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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与世界区域一体化经济组织特点比较

2010-08-15冯璐璐

沈阳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0年2期
关键词: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伙伴关系成员国

冯璐璐

(宁夏大学 政法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中东与世界区域一体化经济组织特点比较

冯璐璐

(宁夏大学 政法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介绍了东南亚国家联盟、南方共同市场、海湾合作委员会、亚太经贸合作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欧盟-地中海伙伴关系等组织的特点。其中海湾合作委员会是地区内部和南南经济一体化的代表,欧盟-地中海伙伴关系是跨地区和南北经济一体化的典型。与世界范围内的一体化经济组织典范相比,中东地区的区域一体化经济组织尚存在诸多的缺陷,其中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中东需要从前者那里借鉴更多的成功经验。

中东;区域一体化;经济组织

在全球化浪潮的影响下,中东各国纷纷走上经济合作之路,将经济现代化和全球化融为一体,经济合作成为中东各国现代化的共同发展趋势。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尚较少运用比较的手法来对中东区域一体化组织进行研究。事实上,对世界范围内的一体化经济组织进行比较研究,将有利于我们更加准确地把握中东一体化经济组织的特点。

一、南南一体化经济组织的比较

1.南南一体化经济组织

(1)东南亚国家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被称为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地区性集团的成功典范。该联盟最早在国家首脑间达成的协议主要涉及的是安全和政治上的合作,以共同抵制地区冲突。1992年在第四次亚洲会议中与新加坡谈判之后,最终宣布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协定的目标是逐步消除关税。后来各成员国自愿加速该计划的实施,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改善各自的生产结构,20世纪60年代以来其经济获得了显著的增长。

传统的经济一体化理论认为,一体化的经济计划只有在那些人均收入相近的国家中才可能产生出较大的效力,但从实践的结果来看,成功的地区集团往往是由人均收入存在较大差距的国家所组成的,即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国的同质性要求减弱,对异质性的要求加强。东南亚国家联盟各成员国之间虽然具有基本相同的历史文化背景,但是发展水平却相差较大,例如新加坡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印度尼西亚的25倍。

东南亚国家联盟开创了次地区合作的先例,其特点主要是基础设施的联合发展、资源的互补以及工业企业的联合发展。该联盟各成员国将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看做发展和促进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关键。因此该联盟十分重视巩固地区的工业化进程、产品的分工以及专业化,发展开放型和自由化经济,鼓励资金和资源的自由流动,并建立了自由投资带,以便创造有利条件吸引外资,日本成为该地区最大的投资者。在东南亚国家联盟自由贸易区的设想中还包括贸易服务自由化和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并启动了工业合作计划,以提高资源和资金的共享来促进地区内工业的发展。在该计划下,每个成员国可以有两个以上公司在贸易中享受优先权和较低的关税率,在贸易上可享受当地的特许权并撤销其他非关税壁垒。这种计划极大地促进了制造业的联合、规模经济的协商和生产成本的降低,并将未来的重点放在了发展以技术为基础的工业和高附加值的生产上,该计划被看做东南亚国家联盟地区发展成功的基础。各成员国的工业发展战略同样是通过地区的自由贸易,而不是地区的保护主义来完成的。

(2)南方共同市场。南方共同市场的首要目标是逐渐撤销所有关税,实行配额制,并在1994年就已经完成了该目标。南方共同市场有统一的对外关税和贸易政策以及与对外贸易、税收、货币、关税、外汇、农业、工业有关的宏观经济协调政策。该集团有两个管理实体,即共同市场会议和共同市场集团。共同市场集团由每个国家的外交部长组成。它们至少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针对已签署的协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共同协商,并扩展经济自由化的政策。南方共同市场还以一个整体的身份与非成员国和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其他国际代理进行协商。

南方共同市场虽然没有在出口比例和国内生产总值方面获得显著的增长,但其最大的成效是促进了地区内部的贸易,4个完全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在1990年为40亿美元,至1997年就增长为180亿美元,到1998年地区内部出口占到总出口的25%,而在1985年该比例仅有5%。总之,南方共同市场地区内部贸易的增长速度比同期的欧盟、亚太经合组织和北美自由贸易区都要快[1]8。

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打击之下,南方共同市场出现了新的发展特点,各成员国不再严格恪守协定,地区内部贸易额下降。相反,各国纷纷发展跨地区贸易,试图加强与其他地区集团之间的联系。

2.海湾合作委员会

海湾合作委员会不仅积极提倡和鼓励国家与民营经济或外资进行合作,也积极发展高层次的经贸合作,兴办了一批大型合作公司,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海湾投资公司。

