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供销网络建设的思考
2010-08-20江苏省淮安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以俭
文/江苏省淮安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以俭
城乡一体化与供销网络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实践证明,十多年来,供销合作社系统不断深化改革、与时俱进,经历了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过程,全系统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现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额上万亿元,盈利超百亿元,与十年前相比发生了质的变化。它以服务“三农”为己任,以促进城乡流通一体化为职责,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目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加快城乡社会发展一体化,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新形势下推动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根本要求。新农村建设必须通过实施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战略来推进,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其深刻的经济和社会背景。农村基础设施滞后,缺乏现代化公共服务设施;农村需求不足,制约了城乡间的协调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村资金严重缺乏;农村流通网络不完善,市场秩序混乱等等。在这种大背景下,推进城乡一体化是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科学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方针。
“城乡一体化”的“化”,就是要“化”掉传统小农经济的落后生产方式,“化”掉农民固守农业生产的单一就业途径,“化”掉城乡之间在收入和消费环境上的差距,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共同繁荣。马克思曾经预言:“未来社会中,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对立将消失,农业工业结合和城乡的融合将最终成为现实。”因此,可以说城乡一体化是马克思预言在中国的具体实践。城乡一体化建设,目前已提到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议事日程之中,并且也是今后的一个重大的历史任务、战略任务。
供销合作社工作重点在乡村,工作的核心是“供”与“销”。它既是城乡一体化的建设者,也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组建于上世纪50年代的供销合作社“姓农属商”,在农村流通中曾经发挥过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开放、改革的进程不断深入,由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供销合作社原有的体制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然而,供销合作社根在农村,发展离不开农村。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仍大有可为,同样应肩负起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构建农村安全消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历史使命。这就是中央多次机构改革为什么撤消了那么多部委、办、局,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却没有被撤消的原因所在。
供销网络在乡村的发展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对接载体。供销社是以广大农民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购销营运为纽带,集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流通组织,不仅可以有效地推动农业结构调整,而且有利于加速城乡一体化。一是供销社的根在乡村,在乡村发展供销网络,不仅可以发展流通贸易,而且还可以发展种植业或养殖业,通过自办或入股农业公司成为企业股东,让许多的农民加入此系统而成为农业工人。这就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劳动力的分工重组。二是通过供销网络这个纽带,将生产、流通和市场紧密衔接为一个整体,引导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加速了产品向城镇销售、产业向城镇集中、农民向城镇转移。三是供销网络的发展离不开城镇这个载体,它的创办和发展必然会扩大城镇规模、增加城镇消费、繁荣城镇经济。可以预见,供销网络作为新农村的发展方向,必将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
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最大的问题是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核心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实现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逐步提高城市化率。同时,城乡一体化建设也是一项关联度很强的工作,离不开现代流通的支持和促进,发达的物流产业和完善的市场体系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淮安市供销社系统的千村植保连锁店。资料
二、目前乡村流通网络的现状
城乡一体化建设不仅仅是建好一片片崭新的乡镇集中区,更重要是体现在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以及农副产品购与销方便程度,让乡镇集中区居民足不出区就可享受良好的城市消费环境,也就是要有发达的为民服务流通网络系统。
城市之所以为城市,那就是在城市这一特定的生活区域有发达的购销平台。流通网络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连接着生产与消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在我国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流通已经从国民经济的末端行业变成先导行业,在引导国民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成为提高国民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载体。但是,现阶段我国乡村现状则是流通主体多元与流通秩序无序化并存。
