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村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实证研究
——基于湖北省Z市的调查
2010-11-13汪传艳
汪传艳
(东莞南博职业技术学院 管理系,广东 东莞 523083)
建立农村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实证研究
——基于湖北省Z市的调查
汪传艳
(东莞南博职业技术学院 管理系,广东 东莞 523083)
我国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还没有建立系统、完善的资助体系,成为整个教育阶段资助体系的一个盲点。实证研究发现,农村地区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主要存在下列问题:政府资助资金严重不足;学校成为资助主体,但缺少资助能力,资助力度过小,资助面过窄,资助效果不明显;社会捐赠偏向于优质学校。在“无补助、高学费”的情况下,我国农村地区普通高中贫困生问题十分严峻,建立农村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体系势在必行。
农村普通高中学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近年来,为解决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就学的问题,各地政府和学校采取了一些措施,如举办“宏志班”,减免学费,学校从择校费中抽取一定比例用于贫困生资助等。但总的来看,主要存在以下方面:中央政府资助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各地政府主要集中于对大中城市贫困生,对农村地区贫困生关注过少;各地的资助政策过于临时性,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制度;资助力度不够,资助面过窄,资助效果不够明显。这导致我国普通高中贫困生问题特别是农村地区贫困生问题越来越突出。
本文对湖北省Z市三所综合实力有差异的农村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A校综合实力较强,属于市级重点学校;B校实力一般,属于县级重点学校;C校位于乡镇,属于县级普通学校。采取随机抽样和整群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83份,有效回收率为94.3%。同时运用座谈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对贫困生、教师和学校领导进行访谈。通过调研,对农村地区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现状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
一、建立农村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必要性
(一)农村普通高中贫困生已形成一个庞大的群体
“农村普通高中贫困生”是指县及县以下的普通高中学校的贫困生,包括一般贫困生和特困生。本文调查问卷设计了家庭年总收入、年总支出、家庭负担教育费用情况、学杂费缴纳情况、学生对自己经济状况的评价及月消费等指标来界定农村普通高中贫困生。调查统计数据表明:约24.8%的家庭年支出大于年收入;7.6%的家庭难以负担教育费用,24.9%的家庭负担较重;大部分学费需要借款缴纳的比例为7.7%,完全依靠借款缴纳的为 3.3%,小部分需要借款缴纳的为29.9%;59.5%的学生每天用于吃饭的费用在5元以下。综合上述分析,在调查地区,特困生的比例约为10%,一般贫困生的比例在25%左右。其中,95%的贫困生来自农村,5%的贫困生来自城市。由此可见,普通高中贫困生比重较大,且集中在农村地区。
(二)农村普通高中学费过高
目前,我国普通高中实行缴费制度,主要包括:学费、杂费、择校费。由于农村普通高中学校主要是寄宿制,农村学生除缴纳这些费用外,还需负担生活费用和住宿费用,经济压力比较大。调查结果显示:每年缴纳学费在1000元以下的学生占26.1%,1000~2000元的占40.2%,2000~3000元的占10.5%,3000元以上的占3.2%;每年需缴纳杂费在200元以下的学生占 18.3%,200~500元的占5.9%,500~1000元的占37%;40%的学生还需缴纳择校费,其中18.6%的学生每年缴纳的择校费在1000元以下,0.7%的学生每年需缴纳1000~2000元,9.3%的学生缴纳2000~5000元,11.4%的学生每年缴纳的择校费在5000元以上。
从生活费用情况看,调查显示,7.8%的学生每月生活费在100元以下,49.6%的学生在100~200元之间,30.4%的学生在200~300元之间,12%的学生每月生活费用在300元以上。
综合计算,农村普通高中学生平均每年缴纳的学费约为1646元,杂费为752元,生活费用为235元(如表1)。按10个月计算,一个高中生一年的生活费用为2350元,一年平均花费为4748元。另外40%的学生还要缴纳择校费,他们一年的花销约为7605元。据统计,2008年当地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为4870元[1],除去日常必要的生活花销,一个农民一年的收入还不够支付一个高中生的费用。
表1 费用支出情况 (单位:元)
(三)农民家庭收入低,农民负担过重
家庭收入低是普通高中贫困生产生的最直接的原因。调查结果显示,因家庭收入低而导致贫困的学生占69.8%。农民的收入主要来自农业收入。“三农”政策实施后,农民的负担大大减轻了,但由于耕作方式落后,很多农村地区至今还沿用很古老的工具,加上化肥、农药等投入费用的增长及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农村从土地里的创收并不多。在调查地区,家庭年总收入在2万元以上的只有10.8%,63%的学生家庭年总收入在1万元以下,其中,26.5%的家庭年总收入在5000元以下。从总支出情况看,27%的家庭年支出在5000元以下,45.6%的家庭年支出在 5000元到 10000元之间。其中,24.8%的家庭总支出超过年总收入。农民收入过低使得农民难以承受高昂的学费,“因教致贫”或“因教返贫”的现象在农村十分普遍。
