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整治拉票行为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
2010-09-06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7期
辽宁:整治拉票行为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
近日,辽宁省委组织部出台意见,对整治干部选拔任用中拉票行为提出具体措施。
一是结合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学习培训,明确整治拉票行为的纪律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充分认识拉票行为是违反组织原则、不讲政治的表现,教育干部群众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时自觉抵制各种干扰,严肃认真地推荐干部,公正客观地评价干部。
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推荐干部,探索建立民主推荐、职位预告制度,健全不同类型、不同职位干部民主推荐办法;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广泛性、代表性原则,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参加人员在不同层面的推荐和测评,设计不同权重比例,使民主推荐结果更具客观性、真实性。
三是逐步采取党委(党组)集体推荐提名、组织人事部门建议提名、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提名、干部个人自荐和群众推荐提名等多种提名方式,探索实行公开述职推荐制度,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探索更多通过公推遴选、公推比选等公开竞争选拔领导干部的方式。四是明确禁止拉票的纪律要求,建立拉票问题查核工作责任制,从严查处各种形式的拉票行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提出本地区本部门整治拉票问题的意见和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文/辽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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