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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传承历史赠予科学保护世界遗产
——记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的保护与发展

2010-09-07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局长和仕勇

中国建设信息化 2010年9期
关键词:世界遗产丽江古城

◎ 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局长 和仕勇

丽江古城始建于宋末元初,迄今已有800余年历史。城依山而筑,街临水而成,家家流水,户户垂杨,花树掩映,一街一景,如诗如画,浑然天成。城内的民居建筑群、历史遗迹、东巴文化、纳西风情展现着汉、纳、藏、白等各民族和谐相处的生动景观和多元文化形态,见证了丽江农耕文化、茶马古道商贸文化和城市多元景观文化形成和发展的完整过程。

悠久灿烂的历史、博大精深的文化、弥足珍贵的资源,使丽江古城成为1986年国家公布的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1997年12月4日,在意大利那不勒斯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1次会议上,丽江古城以其“保存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与自然美妙结合的典型,具有特殊价值;历经1996年二·三大地震,基本格局不变,核心建筑依存,恢复重建如旧,保存了历史的真实性”的总体评价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填补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中无历史文化名城的空白,纳西族先民同其他少数民族一道创造的文明,成为了全人类共同拥有、共同呵护、共同分享的宝贵财富。

古城概貌图

不断创新,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共赢

丽江始终把加强保护丽江古城作为神圣的历史使命和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严格按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要求,深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不断更新保护理念、优化管理思路、创新利用模式、破解发展难题,认真履行中国政府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做出的郑重承诺,实现了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共赢。

首先,确定保护为主的思路。十多年来,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机构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不断得到了提升、充实和规范。改革开放初期,丽江古城由当时的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城建局和大研镇直接管理,未建有单列的保护管理机构。1998年,设立古城管理所,作为大研镇政府保护管理古城的直属机构;2000年6月,丽江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2002年设置古城管理委员会;2005年10月,世界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升格为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2007年10月,进一步明确并理顺了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古城区人民政府共同保护丽江古城的责权利关系,形成了一种“多级联动、合理分工、协调配合、荣辱与共”的古城管理体系。

中共丽江市委书记王君正(右二)在丽江古城视察

为了进一步充分发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实现丽江古城的良性发展,在应对形势、深入调研、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对丽江古城的管理确定了以保护为主的新思路,明确提出了“一二三四五”原则。即:“一个坚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护与管理古城;“二个树立”,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人作为民族文化的创造者,同时也是民族文化的最好载体,保护好古城的传统民族文化,必须留住古城居民的观点;“三个面向”,古城保护面向世界,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业,面向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四个必须”,古城保护必须坚持真实性修缮与保护性发展,必须重点保护水系、道路、桥梁、民居,必须解决好保护古城历史风貌与满足古城居民享有现代生活之间的矛盾,必须让古城居民自觉参与古城的保护;“五个不准”,古城建设不准破坏古城布局,不准侵占水系、道路,不准加高楼房,不准使用现代建筑材料装饰房屋,不准见缝插针新建房屋。

其二,深化抢救第一的举措。围绕“文化立市、旅游强市”的战略目标,把保护、挖掘、弘扬、创新、发展民族文化作为基于价值管理的主要内容,不断强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鼓励传统民族文化活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性保护体系,培育新的现代文明,保留和提升了古城的文化内涵,进一步赋予了古城旺盛的生命力。一是通过实施便民措施和惠民政策,使古城原住居民自觉承担起保护、保留、传承民族文化的重任。从2003年开始,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古城居民生活补助发放;对住房困难的居民户优先安排公房及廉价租屋;安排古城下岗失业、社会困难人员到服务性岗位;成立古城便民运输服务中心,为古城居民提供无偿、便捷的运输等服务。二是采取专项资金扶持办法,修复名人名居院落,恢复古城茶马古道马帮景观、民族打跳、用河水冲洗街道、放河灯等传统民俗活动,并接纳、支持、鼓励本土文化名人在古城内从事民族文化传承、弘扬、展演活动。2002年以来,共投入近千万元资金,加强对东巴文化、纳西古乐、民间工艺、传统服饰、节庆习俗的收集、整理、保护、传承,从2008年开始,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并逐步收回古城内的所有政府直管公房铺面的使用权和经营权,集中用于丽江古城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护工作。三是组建丽江古城民族文化旅游发展分公司,实施“走进纳西人家”、“传统民族文化商贸街”等一类民族特色、民族文化展示项目,在古城内选择十个特色民居院落,设置东巴纸制作、民族首饰、纺织、民族生活器具打造等民间手工艺作坊,保持了传统民族文化在丽江古城商业文化贸易最重要的品牌价值。四是成立丽江文化研究会、纳西文化研究会,团结动员市内外有识之士,组织一切力量推动民族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古城内的方国瑜故居2009年8月被云南省委、省政府授予“云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古城茶马古道景观