表2 家庭年总收入和总支出情况
(四)农村普通高中贫困生生活极为艰苦
调查数据显示,在所调查地区农村普通高中学生每月平均需要花费225元。从每天用于吃饭的费用情况看,67.6%的贫困生在5元以下,25%的学生在6~10元,贫困生的生活极其艰苦。普通高中贫困生面临升学的压力,需要足够的生活费用来保证营养供给,但实际的情况令人感慨,据某教师介绍,不少贫困生吃的是馒头加开水,米饭加咸菜。营养严重不良影响了他们的学业,也给他们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
表3 贫困生每天用于吃饭的费用情况
普通高中教育既是义务教育的出口,也是高等教育的入口,在整个教育阶段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将直接决定了整个教育系统的良性发展。但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因家庭贫困而辍学或厌学的学生越来越多,已成为制约整个教育发展的瓶颈。建立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体系关系到广大家庭的利益,关系到整个教育系统的协调发展,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国民素质的提高。因此,建立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体系势在必行。
二、农村普通高中学校资助工作的现状
(一)资助资金来源少,分配不均
从资助资金来源看,主要分为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学校创收、勤工俭学等几个部分。农村普通高中学校从这些来源中获得的资助金非常少,远不能满足农村普通高中贫困生的需求,且由于综合实力的差异,不同学校获得资助资金的差别较大。
(1)政府投入。受教育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权利,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目标实现和教育财政的主体,政府应是资助资金的主要负担者。但从对学校领导的访谈我们发现,政府在负担资助金中存在着严重的缺位现象。除C校少数学生获得过2007年中央3亿彩票公益金的资助金外,三所学校没有收到过任何政府对普通高中贫困生的专项资助金。
(2)社会捐赠。由于学校综合实力存在明显的差异,不同的学校吸引社会捐赠的能力不同。从调查情况看,重点学校更易获得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而贫困生较多的非重点学校则很难吸引到社会捐赠。在调查地区,A校每年都会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教师捐款,此外,每年还可以收到来自市企业家协会、总工会、团委协会等社会各界的捐款。这些捐款每年可资助80名学生,每生每年可以获得1000元或2000元的补助。而B校和C校几乎没有获得过来自社会的捐赠。
(3)学校创收。目前,在缺少政府专项资助资金的情况下,普通高中学校主要是从学校校办工厂、择校费等创收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对贫困生进行资助。但是,在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下,只有重点学校才有实力开办工厂,收取择校费,这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加剧了校际之间的不平等。
(4)勤工俭学。给贫困学生安排适当的岗位可以帮助贫困生缓解经济压力,但由于农村学校资金不足,给予学生的报酬不多,资助效果不明显。据调查,C校学生通过帮办公室打水、扫地等勤工俭学方式可以获得一点补助,但一天仅有一元,对于普通高中学生的消费水平来说,可谓杯水车薪。
(二)资助力度小、资助面过窄
由于缺少资金来源,学校成了救助主体,但缺少救助能力,救助力度和范围过小。各校主要通过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发放奖学金等方式资助学生,但只有很少部分学生能享受到这些资助,且受助资金极少。
(1)减免学费。在缺少外来资助资金的情况下,减免学费就成了学校用来帮扶贫困生的主要途径。A校每年招收新生时给予部分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和补助生活费的优惠政策,但享受这项政策的学生比重较小,大约为1/60~1/40。B校学生递交申请和贫困证明,通过学校的综合评价后,每学期便可少缴纳200元,但比例较小,按一个年级1200人算,只有15人左右可以享受。C校是调查地区较差的学校,现在已面临严重的生源问题,学校的资金仅能维持基本的运行需要。为了吸引优秀的生源,学校在每年招生时通过降低收费标准等变相资助方式来吸引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
(2)补助生活费。A校每年将社会各界捐赠款用于资助贫困生,每年约80名学生享受此项资助。B校曾从学费中抽取一定资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可享受1000元的补助,受资助比例为1/60~1/40,但是由于资金不足,学校仅实行了三年便宣布告罄。C校少数比较特殊的学生(如孤儿、单亲家庭)可以每年获得200元到300元左右的补助,但受助比例非常少。
(3)奖学金。A校设置了奖学金奖励成绩优秀的学生,共分50元、200元、300元、500元四档,每档10人。B校和C校没有设立奖学金。
通过对“学生是否享受助学金”情况的调查,我们发现,只有很少一部分学生获得过助学金,4.0%的学生每年都能获得,7.5%的学生获得过一两次,另外的88.5%的学生从来没有获得过。由此可见,调查地区对普通高中贫困生的资助力度过低,资助面过窄,资助工作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农村普通高中贫困生被政府和社会遗忘在角落里,生活极为艰苦。
