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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标准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的探讨

2010-09-12王国法顾之江

浙江农业科学 2010年5期
关键词:渔港防灾渔船

王 静,王国法,顾之江

(1.上海市闵行区农业科学研究所,上海 201100;2.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1;3.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 杭州 310007)

渔港是渔业生产十分重要的基础设施,既是沿海防灾减灾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渔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渔港建设,渔港设施不断改善,在防灾减灾、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渔业、致富渔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浙江省属于易受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在近几年多次台风灾害中,日益暴露出现有渔港港池的有效避风面积偏小、避风等级不高、配套设施不完善、能够安全避风的渔港偏少等问题。渔港已成为沿海防灾减灾体系中较薄弱的环节之一。为进一步完善沿海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平安浙江,促进海洋与渔业可持续发展,我们在深入调查、全面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对浙江省标准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1 现状与存在问题

浙江省海岸线曲折绵长,渔港分布点多面广,海底地貌复杂多样,施工条件较差,不可预见因素较多,加之沿海台风频发,建设难度大,渔港建设尚面临着许多困难。

1.1 台风频发,渔船安全避风问题急需解决

由于浙江沿海台风频发,渔船的就近安全避风这一根本性问题急需解决。但目前全省渔港有效避12级台风的能力只有43.6%,远不能满足现有渔船就近安全避风的要求。每当台风、风暴潮来临时,渔船即便能够就近靠港避风,也经常因为超容量停船,使大部分靠近口门的外围渔船无法得到防波堤的有效掩护,而停泊在港内的渔船又因过度拥挤而彼此碰撞,渔民和渔船的生命财产安全难以保证。

1.2 渔港基础设施差,渔船安全避风难

经过多年的建设,浙江省相继建成了一批基础设施项目,使渔港面貌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因多年渔港建设欠账太多,原有基础设施标准偏低,许多配套设施不完善,渔港建设滞后的局面仍然没有根本性改变。一些渔港甚至缺乏完善的通讯导航、消防、照明和渔政执法管理等设施,造成渔政港监等渔业管理部门难以及时准确地了解港内渔船状况,尤其在灾害来临和伏季休渔期间,设施的落后严重影响了渔船的安全调度,难以有效保证港内渔民和渔船的安全。

1.3 渔港建设和管理存在体制机制问题

长期以来,浙江省大部分渔港的防波堤、码头、护岸、通讯导航等公益性设施,都是供社会无偿使用的。渔港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经营权比较模糊,造成管理主体不清,权益主体缺位。导致建港时,资源要素缺乏,筹资渠道单一;无法有效盘活资产,筹资困难,资金匮乏,建设拖后,不能尽快投入使用;运营中,设施权属不明,维护管理缺乏,影响渔港功能发挥,有的甚至不能正常使用或废弃。况且,渔港属公益性设施,大量渔船停靠在港区,容易导致作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加重日常维护管理负担。

1.4 渔港综合功能未得到充分的发挥

目前在渔港建设中,渔港的集聚效应、辐射效应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其综合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性较差,与渔区新农村建设的关联度不强。渔港建设中考虑的总是如何以最少的投入,建成尽可能多的渔船避风港池,较少考虑与当地的集镇建设、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也没有充分考虑到渔港建成后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对第二、三产业的拉动作用。

2 布局与规划原则

在进行标准渔港布局与规划过程中,我们要坚持以下几项基本原则:坚持减灾防灾、服务渔民原则,把标准渔港建设作为沿海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提高渔港的防台抗灾能力,服务渔业,造福渔民;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合理利用港湾资源,统筹规划、实现功能互补;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突出渔港的防台避风、防灾减灾功能,重点扶持大、中型标准渔港建设,适当兼顾综合型渔港和小渔港,重点建设防波堤、护岸、码头和附属配套设施;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坚持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以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建设重点,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一些经营性服务设施的建设。

3 布局与规划目标

以传统渔港的改造、扩容、升级为重点,以提高避风能力为核心,增加有效避风港池面积,进一步完善渔港配套设施,使护岸和码头达到50年1遇、防波堤达到100年1遇的标准,三级及以上渔港普遍建立起渔船系泊、防碰撞、港区监控报警、水文观测等装置和风力等级标志等。规划在2010-2015年,基本建成一批大中小配置合理、布局科学、产权清晰、主体明确、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新型渔港,形成以国家中心渔港为龙头,一、二级渔港为骨干,三级渔港为基础,天然避风岙口为补充的标准渔港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互补、设施完备、服务完善、生活文明、生态良好、可持续发展、国内领先的标准渔港体系,有效锚泊面积增加到4 620万m2,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满足静态条件下95%以上的海洋渔船能就近安全避风,为现代海洋渔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4 规划总布局

在考虑作业渔场的分布情况,兼顾渔民生活习惯及行政区划的同时,统筹区域间平衡,从提高各类别渔港功能互补能力、防灾减灾能力、配套服务能力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一轴、四群、九区”的空间结构。按抗御12级台风能力把渔港划分为综合型标准渔港、避风型标准渔港、服务型标准渔港。

以舟山、宁波、台州、温州沿海重点渔港为主线,建立现代渔港主轴。北起嵊泗,沿岱山、定海、普陀、象山、温岭、玉环、洞头、苍南一线,形成以综合型、避风型渔港为核心的沿海渔港发展轴带。

以4个海洋渔业重点市为基础,构建舟山、宁波、台州、温州4大渔港群。舟山渔港群是以舟山本岛为中心,由59个渔港形成;宁波渔港群是以石浦渔港为中心,由57个渔港形成;台州渔港群是以椒江、石塘、坎门为中心,由44个渔港形成;温州渔港群是以洞头、苍南为中心,由45个渔港形成。

