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未遂患者的心理因素分析及心理干预研究
2010-08-27郭金兰张德利傅玉香
郭金兰 张德利 傅玉香
(1.山东省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山东 德州 253022;2.山东省德州联合医院,山东 德州 253022)
自杀往往是人在绝望时的一种逃避行为,由于现代社会变革、就业及升学压力加剧、高发身心疾病、恋爱婚姻及家庭等问题,导致自杀率不断上升,目前,由于自杀死亡的顺位已排在人类意外死因的第二位[1]。而自杀未遂又是自杀的重要危险因素。自杀未遂已是我国乃至全球的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和精神卫生问题。由于自杀未遂是再自杀的重要危险因素,心理干预是预防自杀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保护自杀患者渡过危险期,改善适应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本研究旨在通过对自杀未遂者进行随访及心理干预,评价心理危机干预的预防自杀效果,为制定我国有针对性的自杀未遂预防及干预措施提供第一手资料。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0年1月~2004年10月在我院抢救、住院自杀未遂患者101例,其中有5例因不同意或失访未入组,共入组96例,其中男36例,女60例,年龄19~26岁,平均年龄 23岁,文盲 9例,小学32例,初中41例,高中10例,专科3例,本科1例。入组及随访均得到病人和其家属的知情同意。自杀种类均为口服中毒,有机磷中毒24例,安眠药中毒62例,降压药中毒8例,酒精中毒2例。
1.2 工具 自制一般情况调查表(包括性别、年龄、婚姻、文化程度及家庭状况等),心理健康(包括道德、思维、认知、情感和意志行为)问卷,生活事件量表[2],应付方式问卷[3],生活质量综合问卷[4]。
1.3 研究方法 将96例患者随机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各48例,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婚姻、文化程度及家庭状况等方面差异无显著意义。对照组只给予常规护理,出院一年后随访。研究组给予常规护理的同时给予随访及心理干预,隔日一次。出院后每2~3个月随访一次,随访一年。一年后结束时研究组失访2例,对照组失访11例。两组患者在入组时填写一般情况调查表,入组及出院后一年还要分别对患者进行心理健康问卷、生活事件量表、应付方式问卷及生活质量综合问卷评定。
1.4 心理干预措施及方法 病人住院时取得家属的知情同意,对家属进行自杀前常识的培训,重点是对有自杀意念或行为的早期识别、评估方法、危机干预的方式,能及时地从自杀者的行为表现中发现自杀企图,及时加以疏导、阻止。主要是家庭环境的改善及护理技巧的应用,以免使他们长期遭受挫折和内心冲突,为他们提供健康的表达机会,使他们合理的宣泄、代偿,转移自杀行为的爆发。引导他们与正直善良、心理健康的人接触,培养其积极情绪。特别提醒家属注意:要消除自杀危机过后不会有再次自杀的误区。在培训过程中对家属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每周一次,每次2 h左右,共4~6次。每次培训结束后,布置家庭作业,家属按要求完成作业。通过学习,使家属学会对有自杀意念或行为的早期识别方法、危机干预的方式、家庭环境的改善及护理技巧的应用。病人入院后,即由正规训练的主管护师根据量表的评定结果,对患者实施心理干预,干预方法因人而异,以集体干预和个别干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健康知识教育,实施认知行为疗法和开展工娱疗活动等。每周3~4次,每次90 min(健康知识教育30 min,实施认知行为疗法30 min,开展工娱疗活动30 min)。健康知识教育:利用讲座、电视录像、幻灯片、图片、黑板报、小册子等形式进行集体和个别宣教,以心理健康知识为主,结合每个患者的个性、心理特征、自杀原因提出问题进行讨论,使患者建立处理问题的正确态度,积极改变人生观及世界观,增加他们的心理耐挫力。认知行为疗法:帮助患者分析郁闷情绪、自杀观念、自杀行为产生的原因,教会患者自我放松、自我调节和纠正不良行为的方法,帮助他们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培养病人有利于自我健康的心理防御方式,积极应对生活事件。帮助病人增强自控能力和分析现实的能力。工娱疗活动:使患者亲身体验到轻松、愉快,从而激发患者对生活的热爱。
心理干预首先要注意客观慎重的解释,保护患者的隐私,尊重患者,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为基础,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提高患者的自信心,取得患者的信任,掌握沟通技巧,深入了解其内心世界,实施相应的心理干预措施,并尽量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减少患者的不良刺激。对研究组的患者采取电话、书信、门诊咨询和上门个别家访服务的形式,为每个患者建一份随访档案,并及时记录。患者及家属可随时与医护人员取得联系,咨询问题,获得帮助信息。
1.5 统计学方法 对评定结果用χ2检验和t检验。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在入组时的心理健康问卷各单项频数差异无显著统计学意义。研究结束时对照组心理健康问卷各方面均无明显的改观。而研究组均有明显的改观,差异有极显著意义(表1)。
表1 两组患者研究结束时的心理健康问卷差异比较
2.2 生活事件量表评定结果(表2)
表2 入组与结束时两组患者生活事件发生频数比较(n)
对生活事件量表结果分析发现,入组时研究组(142/271)与对照组(129/271)生活事件总频数差异无显著意义(χ2=2.65,P>0.05)。在研究组的家庭相关事件中,入组时(68/142)与结束时(17/75)的事件频数差异有极显著意义(χ2=13.10,P<0.01)。可见,心理干预措施对改善家庭相关事件有明显作用。
对生活事件的种类分析发现,入组时两组合计生活事件271次,排在前五位的生活事件依次为:夫妻感情不好(28.5%)、工作学习压力大(21.3%)、恋爱婚姻问题(19.6%)、经济问题或纠纷(15%)、与家庭其他成员的矛盾(7%)。而在调查结束时,排在研究组前五位的生活事件依次是:工作学习压力大(32%)、经济困难(26.3%)、恋爱婚姻问题(20.5%)、夫妻感情不好(18.6%)、待业失业下岗(14.6%);而对照组依次为:夫妻感情不好(30.2%)、工作学习压力大(28.6%)、经济困难(14.6%)、恋爱婚姻问题(11.3%)及与同事关系的矛盾(9.6%)。