表4 贫困生每学期的资助情况
(三)资助效果不明显
在缺少政府资助资金投入、大多数农村普通高中学校还没有能力为学生实行长期、持续的资助政策的情况下,农村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对贫困生的资助效果并不明显。在调查的几所学校里,除A校少部分学生每月可以享受助学金外,B校和C校都没有长期、固定的资助,对于每个月都需要支付相当数额的生活费的学生来说,学校的这些补助只是杯水车薪,不能保证每个月的基本生活需要。通过对“资助效果”的调查,70.2%的学生认为“改善不大”或“没有改善”。很多学生甚至不知道学校有资助资金,调查数据显示,55.4%的学生知道学校有资助,37.3%的学生不清楚学校是否有资助,7.3%的学生认为没有资助。
排除标准:(1)伴有肝肾功能疾病、感染性疾病;(2)血液系统疾病;(3)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功能调节剂;(4)恶性肿瘤、甲状腺功能疾病。
三、农村普通高中贫困生体系的构建
从上述的实证调查情况可知,农村地区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举步维艰,贫困生的生活令人堪忧。贫困生资助制度是教育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农村普通高中提供资助是政府作为财政主体的第一要则,普通高中贫困生不应被排除在资助体系之外。笔者认为,应从下列几个方面建立农村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体系:
(一)资助范围
人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当个人因为经济困难难以完成学业时,作为社会保障和教育财政主体的政府,有义务保障每个公平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因此,全国所有的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的贫困生都应纳入国家资助体系中。目前各地区对普通高中贫困生的资助主要集中上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地区,而贫困生较多的农村地区很难获得资助资金。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保障水平的巨大差距,决定了资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地区。在国家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应以国家财力优先保证中西部落后地区的农村普通高中贫困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充分发挥资助资源的效应。
(二)资金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决定》中规定:“各级政府要完善并落实中小学助学金制度”……由于没有具体规定各级政府应承担的具体比例,这种模糊性的政策规定导致资助工作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地开展。从目前各地的做法看,主要是省级政府通过政府助学金的形式对普通高中贫困生的资助进行资助,但不同级别政府之间的分担比例不合理,重心过于下移,财力状况比较薄弱的县级政府和学校承担的比重过大,形成了“老牛拉笨车”的现象,成本分担极为不合理。如黑龙江省规定,高中助学金由省财政与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地财政按3:7的比例分担[2];河北省规定,各级政府要建立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普通高中学校要从收取的学费和择校费中,提取5%作为助学金、奖学金[3];北京市规定,市、区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0%,视区、县财力状况,逐步过渡到区县全额负担[4]。
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实施一系列教育重点工程后,市县级政府已经拿出不少配套资金,而学校作为非盈利机构,无资金可拿,因此,资助资金分担重心下移很有可能导致政府资助政策成为空头支票。普通高中资助资金应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共同负担,中央政府要承担起发展基础教育的主要责任,县级政府负担的比例不应过大,具体的分担比例应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贫困生情况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
(三)资助比例
(四)资助标准
根据学生家庭情况可将资助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等级划分不能过多,也不宜过少。根据一些地区的经验,以分四等为宜:一等除免除学费外,还可解决全部伙食费。二等可解决全部伙食费。三等和四等解决部分伙食费。据统计,一个农村高中生一年的花销大致在5000元左右,对少数特困生的补助额要达到这个标准才能解决他们的学费和生活费。农村地区普通高中生每月的花费在 200元左右,二等的补助标准定在每年1500-2000元为宜。三等和四等可按生活费的一定比重进行划分。各地可根据贫困生的数量和财力状况,对具体的资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五)资助形式
