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非公允性界定及规范
2010-10-09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秦怀博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秦怀博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非公允性界定及规范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秦怀博
关联交易具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赢利能力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转移资金和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等诸多负面影响。加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对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维护证券市场的繁荣与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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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上市公司只有数十年的历史,至今为止,全国也只有1000多家的上市公司。但是,上市公司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对我国国民经济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近年来,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拓宽经营领域,提高其抗御风险的能力。在此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关联交易。深沪两市公司年报显示,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十分普遍,并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关联交易双方通过明确产供销关系,可以优化资本结构和内部资源配置,节约交易成本,提高资产盈利能力;通过相互拆借资金,相互担保,可以及时筹措资金,有效地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机会成本,提高资金营运效率。但是,关联交易毕竟是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受利益驱动,在交易中难免存在不公平的内幕交易。现实中大量不公平关联交易的存在,已严重损害了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甚至危及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试就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非公允性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界定
提出关联交易的目的并非禁止关联交易,而是规范关联交易,防范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因此,首先需要对不公平关联交易做出界定。通常,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侵害时,就应认定为不公平关联交易。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认定:
1.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是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所涉及商品或劳务的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应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遵循协议价。关联交易价格应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基本一致,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
2.关联交易后果的非危害性。公平的关联交易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公司集团经济效益方面有其积极作用。非公平关联交易产生的主观方面原因主要包括侵吞公司资产、粉饰公司业绩、避税。非公允关联交易中公司的关联方利用对公司的控制与影响,通过关联交易将公司的利益转移至关联方自己手中或将关联方的利益灌输至公司之中。这将导致受控制公司的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对法律的公平公正构成了冲击和挑战。
3.交易动机的正确性。不公平关联交易主要有以下目的:调节利润以树立公司的形象或粉饰会计报表,蒙骗会计报表使用者;转移公司资产和资金;减轻税负,利用关联方转移定价避税。一方面是利用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税率及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或可以免税的关联企业;另一方面是将盈利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从而实现整个集团的税负最小化。
二、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危害
1.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大股东在与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可以利用其在上市公司中的优势地位影响关联交易正常进行,以不合理的高价将其产品或劣质资产出售或置换给上市公司,换取上市公司的现金或优良资产;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从上市公司购买产品或资产,甚至不支付价款,致使上市公司应收帐款不断增加、资金被长期占用,直接严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进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危害公司自身。如果公司的生产销售中有过多的关联交易,会使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性加强,从而削弱其竞争能力,难以在市场经济中面对激烈的竞争;如果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贷款,将使自身资金短缺和财务风险增加。
3.危害证券市场。在正常的资本市场中,证券市场不仅是集资工具,更是优化资源配置工具。但上市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关联交易,粉饰财务报表,取得非实质性的优良业绩,或通过关联交易将所得资金进行转移,使社会资源得不到优化。进而导致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丧失信心,远离市场,使证券市场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
三、非公允关联交易的规范
1.加强对上市公司上市环节中关联交易的监管。对于拟发行上市的公司,应根据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能力的要求进行规范,杜绝上市公司在原料和市场两头面向控股公司的情况发生。上市公司改制必须做到与控股公司在人员、资产和财务上分开。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独立董事的作用。股权结构是影响公司有效治理的最重要因素。因此,构建相互制衡的,多元化股权是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基础。同时,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应有非股东的代表出任公司董事会董事。
3.建立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担保制度。上市公司关联方对拟交易资产的未来收益提供担保,能使关联方在确立交易价格时更加谨慎,实现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提高关联交易的公平性。
4.强化对相关中介机构的监管。关联交易的价格等信息的披露需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但许多会计事务所的运作极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从上市公司获得审计业务,常常迎合上市公司的要求,降低审计质量。应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物所的运作,严格审计、资产评估等社会中介工作,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
5.完善相关法规。实行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制、累积投票权制度。非公平关联交易是控股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与上市公司发生大量不公平关联交易。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防止拥有多数股份的控股股东在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交易中滥用表决权的可能性,对于防范不公平关联交易、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均有重要作用。
[1]肖虹.我国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的规范研究.会计研究,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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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祁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