建立关税联盟是海湾合作委员会一直讨论的问题,1999年各成员国作出规划,计划至2005年建立关税联盟,并拟订了各种商品的共同税制,即工业和农业商品关税为5.5%,汽车和奢侈品关税为7.5%,基础食品无关税。但是各成员国在调整关税的速度和程度上存在着分歧,例如沙特阿拉伯一直习惯于对其工业实行保护,沙特官方十分勉强地将进口关税降低到6%~8%以下,而阿联酋却正好相反,该国一直采取的是1%~4%的低关税,不愿意接受海湾合作委员会所规定的较高关税。因此要想实现各国之间的协调以及上述目标还需要更多的时间。也正是因为统一关税体系的难产,使得海湾合作委员会在与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合作中面临着一系列困难,欧盟也因此拒绝就与有关海湾合作委员会建立共同的自由贸易区问题作进一步谈判。

海湾合作委员会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和南方共同市场有着相似的特点,例如从集团的构成来看,其各自的成员国都属于发展中国家,并拥有相同的政治、历史和文化背景,而前两个组织该特点更为突出。就海湾国家而言,它们同属传统的阿拉伯国家,并且实行的是极为相似的君主制政体。但有所不同的是,东南亚国家联盟与南方共同市场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具有较大的差异,经济的多样化色彩也更强一些,其区域性组织属于综合性构成,而海湾合作委员会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经济结构均较为接近,更倾向于同质性。

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一样,海湾一体化组织的形成最先是试图通过文化或制度上的联合来实现一定的政治目标,在经济领域联合的初衷也是试图抵制全球化和经济控制的地区主义经济。值得注意的是,南方共同市场各成员国所属文化是倡导自由和开放的基督教文明,在经济领域按照文化的惯性思维也更容易使经济自由化和制度统一的思想得到推广,而海湾合作委员会各成员国所拥有的阿拉伯和伊斯兰文化从根本上来讲是较为内向的文化,以这种文化作为维系经济一体化的人文纽带不利于实现完全的自由化经济和多边一体化,保护主义思想以及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必然一时之间难以彻底消除,东南亚国家联盟同样如此。

随着时间的推移,尽管这几个南南区域一体化地区所奉行的地区主义的界限已经被自觉打破,与欧洲大陆距离最近的海湾合作委员会试图模仿欧盟等发达地区一体化组织的运行机制,也迫切地希望与欧盟等发达地区进行合作。但从实践上看,它最先提上日程的还是与阿拉伯国家的经济合作,与之保持最为密切关系的仍然是其兄弟国家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如阿拉伯合作委员会和北非的马格里布联盟,此外与其他发展中地区进行合作也是海湾合作委员会的目标,并将合作的对象扩展到了东亚[2]。

二、南北一体化经济组织的比较

1.南北一体化经济组织

(1)亚太经贸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有别于世界上其他区域性组织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行动框架是围绕着个别的自愿行动计划展开的,并由这些计划的承担国在没有任何国家控制的情况下自愿推动自由化的措施。该组织“是按照商业的或者纯粹的经济利益形成的,而不是按照政治或者权力利益形成的”,也“不是按照文化或者地理因素形成的,而是基于对共同的经济利益、资源的认可。它希望在通讯和交通革命的带动下促使贸易和资金活动特点改变”[1]7。亚太经合组织完全是在市场的推动下实现地区一体化的,其大多数成员国都是以市场和商业为导向,以自愿为动力,政府干预和政府垄断的影响力非常微弱,也没有超国家的制度或机构的约束,因此在其经济运作过程中往往可以直接绕过一些以往遗留的影响贸易、资本流动和其他经济交流的制度和法律障碍[3]。正因为这一特点,亚太经合组织被看做成功的典范,成为其他区域性组织效仿的目标。

除了上述特点外,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是在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极大、经济结构呈梯状分布,文化、宗教和意识形态截然不同的国家之间展开的,各成员国的异质性特点非常突出,“在这种纷繁复杂的背景下谋求区域经济合作是过去很难想象的”[4],组织成员的复杂性还表现为它们中的大多数既是亚太经合组织的成员,也是其他地区性集团的成员,它们本身就具有跨集团和跨地区的特点。

(2)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往往被看做美国意志的产物,是美国为了与经济实力日益强大的欧盟和日本相抗衡而推出的一项举措。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美国积极筹划建立美洲经济圈,并分几个步骤进行,第一步是建立美加自由贸易区,第二步是吸收墨西哥共同签订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第三步是将范围扩大到整个美洲[5]。

与亚太经合组织不同的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具有高度的制度化要求,并强化其关税规则,用来解决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问题。此外,该协定也具有强化的竞争机制。根据协定,虽然资金和商品可以自由流动,但在强大的竞争之下,各成员国往往将资金标准压至最低。

可见,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动力中既有市场因素,也有政策因素。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在形成之初具有不同的交往起点,“种种迹象表明,因为原来经济交往的起点不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实施以来加、墨的收益增幅要大于美国。所以,严格说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是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混合作用、市场因素起关键性作用的结果,它既反映了三国之间经济联合、协调的重要性,也体现了它们走向完全的市场一体化所具有的潜力和前景。”[6]

