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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09年第9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通知

2010-10-29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0年2期
关键词:平面媒体情节严重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2009年9月监测到我市主要媒体共发布药品广告14675条,其中电视媒体发布14305条,平面媒体发布370条。根据《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判定,严重违规药品广告197条,均为平面媒体发布。涉及药品品种53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我局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告。

对于屡次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品种,我局将禁止在本市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经营使用,并且终止其参加我市医疗机构及社区药品招标活动的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违法药品广告公告(2009年第9期)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年12月

2009年9月违规药品广告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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