其三,改革加强管理的办法。丽江古城是一座“常民生态空间状态”的古老城池,目前,古城内依然居住着原著居民6200多户、25000多人,其中纳西族占70%。是一个随着历史的发展轨迹容易受到现代文明和强势文化冲击而会发生建筑风格、建筑形态、生产方式、生活观念等变化的、非常脆弱的文化遗产。新时期、新形势要求保护与管理保护工作要有新思路、新办法。一是加强科学合理规划。1988年,编制了《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该规划中肯定了丽江古城的整体价值。为了进一步确定对丽江古城的整体保护思想,2002年,编制《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规划》,目前《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规划》通过了省级专家论证,上报国家文物局待批。同时,形成了《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传统商业文化保护管理专项规划》,2007年11月通过有关世界遗产专家的评审,目前已由丽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施行。二是坚持依法保护管理。丽江历届党委政府在遗产保护管理法制建设方面作了不懈的探索与实践,先后出台了很多关于保护古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和办法,对丽江古城的有效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1994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云南省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2003年3月,实施了《关于在丽江古城实行〈云南省风景名胜区准营证〉制度的通知》;200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等。三是积极筹措保护资金。根据《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从2001年起,对到丽江古城旅游的游客开征了古城维护费,截至目前累计征收8亿多元,这些资金全部投入到了古城的保护管理中,同时,还进一步建立政府强制性收费与银行贷款相结合的资金支撑体系,为实现丽江古城真实性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支持。四是改善人居旅游环境。十多年来累计投入14亿多元,实施以改善古城环境整治、户内外电气线路改造、广场建设、道路改建、夜景灯光、星级厕所、排污管网、景观用水源头治理等一系列保护性建设工程项目,重新恢复建筑和园林的历史原貌。同时,与美国全球遗产基金会(Global Heritage Fund)共同出资完成了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299户传统民居、236个院落的恢复性修缮,极大地改善和提高了古城原住居民的生活质量。

其四,探寻合理利用的途径。丽江古城由商而起、因商而兴、经商而盛,是一个商贸集市发展而成的城市。为了进一步挖掘丽江古城传统商业文化内涵,我们按照《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传统商业文化保护管理专项规划》的要求,立足维护古城传统风貌,积极探寻合理利用的新途径,实行丽江古城商业经营行为准入制度,对消防设施、经营范围、店面装修、门前卫生等方面严格把关,对经营户实行总量控制,取缔了古城内经营的音像、珠宝玉器、歌舞厅、网吧、现代服装等与古城风貌不一致的项目,加强了对民族特色店铺的保护力度,并要求从业人员中本地居民占一定的比例,对在古城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进行了全面的遗产知识和古城历史、风土人情、职业道德等培训。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不断规范商业活动,淡化现代气息,突出民族特色,恢复了丽江古城传统商业文化的原真性。

其五,建立科学发展的模式。我们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找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快速发展的结合点,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开发与利用的关系,全力保护尚存的,努力发掘可现的,尽力显示曾有的,借助历史资源和民族文化优势,强调丽江古城资源的开发不危及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保护性发展,实现了以文化促经济、以保护促发展的策略。丽江古城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前的1995年,丽江游客接待量和旅游综合收入仅为84.5万人次和3.26亿元,至2009年,增加到758.1万人次和88.66亿元,分别增长了8.97倍和27.2倍,旅游业已经成为丽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最大品牌。据云南省科协、省文化厅所做的科学技术课题研究,丽江古城品牌对丽江社会、经济的贡献率已达到63%,丽江古城及其保护性发展为丽江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成为了丽江旅游品牌的核心和决定性因素。

魅力丽江,世界人民共同的瑰宝

美丽的丽江古城因多年不遗余力的保护工作,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CCTV中国十大魅力城市、国家4A级景区、民族文化旅游品牌十强、海内外游客最向往的景区、首批国家旅游名片、中国最佳旅游品牌景区、中国百强旅游景区、改革30年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中国国际旅游文化目的地、影响·中国特色魅力城市等众多殊荣。

2001年10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管理第五届年会上,丽江用保护世界遗产带动旅游业,以旅游发展反哺遗产保护的实践和取得的优秀经验,形成了在亚太遗产地加以推广的决议,为困惑的中国乃至世界城市类型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共同难题探索出了全新的值得全世界遗产地借鉴的路子和经验。

2006年10月,在丽江举行的第二届欧亚世界遗产城市国际会议上,世界遗产城市组织(OWHC)秘书长理卡德·丹尼斯认为,在丽江这样一个拥有世界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和记忆遗产三项世界级桂冠,以旅游和文化产业为重要经济支柱的典型的发展中城市举办欧亚世界遗产城市国际会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广泛的参考价值。

丽江古城水车

2007年8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曼谷会议上,丽江古城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遗产保护优秀奖”。

继往开来,弘扬古城民族文化特色

丽江古城不仅是风景名胜区,更是一个完整的社会体系,作为中国仅有的两座城市类型的世界遗产,古城保护管理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遵循和借鉴,如何既保护好文化遗产,又能实现合理利用,有待于进一步探索与实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忠实履行职责,怀着对前辈先贤仰慕感激之情,对后代子孙高度负责之心,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要求,坚持科学研究、科学规划、科学保护与科学管理,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加以开发,在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利用,使丽江古城的民族文化特色更加鲜明,生态环境更加优美,水系建设更加完备,人居环境更加舒适,社会发展更加和谐。

2010年,将继续完善队伍建设,落实驻留古城原住居民的有效措施,着力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多方筹集古城保护管理资金,不断加强古城法制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国家级5A景区创建(后续)工作。其中,在创建5A景区方面,要进一步抓住薄弱环节,认真查缺补漏,主要从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资源与环境保护等八个方面全力以赴进行整改落实,顺利迎接国家旅游局的终评验收,确保创建工作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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