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子产而死”、“富而可求”之类句子的结构
2010-08-15常翠霞
常翠霞
(新疆大学 人文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也谈“子产而死”、“富而可求”之类句子的结构
常翠霞
(新疆大学 人文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在古代汉语中,“子产而死”、“富而可求”之类句子在句法结构上是“主而谓”结构,“而”前的名词既是主语,也是话题。“而”是连接主语和谓语的语气词,可以看作是古代汉语中特殊的话题主语标记。
主而谓;话题主语;话题标记
在古代汉语中,经常会出现“子产而死”、“富而可求”类的句子结构,例如:
(1)臣而思报君之仇,子而思报父母之仇。(《国语·越语上》)
(2)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虞,而又有天子荐之者。(《孟子·万章上》)
(3)子曰:“人而不仁 ,如礼何 ?”(《论语 ·八佾》)
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这类结构进行再探讨。
一、关于“子产而死”、“富而可求”类句子的句子结构的讨论
前贤时彦在对“子产而死”、“富而可求”类句子进行句法结构的讨论时,存有争议。杨荣祥先生[1]把上述例句称为“名而动”结构,认为“而”是两度陈述标记,“而”前的名词是省略话题主语的判断句谓语,“名而动”结构来源于“话题主语 (省略)+体词性判断句谓语 +而 +动”。当以下例句中的“子”、“晋”、“吾”等话题主语省略之后,就变成了“名而动”结构。
(4)对曰:子,晋太子,而辱于秦。 (《左传 ·僖公二十二》)
(5)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左传·桓公二十二》)
(6)对曰:“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左传·庄公十四》)
宋洪民[2]把“而”前的名词划分为三类,从名词的指称性的角度,即名词的无指、定指、通指这三方面进行论述。他认为只有当“而”前的名词属于第一类,即无指用法时,才属于杨文中所说的“而”前的名词来源于话题性主语没有出现的判断句谓语,当“而”前名词属于定指用法和通指用法时,“而”前名词是话题,属于名词突出内涵的述谓用法,而不能说是来源于判断句谓语。
陈祝琴[3]认为“子产而死”、“富而可求”类句子在句法关系上是“主而谓”结构,但从语义表达上看,“而”前的“子产”、“富”等名词发生了陈述化。“而”前名词多是类成分或“类化”成分,在语义上都凸显了“类”意义的同时就具备了陈述性,并且认为“而”前的名词既是主语,同时也是话题。
杨荣祥从来源上解释了一部分“名而动”的性质,有一定的说服力,但他的“而”前的名词是省略话题主语的判断句谓语这一观点不具有周遍性,解释不了所有的“名而动”结构,在这方面,宋洪民已经指出了其局限性,并进行了论证。宋洪民赞成杨荣祥的观点,也认为“子产而死”、“富而可求”类的句子属于“名而动”结构。他从“而”前名词的性质入手进行论证,其方法无疑值得借鉴,但其在论证过程中的某些观点,我们持有不同意见。我们赞成陈祝琴的观点,即“子产而死”、“富而可求”类的句子是主谓结构,“而”前的主语同时也是“话题主语”。但“而”前的名词是否都发生“类化”,凸显“类”意义以及话题主语是否发生陈述化这些观点,尚值得商榷。
我们认为,“子产而死”、“富而可求”类句子是“主而谓”结构。“而”前的名词既是主语,也是话题。“而”是位于主语和谓语之间的语气词,其作用在于使主语话题化,从而凸显主语,强调主语的身份。
二、从“而”前名词的角度分析“子产而死”、“富而可求”类句子的结构
陈平[4]从名词性成分的词汇形式着眼,把汉语中的名词的各种表现形式归并为七组:
A组 人称代词
B组 专有名词
C组 “这”/“那”+(量词)+名词
D组光杆普通名词
E组 数量 +(量词)+名词
F组 “一 ”+(量词 )+名词
G组 量词 +名词
该文认为,ABC等前边几组一般用于定指,后边几组则多用作不定指或无指用法,而位于中间的D组“光杆普通名词”则依据句法位置会有不同的表现。考察“子产而死”、“富而可求”类句子,我们可以把“而”前的名词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 )“而 ”前是专有名词
(7)子产而死,谁其嗣之?(《左传 ·襄公三十》)
(8)假令晏子而在,余虽为之执鞭,所忻慕焉。(《史记·管晏列传》)
(9)使宋王而寤,子为齑粉夫!(《庄子·列御寇》)
