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教学观念与教学行为研究——以综合科学课教师为例
2010-09-27郝琦蕾
郝琦蕾
(山西师范大学 教师教育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4)
“课程综合化”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综合科学课程是综合课程的主要类型,是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科学课程对培养与提高未来公民的科学素养,具有独到的优越性。然而,综合科学课程的实施举步维艰,综合科学课程的推广进展缓慢,“如何有效地实施综合科学课程”是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观念是行动的灵魂,教育观念对教学起着指导和统率的作用。一切教学改革的困难都来自旧的教育观念的束缚;教育观念不转变,教学改革无从谈起。[1](P112)确立新的教育观念,是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综合课程的设置与实施是一项复杂的课程改革,课程改革不只是改革课程形式,其蕴含的社会论、知识观、哲学观、教学观也必须改革。[2](P143)综合课程所提倡的理念,与教师以往的观念和一贯的做法,有着很大的不同。综合课程的实施要求教师的观念与行为方式发生转变,但是传统的观念与行为方式是长期形成的,要改变需要时间,这是一个需要教师自觉地有意识地改变的过程。
一、综合科学课教师应具有的主要观念
(一)综合科学课教师应具有的知识观
知识是教育教学活动的核心要素。我们怎样思考知识、对待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如何思考教育、思考教学,决定着我们的课程理想与教学行为,知识观比课程观、教学观更为基础,也更为根本。知识观的更新既构成教学革新的基本内容,又构成教学革新的重要前提。[3]
综合课程的知识假设是知识的“生态学理论”:世界是一个有机体,人们对世界的种种认识也是息息相通、相互关联的,各门学科研究对象的区分仅仅是人类认识能力局限性的体现,而非客观对象使然。各知识领域和知识类型的关系是一种生态关系,它们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联系,共同构成有机的知识世界。迄今存在的各门学科仅仅是这一有机整体的组成要素,它们按照一定的生态学规律相互联系,而不是互相孤立的知识板块的随便组合。这一观点反映了现代科学发展的基本走势:在高度分化基础上的高度综合。建基于开放、联系的生态学知识观的综合课程 (或课程综合化)顺应了人类知识发展的当代特征和创造性人才培养的时代召唤,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4]
综合化的学科教学应该确立建构主义的知识观,即实现“知识的客观性与主观性的辩证统一,以发现为主导的知识的接受与发现的辩证统一,以建构为主导的知识的结构与建构的辩证统一以及知识的抽象性与具体性的辩证统一。[5](P24)在新的知识观中,知识不再是“权威”,不再局限于书本和课堂,学生在生活世界同样能形成直接经验和个体性知识;知识的目标也不只是指向于人类的求“真”行为,情意、道德、美学等都是知识的种种表现;知识不只是教材、书本呈示的结果,师生在对话、交往的互动中,同样在发现、探究、选择和创造着知识。[6](P24)在新的“知识教育观”中,基础教育的“知识”应该得到精心地选择,同时把书本知识的教育与儿童的个人经验、与社区生活紧密地结合起来,综合地教学,有联系地教学,从而为学生的发展提供足够多的机会。
(二)综合科学课教师应具有的课程观
课程观决定教学观,并因此决定教学改革的深度、广度。当课程由“专制”走向民主,由封闭走向开放,由专家走向教师,由学科走向学生的时候,课程就不只是“文本课程”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等文件)而更是“体验课程”(师生实实在在地体验到的课程)。即课程不再只是特定知识的载体,而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探求新知的过程。教师和学生是课程的有机构成部分并作为相互作用的主体。学生与教师共同参与课程的开发,教学不只是忠实地实施课程计划 (方案),而更是课程的创生与开发。教学过程成为课程内容持续生成与转化、课程意义不断建构与提升的过程。教学与课程相互转化、相互促进、彼此有机地融为一体。课程也由此变成一种动态的、生长性的“生态系统”和完整文化,这意味着课程观的重大变革。[7](PP.270-271)
(三)综合科学课教师应具有的教学观
教学观是指教师对教学的本质和过程的基本看法。教师的教学观一经形成,就会在他们的头脑中形成一个框架,影响到他们对教学过程的具体事物和现象的看法以及在教学中的决策和实际表现,如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设计、教学实施过程和对教学效果的评价,进而影响到学生的学习。转变教师的教学观是新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新课程能够得以成功的重要条件。[7]
新课程提出要改变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8]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高凌飚教授认为,新课程提倡的是“发展能力”、“端正态度”和“教书育人”的教学观,希望教师采取互动培育式的教学取向,这是新课程的理念导向。[9]余文森认为,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体现素质教育精神的教学观主要包括:从教学目的的角度,全面发展的教学观;从师生关系的角度,交往与互动的教学观;从教学过程与教学结果的角度,开放与生成的教学观。这三种教学观彼此间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只有从整体的高度把握每一种观念的精神实质,才能正确引领新课程的实施。[10]
(四)综合科学课教师应具有的学习观
