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祚庥:反思生态城市建设
2010-09-10◎
◎
9月28日,中国(天津•滨海)国际生态城市论坛召开主题为“生态城市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发展”的论坛上,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就“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如何建设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和“我们需要怎样的生态城市?”话题,发表了观点比较新颖的看法。
在当前中国,根本谈不上什么“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理由有两点:一、何谓“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可以讨论、讨论,我不认为在近期就会弄清楚;二、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要解决的问题多得很,不会把“建设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排上议事日程,一些“理想”中的模式,不会有可行性。
目前,可以为未来“建设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奠定基础,创造前提。譬如说,任何一个生态城市不会允许垃圾堆积如山;不会允许有害气体污染城市空气;不会允许污染水源,必须保证有清洁、合格的用水,尤其饮用水;为衣食住行用提供科学、健康、合格的商品等等。总之,优先为“人”的生态,而不为其它动物的生态,去“建设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需要提请社会公众注意的是,这里讲的“人”,是指所有的“人”。不能因为保证“北京人”有一个生态城市,就把污染出口到内蒙古、河北省……。凡是用出口污染的方法,建设的生态城市,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譬如说,北京市用的“电”,是清洁能源,但如果所用的“电”,是内蒙古煤矿坑口电站发出的“电”,恐怕就不能“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了!
如果人们的确想为“建设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奠定基础,创造前提的话,首先就要妥善解决垃圾处理“无害化”问题。这里有两类垃圾:(1)城市拆迁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中国正在迅速走向城市化,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旧城的改建。应该将建筑垃圾“吃尽榨干”,100%地重新利用。这是现代技术完全可以做到的事情。据2010年8月12日的《科技日报》报导:“上海世博园对园区内的建筑废弃物进行分类,金属、玻璃、木材、废砖等10%左右废弃物由于有较高经济价值很快被卖掉,剩下的90%是废弃混凝土、废塑料、废木材等,在世博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积极协调下,上百万吨的废弃物汇聚到了原华丰印染厂厂区内,成为园区建设的原料。”这一经验值得汲取。(2)必须妥善解决生活垃圾。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也支持垃圾发电。现在的问题是,不是把垃圾发电看作是环保事业,而是看成是可赢利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把“垃圾”看成是另类“生物质能”。而因此,“垃圾发电”的补贴,不是来自城市环保,而是来自追求赢利的部门。其实,“垃圾”发电技术,是完全成熟的,而如果为了追求赢利,就会导致“二英”不能完全去除,就会导致居民反对“垃圾”发电。
建设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必须彻底清除一切有害气体的排放,如氧化硫,氧化氮等气体化合物。现在还没有引起各大、中城市领导人及建设者真正重视的,是机动车尾气排放。在北京市,已成为空气污染的最主要的污染源。彻底解决这一污染源的唯一途径,是大力推行各类交通的电动化,包括各类以蓄电池为基础的大中小型的电动车,也包括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磁浮列车等轨道化交通。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利益机制作怪。轿车产业集团及其在城建部门的“代理人”,往往是电动交通的障碍者。一些人用很不成熟的“新”技术,“压制”已成熟或即将成熟的电动车技术。典型的例子是氢燃料电池电动车。美国前总统小布什就是这一技术的积极倡导者,实际上是为了“压制”真正可以产业化的“纯电动车”的生产,因而“被”批评为石油工业的“代理人”。
真正要建设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必须用完全清洁的能源来解决城市的供暖、供冷、供炊等供能问题。我赞成用“核能+可再生能源”来解决中国城乡的供能问题。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核资源储量不足,核能不足以解决中国的能源问题;核能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清洁的能源。核能会产生许多放射性废物,有待处理;核资源的开采,会大量扩散原来藏于地下的放射性废污。重要的问题是:这一放射性废污的处理的问题,尚没有引起核工业领导部门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现在推行的“核政策”,其实是把放射性核废料,留给子孙后代处理!
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海洋里的潮汐波浪能和海底流动的海流能。地热其实是不可再生的,由于地热能的蕴藏量极大,也被人们看作是可再生能源。在技术上已成熟而完善的是水能,技术已成熟未完善的是风能,技术上有待成熟的是太阳能和生物质能。潮汐能、地热能的开采均不成熟。在上述几种可再生能源中,最为重要的是太阳能,这是能完全解决人类能源问题,建设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所需的最终能源。
当前中国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政策存在的问题是:没有政策。只有笼统的一句话,能源要多元化。这其实是没有政策。
建设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还有一个尚未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问题,必须大力削减水泥在城乡建设中的使用。生产水泥不仅是高耗能,而且还高排放——大量排放CO2。1吨石灰CaO,必定至少同时排放0.80吨CO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