2.欧盟-地中海伙伴关系

欧盟-地中海伙伴关系可以说是国际政治斗争的产物,建立地中海经济圈和地中海自由贸易区是欧盟中东经济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7]。

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亚太经合组织不同的是,在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协定中,欧盟作为完全的共同市场与发展中国家进行了一系列双边贸易协定的谈判,并与每个地中海东南沿岸国家之间分别签订了协议。

由于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中的成员国发展水平同样参差不齐,尤其是地中海南岸的中东及其他发展中国家与地中海北岸的发达国家之间无论是从科技、教育、文化还是卫生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而且各自都有值得骄傲的辉煌历史、古老文明和一神论的宗教,导致它们在达成一致的行动方案上存在许多分歧。第一,尽管欧盟-地中海伙伴关系的内容主要是至2010年建立自由贸易区,但由于欧盟国家并不希望欠发达地区的大量劳动力流向本国,这就给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自由贸易区的最终建立造成障碍,并给地中海东南岸国家的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第二,按照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协定,各成员国之间需要采取一致的贸易规则和欧盟的国际技术标准,这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均处于劣势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是极大的挑战,它们不得不花费许多时间和财力、物力来对自己的规则和生产进行调整。第三,农产品和纺织品是欧盟国家的关键产业,并享受国家津贴,这些产品主要出口到地中海沿岸的一些欠发达国家,因此欧盟对谈判中提出的对这些产品实行配额制的要求也存有异议。第四,协定中欧盟表示对欠发达国家的经济改革和调整给予资金援助,但是接受的援助越多,也就意味着负担的债务越沉重,对发达国家的经济依附性越强,虽然在短期内解决了资金上的困难,但是从长远来看却加重了经济负担,实际上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资金问题。正是意识到了这样的隐患,黎巴嫩等中东国家和地中海南岸其他发展中国家一再推迟协议的签订。由于存在着种种分歧,而这些分歧在短期内不可能得到解决,所以要想建立环地中海的完全自由贸易区并非一项容易的事。

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与亚太经合组织虽然同属于南北之间的一体化尝试或设想,但三者之间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实践的效果也不完全相同。第一,如果将北美自由贸易区看做市场与政策综合主导型、亚太经合组织属于市场主导型,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协定则无论从其形成的动机,还是从谈判或协议内容中都可以反映出政治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政治主导型特征。第二,从协议方式来看,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协定最先要发展双边贸易,而其他两个区域性组织则不仅发展双边关系,还发展单边或多边关系。第三,从协议双方来看,占据主导地位的欧盟具有紧密的制度性联合和较强的组织机构,具有明显的经济实力、制度和组织方面的优势,而与之签订协议的中东国家却是势单力薄的个体,其中的地位差距不言而喻。此外,欧盟作为一个经济联合体,对内十分开放,但是对外却有较强的地区意识和自我封闭性,与之合作的中东等国家同样具有封闭性和保护主义的特点,两者之间的合作必然处处存在着冲突,这些特点在其他两个区域性组织中没有明显体现。从协议本身来看,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协定也带有明显的地区歧视性特点和不公平性。

[1] United Nations.Free Trade Areas in the Arab Region:Where do we go from here[R].New York:2001.

[2] 钱学文.海湾国家经济贸易发展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223.

[3] 汤碧.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比较[J].南开经济研究,2002 (3):54-56.

[4] 田春华.90年代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大趋势[J].国际商务研究,1997(2):21-25.

[5] 张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及其对世界经济的影响[J].财会研究,1997(3):44-46.

[6] 张纪康.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决定因素及形式比较[J].当代亚太,1997(6):16-21.

[7] 李国发.从地中海经济圈计划看阿拉伯国家面临的挑战[J].阿拉伯世界,1997(3):3-6.

Comparison on Characters of Regional Integration Economic Organizations between Middle East and World

FEN G L ulu
(School of Politics&Law,Ningxia University,Yinchuan 750021,China)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ome organizations are described,such as the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South American Common Market,the Gulf Cooperation Council,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the North American FreeTrade Agreement,and the EU-Mediterranean Partnership,etc.The 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is regional and is a representative of South-South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while the EU-Mediterranean Partnership is cross-regional and is a typical case of South-North economic integration.Comparing with the models ofworldwide integration economic organization,there are many deficiencies in regional integration in the Middle East economic organizations, of which there are objective factors,but also subjective factors,the Middle East need to learn successful experiences from the former.

Middle East;regional integration;economic organizations

F 743

A

【责任编辑 刘晓鸥】

1008-9225(2010)02-0042-04

2009-09-22

2009年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09XJA770002)。

冯璐璐(1973-),女,宁夏盐池人,宁夏大学副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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