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评价新探
2010-08-15李颖玲
李颖玲
(昆明学院音乐系,昆明650202)
音乐教学评价新探
李颖玲
(昆明学院音乐系,昆明650202)
教学评价广泛地存在于教学活动中,是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方法。音乐教学评价因为具有技能性和智力性、相对独立性、对学生素质培养的相互渗透性,决定了音乐评价的方式较其他学科或以往的传统评价方式有所区别。新《音乐课程标准》提出音乐教学评价要充分体现出素质教育的精神,不仅要体现在音乐教学的各个教学环节,更要关注音乐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影响。音乐教学评价应在传统教学评价理论上通过成长性评价、情感性评价、审美能力提高的探讨来促进和提高音乐教学,推动音乐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实现教学目的。
教学评价;音乐教学评价;评价类型;评价方法
一教学评价阐述
教学是有目的、有计划的实践活动,它要求必须经常地对教学实际情况及其变化进行检查与评价,以验证其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教学评价是指以教学目标为依据,运用可操作的科学手段,通过系统地收集有关教学的信息,对教学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做出价值上的判断,并为被评价者的自我完善和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教学评价的实质是从结果和影响两个方面对教学活动给与价值上的确认,并引导教学活动沿着实现预定目标的方向发展。
但从整体上综合分析,教学评价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对教学目标的实现做出判断,具有鉴别、区分学生的学习水平,预先检测、诊断教学系统中各因素可能存在的问题的功能。教学评价方式根据不同的划分依据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但目前教育中应用得最广泛的是布鲁姆的教学评价分类理论,即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
二音乐教学评价内涵
新制订的《音乐新课程标准》指出:音乐课程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标准》的基本理念,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评价指标不仅要涵盖音乐的不同教学领域,更应关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和程度。《音乐新课程标准》要求“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①音乐课程评价必须遵循四个原则,导向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标准性原则。
音乐教学评价是指在音乐教学中采取科学合理的评价方式对教师与学生的教与学作出正确合理的检验和评估。公正和客观地对音乐教学进行评,旨在对师生的教与学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音乐教学评价是整个音乐教学中的重要环节。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教学评价,及时反馈信息,对教师而言,可以了解学生对音乐知识与技能技巧的掌握情况,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不断加以改进。对学生而言,则可以发现学习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巩固所学的知识与技能,增强学习的积极性,保障学习效果,也可以弄明白哪些知识和技能需要继续加强学习。
三音乐教学评价认识
目前,我国在音乐教学中进行的评价方式和指标体系较单一化,与其他课程评价方式和指标没有大的区别。这就抹杀了音乐教学评价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教学评价如果是客观的、公平公正的,它就能发挥激励作用,促进教学,反之则妨碍教学,评价也就失去其真正意义。鉴于音乐教学的特殊性,在对其进行评价时,要充分尊重音乐学科的内在规律,不能以其他学科的共性标准代替音乐学科的特殊标准,更不能用其他学科的评价方法来作为音乐学科的评价方法。
传统的音乐教学中,人们对其评价也往往以学生在音乐技能方面达到了什么程度来衡量音乐教育质量的高低,这是认识上的一个很大的失误。即教师以传授音乐知识为主,在学习音乐知识的时候,让学生初步学习一些简单的音乐技能,例如学生学会简单的识谱,唱出几首歌曲、学会一些乐器的简单演奏;若学生能达到上述教学目标时,就认为音乐教学是不错的,效果是好的。随着教育改革的继续深入,布鲁姆的教学评价分类理论在教学实践中的深入应用,广泛应用于对各学科进行评价,音乐教学评价也毫无疑问的受其影响。较以往,音乐教学评价方式方法和认识无疑有了质的飞跃和进步。但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对音乐评价进行全面深入地分析,还应对音乐教学的特殊性具体了解。
音乐教学具有知识技能性和智力性双重内涵。传统上,大家对音乐教学的观念就是指学校的音乐活动、练习,一般是指实践性的音乐学习,着重于知识技能的学习。音乐的智力内涵是指学生通过音乐学习来培养人的高雅审美情趣,优化人的素质,使人在情感的体验过程中,产生感情的共鸣,使心灵得到净化。音乐作为最具情感的艺术,在培养人的高尚情操上,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对艺术,特别是音乐,道德内容是其灵魂,是其存在意义。学校音乐课的一切形式都应当旨在发展学生的精神生活,帮助他们认识世界,形成他们的世界观,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多年以来,学音乐教学评价往往只重视非智力内涵的评估,对于智力性注意不够,将音乐教学简单的理解为吹拉弹唱,一些简单的音乐技能,而对技能技巧的评价就作为了对音乐教学评价的全部,忽视了音乐教学智力性内涵对人成长的评价,音乐对社会文化的积极建设作用。
音乐教学具有相对独立性。音乐教学在实践中有较强的独立性,它与其他课程有一定的相关性,但程度不高。而目前的音乐教学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与其他课程教相似,与语文、数学等课程的教学评价方法基本相同,不能充分体现出音乐教学的特点和规律。这样在教学评价中音乐教学的相对独立性往往被消弱。
音乐教学与学生基本素质培养的相互渗透性。以往,大家都认为通过音乐学习后,学习了声乐、乐器等,掌握了最基本的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通过最基本的测验,其实这只是音乐学习的最基本要求。实际上,音乐教学不仅能使学生简单掌握音乐知识和技能,而且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良好素质,提高文化艺术修养,陶冶高尚的情操,启迪智慧,促进身心全面、和谐、健康的发展。这些音乐教学所蕴含的人文素质是其他课程学习所缺少的,也是当前学生综合素质中不可或缺的。所以,音乐教学评价中在重视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同时,还应重视学生素质提高和人格健康发展。
四音乐教学评价新探
音乐教学评价在传统的教学分类评价理论的基础上,应根据学科特点和课程要求进行评价,主要有以下三种教学评价
