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四位一体”税源管理模式的实践与探索
2010-10-09江西省高安市地方税务局刘细根黄志刚
江西省高安市地方税务局 刘细根 黄志刚
新形势、新任务对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愈来愈高,当前税收征管领域及管理环节,税收征管资源缺乏有效的整合,重复劳动,工作量叠加倍增,加大了税收征管风险。为有效化解上述难题,江西省高安市地方税务局建立了“四位一体”税源管理模式。着重把握税源管理的分析、评估、稽查和监控四个关键节点,建立信息共享、多向反馈、统筹协调、良性互动的税源管理运行新机制。经过一段运行,我局“四位一体”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也暴露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四位一体”税源管理模式的实践与探索给我们征管带来一系列的思考及建议。
一、“四位一体”税源管理模式的提出及实施措施
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源监控无疑是整个税收征管链条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但由于多年来过于强调“征管查”职责分离,相互制约,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部门割据,出现了征管查各环节协作不够、衔接不畅等问题,制约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为此,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把握“四个关键节点”(分析、评估、稽查、监控),围绕“四个工作目标”(明确部门职责,确保良性互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征管质量),提升“四个工作水平”(税源管理水平,纳税评估水平,纳税服务水平,综合协作水平)。我局在构建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源监控良性互动的“四位一体”税源管理新模式上进行了一些探索。为使四位一体运行平稳,我们按计划、按步骤、找问题、寻策略、写报告,根据“三性”原则(确保可操作性、追踪可联动性,检查可反馈性)保证“四位一体”运行正常入轨,以建立四项制度为主导,保证四位一体协调运转。
(一)实行互动工作“领导负责制”
负责制定互动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阶段目标;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四位一体”推行工作责任人,与市局签订推进工作责任状,保证互动机制在本部门的顺利推行。
(二)实行日常运行“督导制”
市局专门抽调业务骨干,对全局互动机制的推行进行督促、指导,确保互动机制在各部门能够有效运转。
(三)实行工作情况“反馈制”
互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加工,再将其转发至相应部门,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限内将落实情况向互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
(四)实行工作运行“考核制”
我局对互动机制的运行实行了日常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分别计入部门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影响互动工作推行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后果严重的按《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四位一体”税源管理模式主要成效
(一)扩充了四位一体的实质内涵
一是按季将税收分析报告和异常预警提示在内部局域网予以发布,为各税源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加强税源监控、开展纳税评估和筛选稽查对象提供参考。二是税源管理部门定期向稽查部门通报税源变动情况,针对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稽查部门提供线索。三是稽查部门组织人员对每年专案、专项检查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分行业、分税种解剖税源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向税源管理部门提交加强税收征管建议书,为税政征管部门完善征管办法提供思路,为税源管理部门堵塞征管漏洞提供依据,充分发挥稽查的“以查促管”职能。
(二)提升了四位一体的运行效果
1、税收分析能力加强
通过运行,丰富了分析手段,拓展了分析层次,加大了分析力度,摸清了我局在一些行业管理等税收征管中的一些薄弱环节,探明了我局宏观税负偏低的主客观原因。高安一家发展较早的地处城镇的陶瓷有限公司,连续一段时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为零申报,有关人员通过分析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经多方催缴拒不申报仍不缴纳,市局按有关程序进行了处罚并冻结税款。同时为市局制定《高安方税务局建立陶瓷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实施方案》提供了理论依据。
2、纳税评估效果显著
2010年第二季度纳税评估企业18户,共评估入库税款和加收滞纳金136万元。2010年6月,瑞州管理分局通过对重点税源的分析发现某企业存在诸多“涉税疑点”,分局长下发了单户评估任务,评估人员结合评估软件中提示的疑点,对该户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初步审核,发现该企业房屋折旧年限为8年,未作纳税调整,且与上年度入库企业所得税额相差过大,根据以上疑点,精心准备对其展开评估工作,核实该企业应补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2227.17元,职工集资利息个人所得税119523.6元,企业所得税22819元,查补各种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合计达16万多元,并辅导纳税人对其相关账户进行了调整。
3、稽查选案准确可行
实现税收分析与稽查选案的良性互动。将宏观经济税收分析思路运用到稽查选案环节中,充分利用宏观经济税收分析数据,提高了选案的科学性和准确率。2009年度移交稽查查处案件15个,2010年又通过纳税评估移送稽查案件5起,为稽查提供了有效案源,也通过稽查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优化了我市的纳税环境。
4、税源监控人机运行
对车辆税收的征管,采取完善户籍管理,建立车辆登记台账的办法,以净吨位为基数掌控货运能力。加大车辆税收监控力度,严把车辆年审关,在车辆检测站设立货运车辆税收征收点,充分利用调查的户籍资料及计算机自开代开货运软件平台,实现人机结合,比对税款,强化监控。对资源税(石灰石)的征管,采取“以药管税”,采取对石灰石开采时必要消耗量(炸药)测算出一箱炸药征收440元资源税等地方各税的征收办法,对陶瓷行业税收加强征管,采取“以线定税”的办法,根据企业生产能力(生长线长短)及燃料的消耗量测算平均日产量,有效地防止账外经营的现象。
(三)突破了征收管理的薄弱环节
1、征管质量明显提高
