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广告: 美丽的谎言
2010-09-06吕丽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7期
烟草广告: 美丽的谎言
据《南方周末》报道,根据中国现行广告法的规定,烟草品牌广告,只限于“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杂志,影剧院、等候室、会议室、运动场”五类媒体和四类场所。然而,变相的烟草广告几乎泛滥成灾。许多知名烟草企业通过注册同名文化公司,以“品牌传播”方式,变相宣传。“当你看见电视上那些气势磅礴,但又不知所云的广告,八九不离十就是香烟广告。”控烟NGO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教授说。赞助希望小学、助学等活动以及赞助体育杯赛,这成为烟草公司成功洗白自己的另一招。在浙江,“利群”香烟冠名的阳光助学活动已举办多年,在长沙,“芙蓉王”亦以“芙蓉学子”助学项目的面目抛头露面。河南有中烟帝豪希望小学,青海有青海烟草希望小学等。此类以烟草冠名的希望小学比比皆是。看似慈善,却埋下了更恶的种子。吴宜群说,一个控烟人士中普遍认为恶劣的例子是,在“四川烟草希望学校”,校训竟是“立志奉献社会,烟草助你成才”。
(文/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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