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警察职业教育课程改革
2010-08-15齐霞
齐 霞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520)
浅析警察职业教育课程改革
齐 霞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520)
警察职业教育课程的改革,应涵盖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材料、教辅资料,实验实训、见习、实习方案,教学评价方法等内容。警察职业教育应定位于实践导向课程模式,教学内容突出实战案例运用,教学训练方法采用实战情境和实战活动,注重隐性课程的作用和变革课程评价模式,警察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应体现战、训、学三者的一体化,实现警察职业教育培养、训练应用型人才这一根本目标。
警察职业教育;课程;实战案例课程;隐性课程;课程评价模式
一、警察职业教育课程的内涵
选择合适的课程模式是警察职业教育改革的第一步。警察职业教育课程涉及警察的专业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实践活动及组织、教学材料、教与学的主要方式等必要因素。[1]借鉴我国著名课程论专家钟启泉给课程下的定义,结合警察职业教育的特点,同时考虑到可操作性,笔者对警察职业教育课程做出如下定义:警察职业教育机构设计的警察的专业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实践活动及组织、教学材料、教与学的主要方式等所构成的培育警察的一组必要因素,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材料、教辅资料,实验实训、见习、实习方案,教学评价方法等内容。
二、警察职业教育的特点
(一)课程内容的规定性
警察职业教育课程是按照警察工作体系来组织课程内容,属于工作任务模式。工作任务课程模式要求彻底打破学科界限,以工作任务为核心来组织课程内容,这样有利于把“知识与任务的联系”传递给学员。以警察职业教育课程来说,各警种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各警种专业培训课程的基本结构。
(二)课程结构的综合性
警察职业教育课程强调以学员为中心的警察行为规范的养成,警察意识的培养和警种专业技能的掌握。警察职业教育课程作为综合型课程,不同于教材中心型课程,它不是片面地、单纯地追求学问知识体系,而是基于社会需要和警察工作的需求来组织知识结构和经验积累。它也不同于经验活动中心型课程。综合型课程中所设定的问题、设置的情景、开展的各项训练,是依照各警种工作的实战需要,根据知识或经验的重要程度,运用概率来设定和组织的,还兼顾了系统性,从而避免经验课程的散乱和随意的缺点,凸显了课程结构的综合型特点。
(三)课程组织的模块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警察工作的发展日新月异,导致警察工作的内容、警种岗位种类发生很大变化。警察工作的变化必然要求加快对全体警察的培训,但如果按长周期模式设计课程,由于警察的素质、知识、能力的差异性,会产生内容重复或不到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等结果,而且易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采用模块化课程可以有效避免上述消极结果的出现。
(四)课程体系的一体化
警察职业教育要求以公安实战为牵引,以校局联动机制为保障,注重初任训练的需求分析和体系设计,注重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之间的相互衔接、有序递进内在联系与特色呈现,注重课程训练方法的绩效递增效应,注重演练与实战案例与情境、课堂与现场之间的交叉训练与综合应用,实现教学训练的整体性、有序化和递进式发展。
(五)课程指向的多元化
警察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必须围绕岗位需要的岗位核心能力和综合能力,以培养未来型警务人才为导向,讲究课程建设的多元化发展,既要强调综合性和应用性,更要体现先进性和时代性,将警务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装备、新战法、新方法等最新成果及时纳入课程教学内容。
三、警察职业教育课程模式的选择
职业教育课程模式大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形态,一种是学问导向课程模式,一种是实践导向课程模式。
(一)学问导向课程模式
学问导向课程模式的目标是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发展理解能力和理论思维能力,它的目标是“知”。
学问导向课程模式以学科分类为依据来确定课程门类,以便让学员掌握完整的学科知识及其结构。它以理论知识和认识过程为课程结构展开的起点,只是在必要时才辅以实践过程来检验所获得的理论知识,或是加深和巩固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在课程内容上,以理论知识为主体,在理论知识的学习上花大量时间,强调在学员头脑中建构系统的理论知识结构的重要性。在这一模式中,实践知识不具有核心意义,实践过程也仅仅用于验证理论,加深和巩固对理论的理解和记忆,是附属于理论知识并服务于理论知识的。课程内容以理论知识为主决定了学问导向模式必须以知识本身的逻辑为中心,而不是以实践的需要为中心来选择和组织课程知识。学员的学习方式主要是在文字等符号层面进行书本知识的学习,相应地辅以一些参观、实验、演练等实践过程。学问导向模式通常主要以书面考核和分数形式来评价学员的学习结果。
(二)实践导向课程模式