2.3 入组与结束时两组患者应付方式比较(表3)
表3 入组与结束时两组患者应付方式比较(例)
2.4 入组与结束时两组患者的生活质量各维度比较(表4)
表4 入组与结束时两组患者的生活质量各维度比较
2.5 随访期内两组患者自杀情况比较(表5)。
表5 心理干预后两组患者再自杀及对护理依从性比较n(%)
两组患者再自杀与自杀未遂发生率、再自杀与自杀未遂次数、对护理的依从性方面差异有显著意义。
3 讨论
自杀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它不仅危及自杀者的生命,给家庭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也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后果和较大的损失。因此,对自杀患者行为的预防已成为我国精神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和十分迫切的任务。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社会竞争不断加剧,家庭和人口结构发生变化,原有的社会支持网络削弱,导致各种心理应激因素增加,进入21世纪后我国的各种精神卫生和自杀问题将更加突出。
自杀研究的最终目的在于预防自杀,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在自杀预防方面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原因是:(1)自杀是一类极为复杂的社会行为,影响或导致自杀的因素很多,许多因素还没有弄清及有效控制;(2)一般的自杀预防措施难以发挥作用,同时又难以寻找自杀高危人群并采取重点预防措施;(3)有效的自杀干预手段有待于发掘。由此看来,在现阶段,寻找自杀的高危人群并对其进行有效的自杀预测和干预,已成为自杀预防的关键。
近年来,虽然对自杀预测已有很多研究,无论是对自杀者的人口学特征的研究,还是对自杀者的心理学研究,发现对具有自杀特征的高危人群进行个体自杀预防困难仍然很大。目前对自杀预防的工作重点放在研究高危人群特别是有对自杀未遂者进行危机干预。有自杀未遂史是再自杀的危险因素之一,自杀未遂者逐渐死于自杀的危险性非常高,特别是在自杀未遂随后的几年危险性最高,有自杀未遂史比没有此病史者将来的自杀危险性要高十倍甚至几十倍。Nielson B等[5]的研究表明,有重复的自杀或自杀未遂行为,主要发生在自杀未遂后的第一年内。Tejedor等[6]的研究表明,在自杀未遂后2年,自杀死亡和重新发生自杀未遂的危险性最高。虽然各种研究的自杀未遂再次发生自杀的比率不尽相同,但结果都表明自杀未遂者是自杀的高危人群。对自杀未遂者进行危机干预,可以保护他们度过危机,改善将来对生活事件的适应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再自杀。
危机干预的第一步是对自杀未遂者作出危机评定,通过与病人家属交谈,对进一步自杀的危险性、目前的心理社会功能状态、对生活事件的应对方式、人际关系及社会支持来源进行评估,掌握病人以前处理危机的方式方法,根据病人的不同情况,采取支持、行为和认知心理治疗等各种方法,做到:(1)使病人感到有人关心,有人同情,有人理解,为病人提供一种形式上的社会支持;(2)努力使病人看到生活的意义,增强其自信心;(3)改变病人的错误认知,改善其应付生活事件和环境刺激的能力;(4)通过家庭治疗来改善病人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在尽可能的情况下,为病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提高其应用社会支持资源的能力。
本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和对照组在性别、年龄、婚姻、文化程度及家庭状况等方面无明显的差异,只给予常规护理对自杀未遂者的心理健康因子无明显的改善,但在常规护理的同时给予心理干预自杀未遂者的心理健康状况明显改观,再自杀发生率降低,自杀次数减少,对护理的依从性方面得以改善。提高了自杀未遂者的生活质量。分析本研究结果,由于患者自杀后单纯的抢救及药物治疗不能使患者的认知水平产生实质性改变,但配合心理干预措施后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可能是因为:(1)家庭心理治疗可帮助患者建立良好的家庭支持系统;(2)认知行为疗法可改善认知行为,有预防再次自杀的作用;(3)心理干预还能有效地降低患者日常的不良刺激水平。
由于目前综合医院处理自杀病例仅是抢救生命,对自杀者的心理问题很少关注,自杀行为本身是一种心理状态不健康行为,建议急诊科建立自杀危机干预小组,对急诊救治成功的患者进行心理评估和心理干预,预防再自杀,最终达到降低自杀的目的。
[1]黄子杰.预防医学[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282-285.
[2]张亚林,杨德森.生活事件量表(LES).见:汪向东,王希林,马弘编著.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M].北京: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9(增刊):101-106.
[3]汪向东,王希林,马弘.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9(增刊):109-115.
[4]李凌江,杨德森.生活质量综合评定问卷.见:汪向东、王希林、马弘编著.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M].北京: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9(增刊):88-100.
[5]Nielssen B,Wang AG,Bill-Brahe U.Attempted suicide in Denmark.IV.A five-year follw-up[J].Acta Psy chiatr Scand,1990:81:250-254.
[6]Tejedor MC,Diaz A,Castillon JJ,et al.Attempted suicide:repetition and survival-finding of a follow-up study[J].Acta Psychiatr scand,1999,100:20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