我国目前现行的资助形式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等,鉴于普通高中生的实际,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是比较适合的几种资助形式。奖学金的宗旨主要是“奖优”,可以鼓励家庭贫寒的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得生活费用。助学金主要是用于解决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一般用于资助家庭困难学生,但资助额度和资助面都高于特困补助,比较适合用来资助普通高中贫困生。英国哲人拉斯金说过:“自助,是成功的最好方法”。可以说,勤工俭学是解决贫困生问题的一剂良药,但普通高中面临着高考升学压力,他们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用劳动换取报酬。至于助学贷款,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只覆盖到大学和研究生教育阶段,泰国和日本的学生贷款已覆盖到了普通高中。如果让贫困生从高中教育阶段就背上债务的话,很容易挫伤他们求学的积极性,并且增加农民的负担。因此,助学贷款形式在短期内并不适合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六)资助程序
第一,由贫困生递交补助申请书和村委会的贫困证明,交班主任审核。第二,资助名单逐级上报到省一级政府,省级政府审核完毕后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划拨教育资助款项到各校的账户上。第三,由学校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贫困生,不能以抵交学费及其他各种理由扣押资助金。在资助过程中,应处处尊重资助对象,尊重他们的心理感受,不应把贫困生的名字张榜公布,更不应以“资助工程”的形式大肆炒作,不能让他们在得到物质援助的同时丢掉了个人尊严。
[1]“2008年皖鄂赣各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据资料[EB/OL].[2010-01-18].http://bbs.ah55.com/viewthread. php tid=1610.
[2]张春杰.2.1万贫困高中生将获助学金[EB/OL]. [2007-08-07].http://news.sina.com. cn/c/2007-08-07/000812337671s.shtml.
[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子女上学问题的意见 [EB/OL].[2007-04-27].http://www. 51zy.cn/246683970.html.
[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人民助学金制度》的通知[EB/OL]. [2005-10-10].http://www.bjedu.gov.cn/bjedu/77689305497075712/20051010/13155.shtml.
[5]张益禄.关于建立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探讨[J].河北教育,2007,(6).
TheEmpiricalResearch on theEstablishment oftheFinancialAid System for FinanciallyStrapped Studentsin RuralHigh School:Based on theInvestigation ofZ cityofHubeiProvince
WANG Chuan-yan
(Department ofManagement,Nanbo Vocational and Technological College,Gongguan,Guangdong 523083)
A systematic and complete financial aid system has not been set up in the stage of high school education in China and it has become a blind spot of the entire education funding system.Empirical studies show that the financial assistance in the rural areasof financially strapped students in high school has the following problems:a serious shortage of government funding;schoolsasthe main funding body,but lack of funding capacity,and the funding effort istoo weak;the funding range istoo narrow and the effect isnot apparent;the community donationsisinclined to the quality schools.In the“no subsidy,high tuition”situation,the problemsoffinancially strapped studentsin high school are quite serious,and establishment offundingsystem for financiallystrapped studentsin ruralhigh schoolisimperative.
rural high school;financially strapped students;financial aid system
G639.2
A
1674-831X(2010)06-0030-05
2010-06-16
汪传艳(1984- ),湖北襄樊人,东莞南博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教师,硕士,主要从事教育经济学和管理学研究。
[责任编辑:胡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