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工作中生化检测危急值建立的程序和意义
2010-09-20任婷婷韩昉黄韵祝邓凇江杰
任婷婷 韩昉 黄韵祝 邓凇 江杰
(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贵州 贵阳 550004)
生命危急值(panicv alues)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并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否则就有可能出
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1]。现将我院自2009年以来制定改检验项目表介绍如下。
1 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制定危急界限值(表1)
表1 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生化科危急值项目危险性
2 工作流程
2.1 在实验室操作手册中包括危急界值检验的操作规程,并对所有和危急界值检验有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2.2 报告程序 当病人的检验标本出现符合危急值界限的结果时,立即按照如下的程序与临床医生联系并紧急报告。(1)检测人员立即报告审核者;(2)审核者首先根据审核程序,分析质控、定标、试剂的情况是否正常,当天其他已做标本该项目的总体
情况有无异常,确认实验有关的基础是在正常状态中;(3)确认出现紧急值的标本有无异常,该标本其他相关项目有无异常。对该标本进行一次重复测定,确认紧急值是否重现;(4)立即与临床联系,了解临床相关情况,确认此紧急值是可报告的,立即电话向临床科室医护人员报告,并做好电话报告记录,包括电话报告时间和对方接听人员的标识;(5)及时签发正式检验结果报告。报告单上的内容符合规范,尤其是有正确的标本接收时间、标本状态、检验审核者签名、向临床的提示或建议;(6)在《危急值紧急报告登记》中完整记录各项内容。
2.3 建立实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的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同时为临床诊断提供预警提示。
2.4 临床医生接到危急界限值的报告后应及时识别,若与临床症状不符,应关注标本的留取情况,如有需要,即应重新留取标本进行复查,若与临床症状相符,应有处理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
3 讨论
3.1 实验室管理与危急值制度的建立 随着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实施,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ISO15189认可和医疗机构评审联合委员会国际部(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JCI)[2],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院对危急值制度的建立更见重视,同时危急值制度的建立也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举证中的重要部分之一[3]。美国临床病理协会有关于危急值项目及危急值范围的标准指南和调查报告,可作为临床实验室的基准来设置和调整危急值项目[4]。
3.1.1 避免混淆危急值、参考值、医学决定水平等几个概念。通常界定检验结果是否正常用参考值表示,参考值是指一个地区的健康人群中,规定若干条规格标准,在总体中抽样进行调查测定,将测定结果经统计学处理求出均值(¯x)、标准差(s),通常将 ¯x定为参考值,¯x±s定为参考范围;医学决定水平是指临床按照不同病情给与不同处理的指标阈值[5]。只有高度异常,提示病人可能处于生命边缘危险状态的检验结果才是危急值,超过参考值不一定具有危险意义,不能把参考值上、下限值作为危急值限值进行设定。
3.1.2 设定危急值项目时一定要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加强与临床科室(尤其是危重病患集中的科室)的交流与沟通,与有关临床专家讨论后进行制定,具有确实意义的实验项目不能漏掉,也不能将没有危险意义的项目包括进来,否则会降低临床对危急值检验结果的警惕性。
3.2 有效沟通,及时处理危急值 加强与临床沟通,确保医护人员对接获的口头或电话通知的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验结果,交流有效,措施落实到位。护士接到电话通知的危急值或其他重要检验结果时,应记录在病房“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立即报告医师,并详细记录,包括:接听日期、时间、患者临床信息,危急值项目及结果,上报医师姓名,处理措施及结果等,保证危急值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3 实验室危急值管理 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检验项目,以适合于我院病人群体的需要,关注来自急诊室、重病监护室、手术室等危重病人集中科室的标本。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保证“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根据临床应用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出适当调整。
[1]张真路.临床实验室危急值的建立与应用[J].中华医学检验杂志,2005,28(4):452.
[2]魏吴,丛育隆.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与认可指南[M].北京:北京计量出版社,2004:22-80.
[3]张勇军.持续质量改进在临床实验室危急值中的应用[J].检验医学,2007,22(3):370.
[4]邱骏.生合危急值报告系统的建立与应用[J].临床检验杂志,2008,26(6):412.
[5]周新,涂植光.临床生物化学和生物化学检验[M].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