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美育在中国传统教育中的地位及当代启示
2010-11-16丁筑兰
国学大师钱穆曾明确地指出,中国的传统文化在本质上是一种“人教”文化,这是很有见地的,也是十分精辟的。因为在夏、商以前,中华文化属于原始巫鬼文化;而自周以后,则是起始于父系氏族社会、形成于商末、发展于周代的宗法文化。此种以血缘为纽带,以宗族为核心,以家庭为基础,以维护父权、族权为其特征而形成起来的文化体系,经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孟(子)的继承和发展,便形成了以孔子和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到了汉代,由于最高统治者独尊儒术,儒家文化因此得以高度的继承和发展,并代代相传而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文化。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道家文化,虽然也有其自身的发展历程和鼎盛时期,而实质上则是宗法文化的一个分支。至于佛教文化,自汉末传入我国后就与儒家和道家文化即宗法文化相融合,而且也正是在这种融和的过程中才得以立足和发展。可见,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宗法文化,它不仅渗透在中国古代的哲学、宗教、伦理、文学艺术等意识形态领域内,而且也表现在中国古代的经济、政治、军事以及教育等社会生活中。
众所周知,宗法制社会是由父系家族构成的,宗法关系首先是家族关系,以家族为本位。以家族为本位进一步具体化,即以“家”为本位。孟子云:“积家而成国”,“国之本在家”,说的就是这层意思。在中国古代,国家是家庭的放大,人伦关系在本质上也不外是家庭伦理关系,如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伦中,父子、夫妇、兄弟三伦是关于家的伦,君臣一伦是父子伦的仿效,朋友一伦则是兄弟伦的类推。而在经济上,也是以一家一户的个体经济为主,因此家庭生活也就成了宗法制社会生活的主要形态。以“家”为本位再进一步具体化,就是以个人的治理为本位,而个人的治理又是以格物、致知为其前提的,故儒家经典《大学》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于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就成了中国传统教育的准则。儒家的“仁学”(先秦)、“性学”(两汉)、“心学”(宋元明清)如此,道家的“尊生”、“贵己”、“无为而治”的学说也是如此。“释”家虽主张出世,但自从在中国扎根之后,也一变而富有人世生活的情调,其所倡导的“在家即佛”、“悟道成佛”、“万法尽在自心中”,也是以个人的修身养性为前提。
由于宗法制社会是以“家”为本位的,“国之本在家”,因此,注重家庭教育或家庭美育,也就成了我国传统教育(美育)的显著特色。如现今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胎教”,在中国则已是古已有之的事。据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内容丰富、体系完备的家教经典《颜氏家训》记载:“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书之玉版,藏诸金匮。”[1]即建议把这种眼不见恶事,耳不听乱语,只听讲究礼仪的音乐,只吃美好的食品的胎教方法,要写在玉片上,珍藏起来,世代相传。至于对子女进行美育,更是历朝历代为人父、为人母们——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极为关注之事。据文献记载,楚庄王时,贤大夫申叔时有一段论傅太子之道,其曰:“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2]其意是说:教之记载天时人事的历史典籍,使其懂得褒善贬恶的道理,以劝其心;教之先王世系谱牒,是为了使他知晓有德之人为何显名、而无德之人何以被废弃的原由;教之诗,是为了显扬美德、耀明他的心志;教之礼,是使他知道上下尊卑的差别;教之乐,其目的在于疏散他的污秽之气与镇住他的轻浮之气;教之先王的法令,是让他了解百官的职事;教之治国的名言警语,是为了使他光大美德,而以先王之德行来教化人民;教之史书,使其明白兴衰成败的规律而得以戒惧;教之先王的训典,是为了让他懂得若要世族兴旺发达,其行为必须合乎道义。其后,孔子是时作为一介平民,对其子女的教育也是无微不至的。在他看来,“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是进行美育的关键所在,故而,对其子女的诗、礼、乐教育更是无时无刻不关怀备至。据《论语》载:一次“鲤(孔子之子)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曰:‘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3]
事实上,中国之所以称之为文明古国,之所以称之为礼仪之邦,是与从古至今注重家庭教(美)育密切相关的。与华夏文明相辉映、以家庭教(美)育为其核心的历史文献,自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颜氏家训》以来,至近代的《曾国藩家书》、《毛氏家训》……可以说历朝历代从未间断。近代著名教育家、美学家蔡元培认为,家庭美育、学校美育、社会美育是实施美育不可或缺的三条途径,要做到彻底的美育,必须从人类的最早一步“胎儿”实行,这“虽不能溢出范围,推到优生学;但至少也要从胎教起点……要从公立的胎教院与育婴院着手。”[4]主张孩子生下来后,把婴儿交给保姆,送到与胎教院联合在一起的育婴院扶养,在保姆的照顾下,让孩子从成人的言语动作、态度衣饰等方面受到教育;到了3岁,上幼稚园。在美感有一定的发展后,上舞蹈、唱歌、手工课,哪怕是计算、说话,也要从排列上、音调上迎合他们的美感,不可用枯燥的算法与语法。并指出,胎教院与育婴院的环境必须精心策划,布置要十分讲究,而“在这些公立机关未成立之前,若能在家庭里面,按照上列的条件小小布置,也可承认为家庭美育了。”[5]可见,我国历代先贤、哲人、美学家、教育家以及有识之士,对家庭教(美)育都是极为重视的,这是我国优秀文化传统的一种生动体现。