发展性评价。教学评价必须为教学目的服务,发展性教学评价必须立足于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音乐教学不仅仅是为了学生在课程结束时能通过测验或者考试,音乐学习对于人的一生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通过音乐教学,发现音乐的美,欣赏音乐的美,进而充分享受生活,体现人生的美。因此要正确认识教学评价与教学目的的辩证关系。实践中经常会以教学标准取代教学目的、左右教学的情况。这是违背教学规律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在实际中应树立评价是教学手段的观念,是服务的观念,更好的为教学服务。评价应立足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并且评价的对象是处于一个不断运动变化的过程之中,须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评价对象,而不能采用静止、孤立的观点来看待和评价。鉴于音乐教学的特点,在对其进行评价时要充分认识到评价只是达成和实现教学目的的手段,而不能用评价取代教学目的。
情感性评价。情感是人对客观现实的一种特殊的反应,是人对对待外界事物的态度,是人对客观现实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体验。列宁指出:“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音乐是情感的艺术,表情是音乐艺术最基本的表现功能,是音乐的灵魂。离开了情感的体验与抒发,感知与表现也就不是音乐了。音乐教学目标具体涵盖了三个方面内容,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式、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最核心的目标。它包括“丰富情感的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以教学目标实现程度为依据来评价教学质量和效果。恩格斯说“把人类感情中最崇高和最神圣的东西,即最隐深的秘密揭露出来,并且表现在音响中。”教学评价不能只关注学生掌握了多少音乐知识和技能,更要关注学生对音乐的情感体验。学习情感是指学生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对音乐的兴趣爱好与情感反应。即对音乐的态度,指体会和理解音乐的美感,对音乐的兴趣和爱好;提高对音乐之社会价值的认识,增强对表现音乐和探索音乐的参与度。一方面培养、引导学生对音乐美的情感体验,产生与音乐相一致的情绪状态,引起感情的感染,情绪的激动,情感的共鸣;另一方面,培养学生对音乐情感和自己内心情感的表达能力。学习情感的形成需要音乐教师长期正确的引导和培养,良好的学习情感对学生理解、表现音乐和其终身热爱音乐艺术具有重要的意义。
促进审美能力提高评价。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对美的感知和理解是审美教育的核心,是审美的要点。”审美价值是艺术的价值之一,而且是艺术的最根本价值。“艺术的本质毕竟是审美的”。[2]审美价值具有更强烈的情感体验性,它是一种情感价值,更明显地表现为是以人自身为最高目的,以人的全面而完整的发展为最高理想,以满足人本身的自由生命创造为最高尺度的价值。它的本质也就在于:它始终指向人的最高存在,必去以人的最高理想来观照实现。“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欣赏美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因此,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3]审美教育是培养审美主体,这种审美主体能够体验、欣赏,表现音乐之美。而音乐教育直接培养的是音乐审美主体,随着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提高必将促使他们现实审美能力的提高,从而促进了学生整体审美能力的提高,进而促进学生审美心理结构的完善和全面和谐发展。因此,对音乐教学进行评价时,虽然量化成绩(考试)可以作为衡量教学效果的一种方式或标准,但不能以考试成绩作为作为教学评价的唯一标准,更重要的是音乐教学在于促进学生审美能力的提高,最终促进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
[1]王安国,吴斌主编.音乐课程标准解读[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斯托洛维奇.生活·创作·人——艺术活动的功能[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24.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
[4]施良方,崔允漷主编.教学原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责任编辑自正发]
New Exploring with Teaching Evaluation of Music
LI Ying-ling
(Music Department,Kunming University,Yunnan Kunming 650202,China)
Teaching Evaluation is being used comprehensively in teaching.Teaching Evalua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in teaching.It’s also an important method to test effect of teaching.Because of its technique,intellect,relative independence and mutual interaction to the improvement of student quality,it’s different from other discipline or traditional method of evaluation.New<standard of music course>put forward that teaching evaluation of Music should fully reflect the spirit of quality education.Not only reflect every part of the teaching but also concern about the influence of all-round development to the student.Teaching evaluation of music should on the basis of traditional theory of teaching evaluation to promote and improve music teaching,then to achieve teaching aim by exploring of improving potential evaluation,emotional evaluation and aesthetic faculty.
teaching evaluation;teaching evaluation of music type of evaluation;method of evaluation
book=3,ebook=59
G420
A
1008-9128(2010)03-0123-03
2010-05-08
李颖玲(1977-),女,云南普洱人,昆明学院音乐系讲师。研究方向:音乐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