一方面,乡村流通主体呈多元化格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乡村流通市场基本上是三足鼎立,按照行业部门分工,供销社系统、粮食系统和商业系统各自形成了以行政为主导、按计划调控的三大经营网络体系,其中供销社系统成为乡村流通的主渠道。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行和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一些部门退出了历史舞台,如物资局、商业局;一些部门职能开始转化,如粮食局等;一些部门业务萎缩、阵地减少,在乡村流通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一定的弱化,但仍占有较大份额,如供销社等。随之而来的是新的流通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各种合作制、股份制、个体经营等农村流通组织迅速发展。个体商户、商贩大量增加,农民经纪人、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运销大户和相关龙头企业发展迅猛,在活跃农村市场、连接小生产和大市场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相对于城区,农村流通网络还存在着比较分散,监管成本高、难度大、管理盲区等问题。加上个体私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现象大量存在,影响正常市场秩序,农村消费环境差。再加上农村消费水平低,消费者鉴别能力差,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农村市场,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在城市无法立足的日用消费品,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农乡村市场,出现“城里不要、农村走俏”的现象。尤其在城市消费者权利意识觉醒、消费维权日渐高涨、食品安全成为关注焦点的情况下,假冒伪劣商品却展开了“下乡”运动。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不方便、不实惠、不安全已成为农村消费的突出问题。
农村商品流通秩序之所以如此混乱,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农村商品流通管理体制不顺,政策支持不健全。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由哪一个部门牵头来单独管理农村市场流通,制定相关配套扶持政策,组织协调解决复杂多变的市场流通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各行其是,各管一块,形不成促进农村商品流通的政策合力。相对于投资和生产,各级各部门对消费和流通的关注、重视程度不够,在商品流通体系建设中“重城市、轻农村”,在农村工作中“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虽然国家出台了一些推进流通现代化的引导政策,也安排了部分财政资金扶持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的升级改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等,但资金量小、支持项目少、覆盖面较窄。省以下扶持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的专项资金更少。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没有稳定的资金支持和相应的政策,仅靠市场机制、个体民营经济自发力量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是十分困难的。所有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供销社是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流通网络最好的依托
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供销社,受政策、历史、经营等因素的影响,在市场经济下确实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为农服务能力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二是合作社不合作的现象依然存在。潜在优势还没有转化为现实优势;三是规模以上企业不多,缺乏市场竞争力和现实带动力;四是开放办社力度不大,还没有真正跳出从供销社看供销社、借助外力发展供销的理念;五是政府对供销社职能定位不明确。县级以上供销社机关虽然纳入财政供给,但没有赋予相应的职能,供销社在网络建设中缺乏有力的政策措施和调控手段,仅靠自身力量的示范带动作用非常很有限。
十七届三中全会及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和龙头企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作为长期从事乡村商品流通的供销合作社,其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促进商品流通的优势则是显而易见的。构建以供销社系统为主体的乡镇流通网络,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对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从流通主体看,供销社系统是当前乡村流通体系最好的组织。农村流通主体主要包括供销社企业、农产品运销大户、 龙头企业、涉农协会、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个体工商户等。而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员,基本上是基层供销社改制后的人员,他们懂业务知行情,易于组织管理,活跃在农村的村头巷尾、田头街道,是一支既会走田头又会跑“码头”的有生力量。所以,我国乡村流通市场大体呈现出供销社(含供销社领办创办的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运销大户、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商贩)、其他流通主体共同发展的局面,而以供销社系统网点最多、网络最完整。
从经营网络看,供销社系统网络最大也较完整。目前,淮安市4县4区,共156个基层供销社,在经历了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的阵痛后,痛定思痛,奋发努力,相继实施“二次创业”。在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新网工程”中,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态,积极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以现代流通业态为主的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迅速发展,不同规模的供销社配送网络、各具特色的农副产品收购网络初步形成,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进一步整合优化,为城乡一体化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截至2009年底,淮安市供销社系统连锁、配送企业达近42家,如江苏商联、广济医药、淮供农资、兴农农资、千村植保、稼禾农资等本土供销社连锁企业,经营网点4338个,为农服务社643个,销售总额165亿元。从当前农村流通状况看,供销社系统依然是现在农村最重要的流通部门,依托供销社系统来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是成本最低、见效最快、功能最优的选择。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上,客观上需要供销社引领、带动作用的发挥。