这种对家庭美育的重视还可以从风靡一时的《傅雷家书》中得到体现,这本曾经荣获“全国首届优秀青年读物”(1986年)奖,至今还在再版的家庭教育经典,其核心部分就是美育。傅雷的家庭美育基本原则就是“做人”。他曾明确地指出:“教育的最终目的,即培养完善的人。”并说:“吾教育之原则,素来主张先为人,次为艺术家,再为音乐家。”[6]并且认为,“修养是整个的、全面的;不仅在于音乐,特别在于做人——不是狭义的做人, 而是包括对世界、对政局的看法和态度。” 现实的人与智能机器人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他是一个有知识、有文化、有道德的社会成员。一个学者或专家,如果没有明确的世界观,没有坚定的信仰,没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没有高雅的审美情操,不仅在事业上很难有多大的成就,就是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也是有困难的。这正是傅雷一再强调“先为人,次为艺术家,再为音乐家”的原因。
当然,这并不是说,外国人、西方人就不重视家庭教(美)育,尽管其历史文献不如我国的那样悠久、丰富、深广,但对家庭美育的重视程度也是有目共睹的。就以前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来说,他曾把儿童比作一块大理石,认为把这块大理石塑造成一座雕像需要六位雕塑家:1、家庭;2、学校;3、儿童所在的集体;4、儿童本人;5、书籍;6、偶然出现的因素。从排列顺序上看,家庭被列在首位,可见在这位教育学家心中,家庭在塑造儿童的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他看来,家庭是儿童接触社会的开始,在孩子一生中,家庭教育有早期性、基础性、持续性、终生性、及时性、随时性等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所不可比拟的优势。
近些年来,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把美育正式列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美育在全民教育中的重要性,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已在社会各界达成了共识。然而,在众多关于美育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操作中,基本上是围绕着学校的或社会的美育进行,对家庭美育的相关问题涉及甚少,以至于使家庭美育常常误入歧途。然而,就当前素质教育的现状来看,如何在家庭美育中实施素质教育,倒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研究的重要课题。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竞争的激烈,对知识、技术和能力的要求也就愈来愈来高,这就导致在家庭美育中的素质教育呈现出极为矛盾的状态:从总体上讲,是忽视素质教育;从具体来看,是扭曲素质教育。这一方面表现为,不少家长把子女能否升入大学看成是子女是否成材的惟一标准,因而只注重其智力开发、文化学习,而忽视其道德的修养和能力的培育;另一方面,拼命让孩子去学音乐、学绘画、学钢琴、学舞蹈……将素质教育扭曲为技能教育。因此,不少家长整天对孩子灌输的是急功近利的思想,成名成家的教育,缺少思想道德、文化修养、身心素质的人文关怀。如当孩子们被强迫学习一些文化课、技能课时,尽管孩子满心不愿,甚至涕泪交加,而父母在一旁要么满面堆笑,一连串的许诺利诱;要么怒目而视,大声呵斥。在此之下,也许孩子的文化知识或艺术技能是提高了,而出现更多的则是孩子对外部环境认知的缺乏和不适应,那些在家庭教育中被断裂和缺失的东西,势必斑斑驳驳地映射在孩子的成长历程上,一旦有所触发,就会在一定在程度上左右着他的命运,甚至终使其生命之船“触礁”。社会上屡见不鲜日益增多的种种青少年犯罪,既是偶然的,却又有其必然性,是当今教育畸形发展所开出的“恶之花”。不健全的心理状态,漠然的生命意识,偏离的价值观,必然导致人格的低下和人性的丧失。日本著名学者池田大作也指出:“‘现代化’的时代之波,在物质上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却在精神上造成了空虚和格调低下的现象。……由于‘现代化’把重点放在大量的物质生产、提高效率及合理分配上,所以,物质生活虽然得到提高,但为追求物质文明而牺牲精神文明,出现精神生活贫困化。”[7]
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家庭美育的重视,其对素质教育放在核心地位的强调,这对我们的启迪,可以说是既深刻又是全方位的。建立健康和谐的家庭关系,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具有完善的人格精神,是实施家庭美育的关键。党中央提出建立和谐社会,不仅适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生活的愿望,同时也为审美教育,尤其是家庭美育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我们民族的希望,把家庭美育认真而科学地开展起来,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这正是在教育日益功利化的时代重提家庭美育的重要意义所在。
课题项目:贵州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基金资助
[1]《颜氏家训》[M],广州出版社2001年版,123页。
[2]《国语•楚语(上)》[M]。
[3]《论语•季氏》[M]。
[4]《蔡元培美学文选》[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版,154-155页。
[5]同上,155页。
[6]《傅雷文集•书信卷》[M],上集,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175页。
[7]池田大作、狄尔鲍拉夫:《走向21世纪的人与哲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