“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后,我局登记率、申报率和税款入库率等指标都较以前有很大的提高,特别是漏征漏管户得到有效的控制,我局从前些年的登记户数4500左右,上升至5700余户;根据检查反馈情况,全局验证共清理漏征漏管户369户,更新或补录信息379条,补缴税款1.4万元,登记信息更新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将增收50多万元。重点项目登记由被动管理到动态监控,大大提升了征管质量和效率。
2、征管建议得到落实
税源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反馈过来的征管建议,税政征管认真梳理,先后修正了《高安市地方税务局车辆税收管理办法》、《高安市地方税务局石灰石资源税管理办法》和《高安市地方税务局重点项目登记管理办法》。制定了《高安方税务局建立陶瓷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实施方案》。
三、“四位一体”税源管理模式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整体的联动性不强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看到,部门配合还不够密切,信息共享还不够全面,资源整合还不够充分,管税源的拿不出更多的可供分析的资料,做分析的与实际征管情况相脱节,搞评估的工作起来针对性、方向感不强,干稽查的很少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征管资源有时表现为“一堆死数字”、“几张薄报表”。机关与基层、内部与外部也还存在着联动性不强的问题。
(二)相互的衔接性不紧
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认识上和配合上的问题,特别是在“结合部”还有工作真空,“谁来传、谁来接、谁来负责”还需要进一步界定;部门间的横向、系统间的纵向配合渠道不通畅,传递手续不齐全,相互之间的约束力不够,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工作要求不统一、不衔接、不匹配,协作力度不强,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内部的制约性不高
有的全局一盘棋的观点不强,导致工作“断档”、“停滞不前”;对工作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很少总结,或者没有通过有效途径找到有针对性、有创新性的对策和办法。依赖、推诿、从简处理的思想存在,工作要求和工作质量不高,仍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修改和完善。
(四)工作的深入性不够
税源管理的精细程度还不高,税收管理员精细操作的能力还有待加强;税收分析方法还处于初级阶段;有些税收管理员纳税评估的方法、技巧还未完全掌握,对疑点问题尚难查清查透;税务稽查的手段还显单一,检查的理念、方式、方法、途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拓展,稽查结果的成功转化和应用成为新的课题。
(五)信息的沟通机制不全
协作互动是“四位一体”互动管理机制的灵魂和精髓所在;对外的联系和信息交换,还没有建立有效机制。如急需建立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税收分析会制度,与国税部门的联席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与工商、发改委等部门的涉税信息协作制度等。只有健全沟通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才有利于提升信息管税水平。
(六)税收的分析质量不高
对基层税务机关而言,人员素质偏低,税收分析水平十分有限,目前又没有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分析模型和完善的指标体系,税收分析结果运用的效率低下。
四、“四位一体”税源管理模式运行的改进建议
(一)在明确责任上做到位
全局上下应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联系,密切协作,明确责任、落实到岗,确保计会、税政、征管、稽查及税源管理部门的工作成果得以共享和应用,真正建起运行平稳、衔接有序的互动机制。
(二)在管理效能上下功夫
在强化税源管理核心地位的同时,着重在扩大管理效能上下功夫,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支持。要引进以数据分析指导征管工作的理念,做好数据管理工作,确保数据全面、真实。税收分析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利用统一建立的内(外)信息共享平台,增强税收分析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变“死数据”为“活情况”。税源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调查、日常巡查记录、纳税信誉等级评定、行业预警值发布、发票审核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收集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疑点,通过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为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提供静态数据和动态情况。找出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与不足,共同商议改进的建议,调整和确定重点评估对象和重点稽查对象。
(三)在分析质量上求突破
建立科学的分析方法和完善的指标体系,依托互动平台发布分析指标,用于日常性税收分析、各类异常数据的预警监控分析及数据质量分析。在税收分析中,要注重总量分析,了解全面情况,把握收入进度;要进行结构分析,找出问题的关键点,集中精力解决;要进行趋势分析,掌握增减变化情况;要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分析,跟踪监控重大税源变动情况,把握税收日常管理的方向。要通过分析报告、情况调研、情势快报、税源点评、较正指标、发布数据等途径,把税收分析结果转化为实用信息,通过互动机制,及时反馈到各个环节,让税收分析在更大的空间、更深的领域发挥作用。
(四)在评估对比上找重点
实行个性化评估,方式上可以采取日常评估、重点评估、专项评估等,方法上可以采取行业税负测算法、异常申报分析法,运用会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之间的逻辑关系,求同寻“疑”;针对生产(能力)规模与应纳税额进行对比分析,以产定“疑”;依托系统信息与申报信息进行对照,相形见“疑”;适时对特殊行业,因异质“疑”,参考行业税负预警值,深度评估,查清症结。要将纳税评估与税源管理相结合,要将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相结合,向评估的深层次延展,对涉嫌偷税的达到立案标准的移送稽查部门,将评估成果应用到税务稽查中,为稽查选案提供案源。
(五)在落实建议上寻良策
坚持以稽查促分析、推评估、强管理的工作思路,最大化的发挥稽查效能,使稽查成为强化税源管理的“助推器”。要建立、落实稽查与管理双向反馈制度,由稽查部门有针对性的以稽查建议书形式及时向征管单位反馈检查中发现的税收问题、税收征管的改进建议和措施等信息。针对征管单位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针对某个行业存在的代表性问题提出稽查建议。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完善征管措施与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