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过程中业主风险分析及控制
2010-09-07
引言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体现“控制量、指导价、由企业自主报价”的一种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由传统“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重大转变。这一措施的行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方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风险主要体现在投资控制中,为了节约项目投资、减少项目运营风险,必须深入了解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量价分离”的内涵,正确认识与传统计价模式下的工程招标、合同签订、工程结算等关键环节的差异之处,梳理出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各种业主风险并加以有效合理的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1 工程量清单计价特点
1.1 量价分离、风险分担
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下,招标人按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对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技术文件,根据项目和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及市场价格行情,对项目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拟定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的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合理确定综合单价和投标价。
1.2 合理低价中标
合理低价就是工期合理、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先进合理且足以保证工程质量,报价在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的前提下足以保证工程顺利完成且最低。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时,围绕“合理低价”这一原则进行评判,保证中标价是合理的最低价。
1.3 合同价格模式以固定单价模式为主
预算定额计价的合同一般以固定总价模式为主,结算价为中标价加有效变更与签证。中标价一般为接近标底价或标底下浮一个合理百分数的价,评标时报价方面仅对总价评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同以固定单价模式为主,结算价按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工程量乘以清单报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计算,除《计价规范》4.0.9条因工程量变更超出合同规定范围综合单价需调整外,综合单价不能随便调整。所以评标时既要对总价评分,还要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评价,特别是对清单中不平衡报价的分析与处理对业主最终的工程结算价以及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有很大的影响。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业主风险分析
2.1 量的风险
清单计价模式下实行了“量价分离”,量的风险由业主承担,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如果业主忽视了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准确性及清单描述的贴切性,量的风险除了直接对项目的总投资产生影响外,投标单位也会利用“不平衡报价法”把价的风险也转嫁到业主方。投标方以“工程量可能变大的项目高报价、工程量可能变小或不变的项目低报价”的原则进行投标报价,在发生工程变更时,就可获得高额的利润回报;对于项目特征描述不贴切甚至有漏洞的项目,投标方也会故意采取低报价的投标策略进行报价,而在项目实施过程才提出其中的不妥之处,从而获得重新确定项目价格的机会。这些都会增加了业主的投资风险。
2.2 价的风险
好多业主会认为清单计价模式下“价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而忽视了对价的有效控制。其一:在目前市场异常繁荣的情况下,各种工程材料规格种类繁多、质量良莠不齐,虽然均为“合格”产品,但质量和价格却相差甚远。如果业主不能对材料的质量、价格加以明确、有效的约束,投标单位就会以低价应标,中标后选用的材料常常不能满足业主的实际需求,而此时,业主往往会根据实际需求对所需材料重新认质认价,投标单位也就把本应自己承担的就“价的风险”转嫁给了业主方;其二:业主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不因应只看总造价而不看单项报价,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单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报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变化较大单价增大,这样在竣工结算时,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这些都应引起业主方的高度重视。
3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业主风险控制措施
3.1 加强设计图纸前期审查力度,确保设计深度、精度满足要求
工程招标时如果设计图纸深度不够,详细尺寸、设备设施型号规格等尚未完全确定,则直接影响了工程量的准确计算以及材料、设备单价的合理记取。因此在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前,必须要加强对设计图纸的前期审查力度,审查各部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图纸的深度、精度能否满足清单编制要求,尽量明确各类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产品性能要求,避免或减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变更。
3.2 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
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包括: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分部分项的完整性以及项目特征描述的贴切性。而要做的这一点,既要求编制清单的造价人员具有相当的造价和施工方面的专业知识,还必须要有极强的责任心。业主一定要将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委托给具有较高专业技能、责任心强的造价人员或机构编制。同时,要建立约束与监督机制,必要时,可委托两到三家机构同时编制,核对并消除差异后确定工程量清单,以提高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此外,作为独立经营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对其编制的工程量负法律和经济责任。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可以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考虑将其收入的一部分用来参加技术风险投保,这样,对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量”的风险就可以合理分摊。
3.3 重视招标文件编制,制订合理的评标办法
其一,不可忽视技术标的评审。不进行技术标的评审,企业的综合素质、管理水平、资信实力等得不到充分的反映,忽视了科学与择优,不利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与推广。笔者认为,除了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项目,可以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或者只对技术标进行符合性评审外,其余项目宜采用综合评分法,合理设定技术标与商务标的权重,招标文件中需要制订详细的技术标评审细则并赋予一定的分值。尽可能的确定出商务标价格与企业本身的综合实力相符的投标单位。
其二,制订科学的商务标的评分标准。在对总报价进行评审的同时,要注重对分部分项、措施费等费用组成的合理化评审。既要鼓励投标单位低价中标,又要能有效遏止投标单位采用不平衡报价、恶意报价、串标等现象的发生。
其三,要能合理筛选出“正常报价”“异常报价”。通过设置量化标准来确定“异常”报价,对异常报价只能计取较低分值,当最高或最低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次高或次低报价时,最高或最低报价作为“异常”处理,对异常报价,只计最低分或基本分,用以降低其中标的概率。同时笔者建议,对于投标单位的“异常报价”项进行控制,当超过一定比例时,则该投标单位的商务标做“废标”处理,这是评判投标单位总体报价是否合理的有效方法。
其四,要尽量明确主要材料以及设备设施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规格、质量、品牌。尤其是对图纸中没有或不能明确的一些主要材料和设备设施一定要根据项目特征、用途等要加以明确,如果暂时没法确定的,可在招标文件中以暂定价的方式给出。避免或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就材料质量方面的争议和分歧,有利于业主对投资、质量的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