,发生疾病3例(3/199,1.51%),Ⅱ°过长未手术随访组发生疾病39例(39/98,39.80%),手术与不手术相比,2组间存在显著差异P<0.01。而且,Ⅱ°过长未手术随访组,虽然还有59例(59/98,60.20%)没有发生疾病,但需经常(每周至少1次)清洗包皮囊積垢,使生活带来一定麻烦,在心理上也常存牵虑。说明对Ⅱ°包皮过长者强调手术环切(或环扎),是完全必要的,极为现实的问题。(2)Ⅱ°包皮过长,经过手术和后续随访的,仅有3例,(3/199,2.11%)发生疾病,Ⅰ°包皮过长不作手术,后续随访虽然也有6例(6/285,2.11%)发生疾病,但2组相比无差异P>0.05,说明对Ⅰ°包皮过长者,不强其所难,不建议手术,而任其自愿选择,只要经常保持清洗,还是可取的。(3)包皮过长是性病的温床。袁钟岱等报导[1],包皮过长不仅可染发某一种性传播疾病,还有利于发生多种混合感染。袁氏还指出,进行相应的抗病原体治疗后施行包皮环切术,术后随访2周至3个月,多数无复发。对照本组Ⅱ°包皮过长而未接受包皮环切术者,相关性病发生率高,且易复发,如果说不洁性行为是“元凶”,包皮过长可说是“帮凶”说明Ⅱ°包皮过长者必须手术干预。
提倡对包皮过长的男孩在学龄前作包皮环切术,颇具积极意义。
新生儿几乎都有包茎,称之为先天性包茎。童年时期都有包皮过长,一般在4岁左右阴茎和包皮之间的粘连可以自行松解、消失,使包皮上翻露出阴茎头。随着年龄的增长,到青春期包皮可退缩到阴茎冠状沟[2],但在调查中发现,未必尽然,本组包皮过长高达636例(636/1088,58.46%)。追朔历史,犹太民族男孩出生后10d内施行包皮环切术,特别是使阴茎癌的发病率降到极低,几乎是零;信奉回教者,于4~12岁施行包皮环切,该病发生率就略高。有趣的是Kennaway氏所搜集到的几个病例,在20岁时施行包皮环切,过去23年之后发生阴茎癌,这不能不令人推想,在术前可能因性病或和包皮龟头炎的长期刺激,引发组织的改变,仍持续存在并不断起变化,最终难免罹患阴茎癌[3]。欧美各发达国家,男孩出生后亦兴包皮环切,不但减少了包皮龟头炎和泌尿道感染的发病率,更在极大程度上消灭性传播疾病,减少病菌滋生的温床。据此,作者认为,为了防范因包皮过长而自出生后祸延至青年,对学龄(6岁)前包皮过长的男孩应提倡作包皮环切(或环扎)术,也不要作什么包皮口扩张,粘连分离的估息之举,达到一步到位[4],以求“一刀永安”。
[1]袁钟岱,胡春梅.包皮过长患者可伴发多种性传播疾病[J].中国医学论坛报,皮肤性病专刊,2000,5:11~9.
[2]黄澄如.小儿泌尿外科学[M].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203.
[3]施锡恩,吴阶平.泌尿外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78:313~314.
[4]施锡恩,吴阶平.沁尿外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7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