学习方式的转变是课程改革的显著特征。改变原有的单纯接受式的学习方式,建立和形成旨在充分调动、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学习方式,成为教学改革的核心任务。转变学习方式就是要把学习过程之中的发现、探究、研究等认识活动突显出来,使学习过程更多地成为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转变学习方式就是要转变他主性、被动性的学习状态,把学习变成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独立性等不断得到生成、张扬、发展、提升的过程。这是学习观的根本变革。[5](PP.278-279)从素质教育的角度来说,转变学习方式,要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就是要构建旨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习方式及其对应的教学方式。
(五)综合科学课教师应具有的教师与学生角色观
新课程不仅要求教师的观念要更新,而且要求教师的角色要转变。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从教学与研究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从教学与课程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新课程倡导的学生观的主要内容有:(1)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2)学生是独特的人,学生是完整的人,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是责权主体。[13](P120)
二、综合科学课教师应有的教学行为表现
新课程要求教师提高素质、更新观念、转变角色,必然也要求教师的教学行为产生相应的变化。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教师不仅要尊重每一位学生,还要学会赞赏每一位学生:(1)赞赏每一位学生的独特性、兴趣、爱好、专长;(2)赞赏每一位学生所取得的哪怕是极其微小的成绩;(3)赞赏每一位学生所付出的努力和所表现出来的善意;(4)赞赏每一位学生对教科书的质疑和对自己的超越。[1](PP.128-129)
在对待教学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教的职责在于帮助:(1)帮助学生检视和反思自我,明了自己想要学习什么和获得什么,确立能够达成的目标;(2)帮助学生寻找、搜集和利用学习资源;(3)帮助学生设计恰当的学习活动和形成有效的学习方式;(4)帮助学生发现他们所学东西的个人意义和社会价值;(5)帮助学生营造和维持学习过程中积极的心理氛围;(6)帮助学生对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7)帮助学生发现自己的潜能。[1](PP.128-129)教的本质在于引导,引导的内容不仅包括方法和思维,同时也包括价值和做人。引导可以表现为一种启迪。当学生迷路的时候,教师不是轻易告诉方向,而是引导他怎样去辨明方向;引导可以表现为一种激励。当学生登山畏惧了的时候,教师不是拖着他走,而是唤起他内在的精神动力,鼓励他不断向上攀登。
在对待自我上,新课程非常强调教师的教学反思。反思是教师以自己的职业活动为思考对象,对自己在职业中所做出的行为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的过程。教学反思被认为是“教师专业发展和自我成长的核心因素”。教学反思会促使教师形成自我反思的意识和自我监控的能力。按教学的进程,教学反思分为教学前、教学中、教学后三个阶段。在教学前进行反思,这种反思能使教学成为一种自觉的实践;在教学中进行反思,即及时、自动地在行动过程中反思,这种反思能使教学高质高效地进行;教学后的反思——有批判地在行动结束后进行反思,这种反思能使教学经验理论化。[1](PP.128-129)
在对待与其他教育者的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合作。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除了面对学生外,还要与周围其他教师发生联系,要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与配合。课程的综合化趋势特别需要教师之间的合作,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教师要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地培养学生。每个教师不仅要教好自己的学科,还要主动关心和积极配合其他教师的教学,从而使各学科、各年级的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教师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团结互助,这不仅具有教学的意义,而且还具有教育的功能。[1](PP.128-129)综上所述,下表是对综合科学课教师应具有的教育教学观念与行为进行梳理的结果。
表 综合科学课教师应具有的教育观念与教学行为表现
[1]朱慕菊.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林智中,陈健生,张爽.课程组织[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
[3]潘洪建.知识视域中的教学革新 [D].西北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2.
[4]潘洪建.课程改革的知识观透析 [J].教育科学,2004,(3).
[5]钟启泉,崔允漷,张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6]刘明远.21世纪,谁来教综合课?—谈新课程结构的重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7]高凌飚.新课程背景下教师教学观初探[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
[8]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试行)[M].2001.
[9]高凌飚,王晶.教师的教学观——一个重要而崭新的研究领域[J].学科教育,2003,(7).
[10]余文森.论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观[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