实践导向课程模式的目标是形成学员完成职业任务所需的技术实践能力,它的目标是“会做”。
它以工作任务为课程门类划分的主要依据,以便让学员在学习课程的过程中获得对工作结构的认识。以实践过程和实践知识的掌握为课程结构展开的起点,让学员在一定的实践基础上建构所需的理论知识。在课程内容上,强调应将多数学习时间放在实践知识的学习上,而不是理论知识的掌握上。理论知识在这一模式中并不具有核心意义,并且理论知识对实践过程的作用必须通过实践知识这一中介。在这一模式中,理论知识是服务于、依附于实践过程的,这与学问导向课程模式完全相反。以实践任务为中心,而不是以学科本身的逻辑为中心来组织课程内容。即使是理论知识,也要围绕实践过程的需要来选择、组织和学习,没有必要系统学习某门学科的理论知识。以实践过程而不是以书本为学员学习的主要形式,坚信实践能力只有在实践过程中才能获得。主要通过工作样本来评价学员的学习结果。由于实践导向课程模式的目标是“会做”,而评价“会做”的最可靠的方法是评价“做”本身,即工作样本,因而这种评价方法是可靠的。
基于以上两种课程模式的比较,警察职业教育课程应定位于实践导向课程模式。从宏观层面来看,是由警察教育服从警察职业的规律所决定的,警察机关的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司法行政力量,这必然要求警察教育训练以提升队伍整体能力,强化警察队伍的战斗实体作用为根本目标。从教育层面来说,警察教育训练从属于职业教育范畴,其根本任务应落实在培养、训练应用型人才这一根本目标上。
四、实践导向课程模式引发警察职业教育的改革
以学员能力培养为本的警察职业教育,必须以学员主体地位的落实为前提,重建学习与生活的背景,改革以“教师、教材、课堂”为中心的方法体系,注重教学训练方法的创新。
(一)教学内容突出实战案例
警察职业是一种典型的处理社会各种复杂性问题的工作,需要社会层面的复杂性科学的依托,而警察实战案例研究与教学既是运用社会、技术及其它相关领域的复杂性科学认识社会各种复杂问题的必要环节,也是处理社会各种复杂问题的有力工具。
使用实战案例教学训练方法,就是要从警察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挑战性特点以及对警察在政治、社会、技术、信息等领域的能力要求上,选择、设计和编写案例,按照不同警种、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要求,组织和开展各类案例研究与教学,形成“教、学、用”一体化的案例教学长效机制。在教学案例和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应使用“校局联动”的模式确定内容,实践单位在警察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和内容更新等方面具有发言权,他们最清楚实践部门对学员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具体要求,院校要积极与实践单位联合,建立学校和单位的合作开发设置课程的制度,让工作经验丰富的警察在课程编制过程中发挥作用。同时教师要开展经常性的社会调研,对课程内容不断进行吐故纳新,在调研的基础上,对获取的案例进行分类整理、科学分析和可行性论证,适时地对课程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只有这样才能使课程内容成为与时俱进的有源头的活水,始终充满时代气息。
(二)运用实战情境和实战活动教学的训练方法
情境教学的主要目的是使学员在一个完整、真实的问题背景中产生学习的需要,并通过学习共同体中成员间的互动、交流,即合作学习,凭借自己的主动学习、生成学习,亲身体验从识别目标到提出和达到目标的全过程。邀请实践部门警察等参与制订计划、现场授课和具体指导,使学员学得的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直接而又充分地结合。精心设计实践课的内容,学员要到现实世界的真实环境中去感受、体验,而不是仅仅聆听别人(例如教师)关于这种经验的介绍和讲解,使学员在模拟职业岗位环境中体会和提高各种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
实战活动教学就是对同一教学内容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情境下,为不同的目的、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教学。学员可以随意通过不同途径、不同方式进入同样教学内容的学习,从而获得对同一事物或同一问题的多方面的认识与理解,学员通过多次进入相同教学内容,能达到对这一知识内容比较全面而深入的掌握。这样既利于提高学员的综合能力,也助于校局联动、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资源共享。
(三)注重隐性课程的作用
隐性课程是指体现在校园的精神、观念、信仰诸方面所构成的文化。隐性课程不靠有意识的“言传”培育人,而是靠无意识的“身教”感染人,是显性课程的拓展与延伸,对学员的知识、情感、信念、意志、行为和价值观诸方面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积极向上的隐性课程有利于培养学员的积极意识和进取心,有利于培养学员的乐于和善于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有利于提高学员在社会交往中的沟通能力,有利于提高学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警察职业院校既要重视显性课程对学员求知方面产生的效果,也要重视隐性课程对学员心理方面产生的影响。[3]
(四)变革课程评价的模式
课程评价模式受制于课程的既定目标和训练方法,不同的课程教学评价观反映了不同的教育价值观。警察职业教育的能力本位的价值理念和以岗位核心能力培养为主旨的训练方式必然要求警察职业教育课程评价体系的建立能够突出对警察岗位核心能力训练有效性和针对性的科学诊断,突出对教学训练方法的新颖而扎实的改进,突出各警种之间“育”与“用”的有机衔接。