以嵊泗、岱山、舟山、象山、台州、温岭、玉环、洞头、苍南的中心渔港为龙头,构建9大渔港核心区。渔港核心区是以中心渔港为核心,渔港分布相对集中,渔业产业基础较好,对周边地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作用的渔业经济核心区域。我们在调查、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提出以嵊泗中心渔港、岱山高亭中心渔港、舟山本岛3个中心渔港、象山石浦中心渔港、台州椒江中心渔港、温岭石塘中心渔港、玉环坎门中心渔港、洞头中心渔港、苍南中心渔港为龙头,构建9大渔港核心区。

不同类型渔港规划布局。目前,浙江省共有211个渔港,其中:服务型渔港达到177个,占83%,而综合型和避风型分别为16个和18个。一般情况下,建成的综合型标准渔港避风能力较强,表明该区域渔港避风基础条件较好,而温州和台州综合型标准渔港较少,避风条件相对较差。经过规划建设,遇到12级台风时渔船可进港锚泊的渔港数由目前的34个增加到62个,避风能力大幅度提高。在规划建设的72个渔港中,综合型渔港41个,避风型渔港9个,服务型渔港22个 (表1)。

表1 浙江省不同功能类型渔港的分布

5 建设规划

5.1 主要内容

本规划期间,浙江省共建设码头248个,护岸8 2859 m,防波堤42 927 m,道路13 3457 m,管理用房63 321 m2,管理用房建设优先考虑渔政检查站、气象水文观测站等的需要,并根据“一轴、四群、九区”总体结构进行管理配套设施的空间布局。

5.2 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重点加强标准渔港的避风能力建设,全省将建成72个渔港,按功能分类标准,规划建设综合型渔港41个,避风型渔港9个,服务型渔港22个 (表1)。按农业部等级分类标准,规划建设中心渔港8个,一级渔港16个,二级渔港20个,三级渔港13个,三级以下渔港15个,续建渔港9个,包括8个中心渔港和1个一级渔港(表 2)。

表2 标准渔港建设规划的等级及分布情况

5.3 不同等级标准渔港建设标准与目标

5.3.1 中心渔港

建设标准为年渔货卸港量在8万t以上,可满足800艘以上大、中、小型渔船停泊、避风和补给需要,水、陆域面积分别达到40万m2和20万m2以上,渔用岸线长度1 000 m以上,码头岸线长度不少于600 m,码头前沿陆域纵深不少于100 m,防灾减灾标准达到50年1遇以上,具有吸纳一定数量转产转业渔民能力,与小城镇建设结合紧密,符合新渔村建设要求。建设目标为国家级中心渔港,区域渔业中心,能满足大吨位渔船停泊、避风、渔产品装卸、渔需物资补给等需要。

5.3.2 一级渔港

建设标准为年渔货卸港量在4万t以上,可满足600艘以上大、中、小型渔船停泊、避风和补给需要,水、陆域面积分别达到30万m2和10万m2以上,渔用岸线长度800 m以上,码头岸线长度不少于400 m,防灾减灾标准达到50年1遇以上。建设目标为省级重点渔港,能满足中等以上吨位的渔船停泊、避风、渔产品装卸、渔需物资补给等需要。

5.3.3 二级渔港

建设标准为年渔货卸港量在2万t以上,能容纳渔船200艘以上,具有一定的水、陆域面积,岸线、码头长度能达到相应的标准。建设目标为地市级重点渔港,能满足中等吨位的渔船停泊、避风、渔产品装卸、渔需物资补给等需要。

5.3.4 三级渔港

建设标准为年卸港量达5 000~10 000 t,能容纳渔船100艘左右。可满足当地渔船的停泊补给需要,有一定的岸线、码头和水域规模。建设目标为县市级渔港,能满足中小吨位的渔船停泊、避风、渔产品装卸、渔需物资补给等需要。

5.3.5 三级以下渔港

建设标准为满足当地渔船的停泊补给需要,有一定的岸线、码头和水域规模。建设目标为乡镇级渔港,能满足小吨位的渔船停泊、避风、渔产品装卸、渔需物资补给等需要。

6 保障措施

为确保浙江省标准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的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需采取如下保障措施: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不断加快标准渔港建设步伐;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科学推进标准渔港建设;财政主导,创新机制,多元筹措渔港建设资金;政府支持,政策优惠,营造良好的渔港建设环境;规范程序,科学施工,确保标准渔港建设质量;建立预案,加强合作,提高渔港防灾减灾水平;完善有关制度,依法管理,保障标准渔港持续发展。

7 小结

本布局与建设规划从提高各类别渔港功能互补能力的角度出发,合理调整了渔港布局,有效整合了渔港资源,突出解决了渔船就近安全避风问题。从考虑台风、风暴潮危及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提高了渔港建设标准,防波堤建设标准提高到100年1遇,码头、护岸50年1遇;港池内12级台风有效波高小于1 m时有效锚泊面积由1 650万m2扩大到3 650万m2,避风渔港由34个增加到62个。此外,从为渔民提供转产转业就业机会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渔港附属配套设施,促进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生产要素向渔港聚集,最大限度实现渔港资源的优化配置。规划实施后全省的有效锚泊面积大幅度增加,将由2006年的1 650万m2增加到3 650万m2,12级台风时港内有效波高小于1 m时可停泊渔船数由15 050艘,增加到32 953艘,增加1.19倍。基本达到了95%渔船安全避风的要求,为沿海渔民构筑一条牢固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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