根据陈平的论断,专有名词在指称义上属于定指,定指成分在句子中是作主语的。所以,“子产”、“晏子”、“宋王”在句子中是主语。另外,专有名词具有自己的固定指称,在研究语言单位指称问题的著作里,专有名词占有重要的地位,有学者认为它是“指称理论的试金石”。专有名词的指称性使得它在句法功能上一般是作为单独的逻辑主词出现的语词。罗素就认为专有名词“乃是一个简单的符号,它的意义是只能作为主词出现的东西,亦即,……一个‘个体’或者‘特殊的东西 ’。”[5]189据此 ,我们就不能把上述例句中“而”前的名词解释为谓词性的陈述性成分。如果按照杨荣祥先生的“省略话题性主语”的观点,上述例句硬加一个主语,变成“彼 ,子产也而死 ”、“彼 ,晏子也而在 ”、“彼 ,宋王也而寤”等,就会出现较强的主观意味。陈祝琴认为“而”前的名词具有“类意义”,上述例句中的“而”前的名词都发生类化,分别指“像子产那样的大臣”、“像晏子那样的人”、“像宋王那一年共的君王”等。这样的说法有悖于专有名词指称性的特性:专有名词的指称对象是独一无二的,是固定的。叶斯柏森认为:“每当专有名词用于实际的言语时,对说话人来说,专有名词的价值在于它只表示一个具体的事物,并且只限于那个特定的事物。”[6]69专有名词不像普通名词那样既可以指类,又可以指类中的每一个分子,专有名词所指的对象仅仅为某个确定的个体。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而”前的名词具有陈述性这一观点,不适用于当“而”前的名词为专有名词这一情况。
从语境的角度来看,“子产而死”的上文是:“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这里是对“子产”这个人的美好品德的陈述,显而易见,“子产”是主语。“子产而死,谁其嗣之?”紧接着上文,语意上联系密切,既然上文中个的“子产”是主语,那么在“子产而死,谁其嗣之?”这个句子中,子产也应该是主语。“假令晏子而在,余虽为之执鞭,所忻慕焉。”是司马迁在介绍了有关晏子的种种事件后发出的感慨,全文都是对“晏子”这一主语的陈述,那么在“假令晏子而在,余虽为之执鞭,所忻慕焉”中,“晏子”也应该是作主语的。
(二)“而”前的名词具有群体性特征
(10)相鼠有皮,人而无仪。(《诗经·鄘风·相鼠》)
(11)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论语 ·宪语》)
(12)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虞,而又有天子荐之者。(《孟子·万章上》)
上述各例“而”前的名词在指称上是属于通指的用法。陈平认为,通指成分“一方面,它并不指称语境中任何以个体形式出现的人物。从这个角度看,它与无指成分有相同之处。”[4]但是通指在语境中是代表一个确定的类的名词性范畴,从这个角度来看,通指是定指性成分。刘顺也认为通指是属于定指范畴的,“通指名词性成分在语境中代表一个明确的事物类,因而是确定的。”[7]定指的语法功能通常是作主语,通指既然属于定指范畴,其在句法功能上也是可以作主语的。
(三)“而”前是偏正式名词短语
(13)其子而食之,且谁不食?(《韩非子·说林上》)
(14)骊姬泣曰:“太子何忍也!其父而欲试代之,况他人乎?”(《史记·晋世家》)
(15)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有斯疾!斯人也有斯疾!”(《论语·雍也》)
上述各例中的“其子”、“其父”、“斯人”都是具有领属关系的词组。陈平指出,领属性定语具有强烈的定指性质,带有这类定语的名词性成分一般作定指理解。定指成分一般是作主语的,从这个角度看,“而”前具有领属关系的名词短语在句子中也是作主语的。
(四)“而”前的名词是受事
(16)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 ·述而》)
(17)君命以共,若之何毁之?赫赫楚国而君临之。(《左传·襄公十三》)
(18)亡人而国荐之,非敌而君设之,非天,谁启之心!(《国语·晋语四》)
上述各例“而”前的名词都是受事。我们认为,上述例句中的受事处于主语位置上,它们同时也是话题。上溯到古代汉语,话题主语在先秦两汉的典籍中就已经普遍应用。
话题先行的判断说明句型:
(19)董狐,古之良史也。(《左传 ·僖公元年》)
(20)兵者,不祥之器。(《老子·道德经》)
(21)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 (《荀子 ·王制》)
受事话题优先的被动句:
(22)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左传·隐公元年》)
(23)昔者龙逢斩,比干剖。(《庄子·胠箧》)
(24)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荀子·劝学》)
例 (16)-(18)中“而”的作用是凸显句首的话题标记。受事名词位于句首,本身就成为有标记的话题主语,其后加“而”这一语气词,造成“而”前名词重读,进一步强调“而”前名词,以达到引人注目的目的。
三、“而 ”的作用
在现代汉语中,把主语提升到话题位置的另一手段就是:话题的后面有停顿或者添加语气词“啊 ”、“吧 ”、“呢 ”等 ,例如:
(25)他吧,从小就爱看小说。
(26)这孩子啊,竟然认不出他妈妈。
(27)我呢,一天到晚就爱看书。
我们认为,“子产而死”类句子中的“而”的作用与句子中的“啊”、“吧”、“呢”相同。不少语气学家也持这一观点。如杨伯峻先生《古汉语虚词》中认为,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一“而”字,便可以加重语气。《马氏文通》也注意到了“而”的语气作用,说:“经生家以‘而’‘则’两字之别,惟在文气之缓急……”[8]282,并且多次提到“而”前的名词当“重读”、“重顿”,如在分析“人役而耻为役,弓人而耻为弓,矢人而耻为失也”时,马建忠先生认为“‘人役’、‘弓人’、‘矢人’,三名也,而自为上截者,盖上截当重读”。