四、发挥供销优势,构建城乡一体化流通网络的对策
城乡一体化建设让农村发生深刻变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是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历史机遇。从现在供销社的工作看,供销社今后要克服不足、充分发挥优势。以“新网工程”建设为突破口,以开门办社、开放办社为发展理念,大力构建农村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烟花鞭炮、非处方药等六大流通网络,让流通网络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其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科学论证,统筹规划。“新网工程”建设顺应了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历史要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希望工程和必由之路。各地供销社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当地城乡一体化进程里新农村集中区建设的要求,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经营网点、服务设施分布等情况,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论证、研究制定“新网工程”中长期发展规划。要在已经形成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的基础上,按照“致力于双向流通,夯实县乡村网络基础,走直营带加盟的低成本扩张之路”的发展模式,积极实施“小超市大连锁、小网点大网络”战略,在县(市)城区和中心集镇以及农村集中区,建立具有配送功能的直营中心店和区域配送中心,发展连锁经营,力争用3—5年左右时间,基本构建覆盖全部乡镇和较大行政村的“六大网络”体系,让广大农民足不出乡就可享受城里人一样的购销环境。
二要盘活资产,物尽其用。各级供销社和社属企业都要认真统计闲置资产和土地资源还有多少,认真谋划如何发挥资产的最大作用,实现最大效益。要通过采取招商引资、联合开发等方式,以项目带动资金,聚集人才,借鸡下蛋,小块资产可以改造成经营网点,大块资产可以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把闲置资产改造成经营网点,并纳入六大流通网络体系,实现小网点大网络,进而提升优势,推动发展。让基层供销社现有资产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要开放办社,广泛合作。按照制定的发展规划,逐步形成跳出供销社搞供销社、将实力强的连锁企业引入供销社系统,借助外力求发展的思路。从整合系统优势资源出发,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在融资、土地、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强合作,走产权多元化发展路子,上下联合,内外合作,不断壮大实力,让供销社系统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发挥最大的功效,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四要培育龙头,示范带动。“新网工程”能否顺利实施,很大程度上依赖龙头企业作用的发挥。要充分调查研究,切实制定龙头企业培育规划。要城乡并举,贸工并重,外引内联,靠大靠强,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通过控股、参股、兼并、收购、特许经营等方式,尽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产业带动力、市场竞争力和强劲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使之成为城乡一体化建设中让当地农民走向城镇、走向市场、增收致富的桥梁纽带,成为带动一片、富裕一方的重要载体。
五要坚持宗旨,服务 “三农”。要坚持全心全意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办社宗旨。坚持把基层社改造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方向,每个县、区社都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或特色产品,采取基层社领办、吸纳社会能人创办等方式,建设一大批示范专业合作社,逐步实现规模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烟花鞭炮协会等中介组织建设,依靠协会整合资源。积极探索专业合作社、协会与“新网工程”对接的新路子,开辟专业合作社、协会产品进入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体系的“绿色通道”,促进农产品与超市对接;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龙头企业的联合、合作,广泛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基地”、“一村+一社”的发展模式,真正实现城乡商品的双向流通。让农户转型当上“执照农民”,实现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就地市民化。
总之,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建设的重点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对城乡一体化建设成功与否,其作用至关重要。供销社系统是发展乡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力量,既是城乡一体化的建设者,也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受益者;既是商品市场的经营者,也是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者;既是国家农业、农村政策的执行者,也是行业规则的制定者。供销社这种多项职能、多重角色集于一身的特殊使命,决定了供销社的命运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紧密联系一起,也决定了供销社在社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构建以供销社系统为主体的新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是加快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形成的有效途径,必将对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供销社系统进一步发挥好“三种力量”的作用,克服不足,在为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中实现自我价值,在推进新一轮农村建设发展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