1.警察职业教育课程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重理论轻实践的课程评价。现阶段警察职业院校仍存在重知识,轻技能的评价标准。很多学校技能和能力考核比重仅占课程评价的20%,大多注重考核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传授知识的掌握度和继承度,轻视对知识的实际应用。结果教学以课堂、教师、教材为中心,导致学生上课记笔记,考前背笔记,考后全忘记。这说明当前的课程评价结构不合理、内容单一,与警察职业教育培养一线的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不相吻合。
其次,课程评价形式单一、方法简单。评价重结果、轻过程,重期末、轻平时,重分数、轻实施;评价方式大多是笔试,操作、演示等形式采用较少。只看重总结性的评价做法直接导致教学过程中教师为考试而教、学生为考试而学的应试教育,不仅限制了学生的主体性发挥,也不能很好地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
再次,课程评价结果的分析和评价工作薄弱。多数警察职业院校对课程评价总结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仅为课程评价而评价,多数学校在评分之后作些简单的成绩统计、分析,卷面分析评价结果只以数字呈现,缺乏鲜活的背景资料,限制了对方案的深度理解。[4]
2.构建“育”与“用”有机衔接课程评价模式
第一,建立岗位核心能力为导向的评价模式。以警察胜任能力模型为抓手,进一步突出警察岗位核心能力的分析评估,通过细分相关警种中不同岗位警察的核心能力,细分相关岗位中不同层次警察的核心能力,细分相关层面中的不同等级警察的核心能力,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和不同等级警察的不同需求,构建能力结构划分清晰、教学目标设定合理、课程设置科学、教学手段运用多元的警察专业岗位核心能力教学训练评估模式。
第二,构建情境性写实化为特征的评价方式。以有利于能力的公正性、科学性、有效性评估为准则,强化能力评估的方式方法的创新。考试方式突出多样性、针对性、生动性,不能只限于笔试,可采用“当堂抽题回答、情景录像判别、案例回放分析、模拟鉴别和技能操作演示”为主要形式的模拟实战及实战岗位相结合的“无纸化”能力考核,重点考核学员表述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操作能力,把考场搬到训练场和实战现场,促进教学考试从“学科为中心”向“能力为中心”、从“课堂为中心”向“现场为中心”的转变。改进和加强教学训练的评估反馈,加强对学员学习状况的考核评价,进一步规范、完善技能考核的运作方式、评价方式,开展对学员的能力与潜力评估,逐步实现培训考核从理论考试向技能考核转变、从分数评定向能力评价的转变。
[1]傅新民,柳小年.试析职业教育课程的内涵[J].成人教育,2005(8).
[2]樊伟国,郑建祥.警察职业教育课程模式探讨[J].政法学刊,2008(6).
[3]李超任.对高职课程改革中几个问题的认识[J].职业教育研究,2004(1).
[4]黄克孝.论职教课程开发的客观基础[J].职教论坛,2002(12).
The Reform of Police Vocational Education Programs
Qi Xia
(Guangdong Justice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Guangzhou 510620,China)
The reform of police vocational education programs should cover educational programs,teaching materials,supplementary materials,laboratory practical training,trainee,internship program,teaching methods and evaluation of the studying.Police vocational education should target the practice-oriented courses in the mode of teaching content,highlight the use of teachingand training methods,focus on the role ofthe hidden curriculum andthe change incurriculum evaluation model.Education curriculum system should manifest the battle,training studying.The police system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programs should reflect the fundamental objective of police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application talented persons.
police vocational education;course;practice-oriented courses programs;the hidden curriculum;evaluation of the studying
G631.15
A
1673 2391(2010)01—0119—03
20091013
齐霞(1974),女,陕西西安人,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安全保卫系安全防范专业主任,高级讲师,主要研究方向警察职业教育。
【责任编校:周文慧】