我们再看下面的例子:
(28)子产而死,谁其嗣之?(《左传·襄公三十》)
(29)国君而仇匹夫,惧者甚众矣。(《左传·僖公二十四》)
(30)相鼠有皮,人而无仪。(《诗经·国风·鄘风》)
例 (28)加入“而”字,语气缓延,让“子产”形成重读,特别强调“子产”的身份。例 (29)主谓之间加入“而”字,在主语“国君”后造成停顿,语气加重,对主语形成强调凸显,有作为国君的身份不应该“仇匹夫”的意思。例 (30)是一个并列复句,“而”处于后一个分句中,“而”字的出现延宕了音节,加重了语气,造成对“人”的身份的强调,与“鼠”形成强烈对比。
四、结语
陈祝琴认为“而”前的名词充当话题性主语。在这一点上,我们与陈先生是不谋而合的,但是我们不赞同他的关于“话题性主语陈述化”的观点。杨伯峻认为:“话题主语,是谓语描绘、陈述、评论的对象。”[9]770徐杰在对话题进行理论定位时也说:“话题是相对于‘陈述’而言,是言谈的对象和主题。”[10109]可见,话题主语是不具备陈述性特征的,引进话题的方式是可以用“说∕像…”等词汇方式。陈祝琴利用这一观点分析了“富而可求”、“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把它们分别理解为“说到富贵这种东西,如果可以求得的话”、“像这样广大的一个楚国,国君您统治了它”。陈先生的观点本身没错,但这一观点在语意方面侧重的是“说∕像”后面的话题成分,并不能因为“说∕像”是动词,就判定话题性主语具有一定的陈述性,况且“说到富贵这种东西,如果可以求得的话”、“像这样广大的一个楚国,国君您统治了它”是对“富而可求”、“赫赫楚国,而君临之”的现代文翻译,依此对号入座,说“富而可求”、“赫赫楚国,而君临之”中含有“说∕像”类动词,显然是不足取的。
综上,我们认为,“子产而死”、“富而可求”类句子属于主谓结构,“而”是一个语气词,可以看成是古代汉语中特殊的话题标记,起着凸显强调话题主语的作用。“而”前的名词既是主语也是话题,“而”连接的句子的主语和谓语表现为话题和述题。述题和话题题之间存在陈述和被陈述的关系,在“主而谓”结构中,主语同时也是话题,相应地,谓语和主语也是陈述与被陈述的关系。
[1]杨荣祥.论“名而动”结构的来源及其语法性质[J].中国语文,2008,(3).
[2]宋洪民.也谈“名而动”结构[J].中国语文,2009,(2).
[3]陈祝琴.“子产而死”“富而可求”类句子的语义问题[J].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9,(2).
[4]陈平.释汉语中与名词性成分相关的四组概念[J].中国语文,1987,(2).
[5]王维贤,李先昆,陈宗明.语言学逻辑引论 [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89.
[6]叶斯柏森.语法哲学[M].北京:语文出版社,1988.
[7]刘顺.现代汉语通指的指称地位和分布位置[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社会版),2004,(1).
[8]马建忠.马氏文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9]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1.
[10]徐杰.普遍语法原则与汉语语法现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Another D iscussion About the Structure of“ZiChan Er D ie”(子产而死 )、“Fu Er Ke Qiu”(富而可求)and the L ike
CHANG Cui-xia
(Department of Ch inese,Xinjiang Un iversity,Uramqi,Xinjiang 830046,China)
In ancient Chinese,the structure of such sentences as“ zi chan er die ”,“ fu er ke qiu ”is“S+er(而 )+V”structure.And the noun before“er”is both the subject and the topic.“Er”is the modal particle which connects the subject and the predicate,which can be viewed as the special topic subject marker in ancient Chinese.
“S+er(而 )+V”;the topic subject;topic marker
H109.2
A
1672-9021(2010)06-0046-04
常翠霞 (1985-),女,河南漯河人,新疆大学人文学院 09级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古代汉语。
2010-10-18[责任编辑 贺卫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