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菌菌种安全的现状与措施探讨
2010-08-15杜顺刚
何 颖 杜顺刚
(西峡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河南 西峡 474500)
一支母种会影响一个食用菌产业,菌种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食用菌菌种常具有较高的扩繁倍数和较大的栽培产值,目前,一棚春栽香菇相当于20亩 (1亩≈667平方米)大田作物的经济效益,这就决定了菌种在食用菌生产中要承担比常规作物更大的供种风险。但食用菌制种所需设备少,技术简单,特别是二、三级菌种的扩繁,对技术要求不高,一些家庭作坊就能生产。受经济利益驱使,近年来制种场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制种者主观上为自己赢利,客观上为食用菌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菌种,满足了栽培需求,为食用菌产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菌种是生物,其发生退化、变异、衰老是必然的过程。每瓶 (袋)菌种不可能绝对一致。其中的不齐必然有优劣之分。因此,菌种的繁殖过程不仅是数量的增加,也是菌种选育过程的继续和验证。近年来在新农村建设,发展一村一品中,许多地方把香菇等食用菌作为新的亮点来培植,菌种需求量极大地增加,但菌种安全保障、监督起步晚,没跟上,有关菌种事故时有发生,甚至构成上访事件,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菌种使用者是弱者,而菌种供应者也是弱者。一些供种者因为提供了少量菌种,一发生生产事故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到了有家不能回的绝境。一些用种者因为菌种质量问题造成栽培失败,由于制种者无力承担而追索无门。食用菌产业的良性发展,必须要有菌种产业的良性发展,需要有人去制种供种,且要保障安全供种。一旦出现问题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必须自制度的层面形成一套有效的菌种安全监管、自律、保障措施,使菌种少出问题,不出大问题。菌种安全应包括菌种种性内在安全,不出现退化、种性老化、错种及外引种因地理气候有大的不适应现象;外在质量安全,无病虫危害,无弱种、老化种等劣质菌种,保证栽培的成品率;供需安全,不出现大的供求矛盾,用种有保障。西峡县香菇年产量占全国近1/10,占香菇出口量的近1/3,是全国典型的香菇主产区,以香菇为主的食用菌菌种生产在全国具有代表性。作者以西峡香菇菌种安全为例,对菌种安全提出一些思考与建议。
1 菌种产业的现状
西峡县现有以生产袋料香菇为主的大小菌种场300多家,其中具有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厂家100多家。2010年春生产各类菌种逾千万斤(瓶)。至2007年,菌种已基本进入市场,靠市场来调节。但菌种 “低、散、小、乱”的现状没有根本解决,缺乏龙头母种场,缺乏良好的技术规范标准,缺乏风险化解机制,缺少行业自律规章制度,盲目生产,无序竞争,菌种供求矛盾突出。制种者除承担着生产风险外,还承担着很大的经营风险。全县都是三级证,但大多数都在生产或乱引母种。没按级别生产菌种的现象极为普遍。现有的农业执法管理,基本上停留在证、照的查处上,对生产环节质量监督远未到位。现有的 “县食用菌科研中心”实质上是一个大的以生产栽培种为主的厂家,真正的公益性研究不多,实事求是地讲,以2010年春栽培种为例,质量比许多个体厂家还次。市场不乏劣质菌种,有关菌种的事件年年都有。出现菌种纠纷后,缺乏责任分明的鉴定机构,菇农使用菌种的安全性不高。
2 提升菌种安全的措施
2.1 着力构建安全高效的菌种生产体系
(1)实施菌种安全提升工程。设立扶持项目,培育规范化、专业化的母种供应生产基地,建立龙头母种场,成立母种种源安全供应中心,集中专业人才,做好品种出菇试验,做好当家品种的种性保藏,做好品种的提纯及复壮,搞好新菌株的引进及试验示范,完成菌种安全生产的公益性项目。从而避免千家万户乱引种试验,过多扩繁造成的人力、物力浪费和由此造成的错种、退化、新品种不适应等的菌种安全事故。重点安排有责任心、有母种工作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有专业化生产、监测设备的单位,专门从事母种工作,专一生产母种,保证种源安全。在此基础上,其他菌种场可放心从事相应级别的二、三级菌种的生产,不再从事母种制种,从制度上保证种源安全。
(2)做好监督管理,搞好依法治菌。管理部门要尽快出台菌种生产质量标准,加快菌种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与管理队伍培养,成立县级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为食用菌产业发展保驾护航。重点做好菌种生产、保存、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禁止乱引和不按级别生产菌种,严禁生产上的偷工减料和生产销售老化、劣质菌种。实行菌种合格证制度,由监管部门测试合格后发证方可上市,确保菌种质量安全,从监管上保证菌种制作安全。
(3)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安全自律制度。菌种场要抱着对自己、对用种者极端负责的态度,视质量如生命,搞好菌种安全控制制度。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和质量追溯制度,从制度层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菌种安全保障措施。如:灭菌制度、品种防杂制度、温度管理制度、出售登记制度、检杂制度,从制度层面层层把关,防止生产劣质菌种和发生错种事故。
2.2 健全菌种风险化解机制
(1)尝试建立菌种合作保险。菌种这种小概率事故,风险责任大,可以在一定规模上集体参与保险。可以保证不因不确定因素而造成个体的倾家荡产。河南鲁山县2007年从三门峡某厂购入的菌种,导致数十万段段木香菇不出菇,虽经华中农大专家鉴定,原因仍不很清楚。幸亏因菌种提前入了保险,才化解了一场风险。这是菌种投保化解风险的范例。
(2)做好售后服务,建立召回制度。各菌种厂要做好售后服务,及时掌握用种者的信息反馈。对于有问题迹象的绝不要有侥幸心理,要及早采取召回措施,避免流入栽培环节。即使已流入栽培环节,也要及早采取措施,及早挽回损失,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笔者了解的一家菇农把黑木耳错当成香菇菌种种了几棚,因为是春栽,栽培时节与培养料均适合黑木耳生长且黑木耳售价也很高,通过提供技术服务,及时管理,收益较好,从中经人协调,化解了一场供种风波。
(3)建立合同供种制度。实现菌种产销对接,防止市场大起大落,保证菌种安全稳定有序供应,减少经营风险和供种过于紧俏而导致菇农使用劣质菌种和缺种造成的损失。
(4)成立菌种事故鉴定中心。成立由专家团组成的菌种事故裁定中心,公平处理菌种质量事故,保护供种者和用种者的合法权益,惩治不法不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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